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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缸酒 2025-06-30 22:40:35

上市公司上市多久大股東能賣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7-19 01:01:33

㈠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是可以進行售賣的,但是在其拋售股票時,會導致該股票的股價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1)上市公司上市多久大股東能賣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㈡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東多久能賣出股份

一般情況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㈢ 新股上市後大慨多久會解禁限售股

1、對於一隻新股來說,其限售解禁一般會有三次:第一次限售股是自該股票上市掛牌首個交易日算起的三個月後,這次限售解禁是由於IPO網下申購的部分解禁。

2、第二次則是在自該股票上市掛牌首個交易日算起的一年後,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該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東的解禁;第三次則是在自該股票上市掛牌首個交易日算起的三年後,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大股東的解禁。

3、次新股的內涵是伴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相應變化的。一般來說一個上市公司在上市後的一年之內如果還沒有分紅送股,或者股價未被市場主力明顯炒作的話,基本上就可以歸納為次新股板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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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其中就是針對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後的「限售」規定。

參考指標:

分析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後,可能存在的風險,推薦參考以下指標:

1、大股東的類型。處於行業壟斷地位,屬於國家經濟命脈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東會對其保持較高的持股比例,不會輕易套現。另外,屬於國資委管轄的央企和地方重點國企,套現資金的歸屬、分配及使用方面有待相關法規完善,如是否上繳社保基金,還是部分上繳等。在相關法規出台前,這些公司的股票還不會形成較大的套現壓力。

2、作為發起人的民企投資家大多數會專心從事實業,並非從事買殼、賣殼從事資本運營的投資性公司,限售股解禁後,大規模套現以實現退出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大股東屬於非發起人的民企,擅長資本運作,則有套現的可能。

3、業績狀況。業績優良或尚可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比例偏低,或者大股東持股勉強保持相對控股地位,限售股解禁後的套現需求也不大。業績不佳、或價值高估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偏低的股東退出意願較強。

㈣ 公司上市後,需要多長時間才可以股票套現呢

第一類是網上申購的中小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一般只要公司上市首日股票就能流通套現。

第二類是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對於這一類的後者的中小股東它們一般要等到該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後一年以後才能上市流通套現,由於申購時比一般網下申購的中簽率高於網上申購的中簽率。

第三類是該上市公司的發起人,一般也就是指大股東或其他特定的持股量相對中小的股東,對於這一類的後者的中小股東它們一般要等到該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後一年以後才能上市流通套現,若是大股東則是要等到該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後三年以後才能上市流通套現。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1]

網路_股票

㈤ 參股公司上市後,所持股份多久可以轉售

什麼情況取得的,股權比例多少?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25%)。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短線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1)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5.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6.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1)36個月
下列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12個月
除此之外的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7.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1)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2)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③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8.5%+5%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上述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9.上市公司的收購人
(1)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但是,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豁免申請的有關規定。
(2)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後,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10.中介機構
(1)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2)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1.證券業從業人員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㈥ 股票上市幾年允許轉讓

上市公司股東,有俗稱「大小非」,「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

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㈦ 新股上市後,大股東什麼時候可以減持股票

一般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㈧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自己炒自己公司股票嗎

控股股東或者大股東可以炒自己公司的股票。

但是要事先申報、事後披露和持股至少鎖定6個月,不能內幕交易(買入時監管,如違規則事後處罰)。必須發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東增持必須公布增持計劃和向證監會提出要約豁免申請,申請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減持每變動百分之一股份也要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