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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權的授予主體是公司

發布時間: 2021-07-22 10:15:14

1. 什麼是股票期權,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所謂股票期權計劃,就是公司給予其經營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的價格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公司給予其經營者的既不是現金報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以某種優惠條件購買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是應用最廣泛的前瞻性的激勵機制,只有當公司的市場價值上升的時候,享有股票期權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權使雇員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股票的價值,從而與自己的利益直接掛鉤。這也是一種風險與機會並存的激勵機制,對於准備上市的公司來說,這種方式最具激勵作用,因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員工得到報償的時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創建的時候,某員工得到股票期權1000股,當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兩年內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員工就得到1萬美元的報償。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將股票期權作為一個特定的法律關系來看,其構成應當包括法律主體、法律客體以及其法律內容三個部分。

1、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包括出讓主體和受讓主體兩個方面。所謂出讓主體是指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賦予企業經營者的授予人,而受讓主體則是指企業股票期權的受益人。

理論上對股票期權的出讓主體有不同的意見,一認為是企業的所有者;也有人認為是企業本身。武漢市在實踐中則是由國有資產管理局作為出讓主體。但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由企業本身作為出讓主體得到了更多的認同,具體來說,應當由公司董事會行使該權力並應設置專門的、獨立的薪酬委員會作為具體的工作機構。

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權授予的對象和范圍。由於股票期權是給予企業經營者的一種遠期報酬,其受益人理所當然是企業的經營者。在我國,企業經營者的范圍主要是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及總經濟師在內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歐美國家的企業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但是,我國國有企業有其特殊之處,其董事實際由政府任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所有者代表,並且大部分的企業董事同時又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因而董事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具有實質性的重要影響。因此,這就決定了應將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納入到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范圍中。而監事由於其擔負著監督董事和經營者的特殊責任,其與董事和經營者的利益應當趨異,因而監事理應被排除在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是指股票期權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為所共同指向的客觀對象,即認股期權。認股期權屬於介於物權與債權之間的一種民事權利,具有債權的基本特徵,同時也是物權的延伸權利,首先,認股期權缺乏支配效力,沒有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約而產生的一種民事權利,所以其不應屬於物權范疇。其次,由於持股期權一旦行使就會產生新的物權或導致物權的轉移,同時其也具備權利主體特定、標的物特定等物權的特徵,因而認股期權也不完全屬於債權范疇。

3、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

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指法律主體(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間就法律客體(認股期權)的權利義務關系,換言之,是授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至少應當包括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等四個要素。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特定契約條件,即受益人在滿足何種條件或基於何種情形時可以行使其權利。行權條件一般約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權的契約中,主要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如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股價增幅、凈資產的增長、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場份額的擴展等。

股票期權的行權期是指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時間安排,是股票期權制度得以實施的重要環節。期權被授予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鎖定才能開始逐步行權,這個期間至少是在授權的一年以後。比如某企業的期權有效期為5年,其中前兩年股票期權不可行權,後3年為行權期。也有企業設計的鎖定期獨具匠心,如我國最早實行經營者群體持股和期股計劃的埃通公司規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後一次性行權,行權價為股票面值(1元)。設定行權期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期權制度的原始動因,等待的過程就是激勵的過程,以約束和促進經營行為的長期化,這一激勵過程同時也是對持股人員的再篩選過程,不合格持有人將先後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指認股期權人購買企業股票的價格,也即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由認股期權人購買的股票的確定的價格。行權價格的確定是整個股票期權制度的核心,行權價格在授予期權時已經確定,該價格實際上就是期權持有人奮斗的基礎和贏利的基準,在此基礎上通過期權持有人的努力使企業股票的市場價格節節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勵回報。

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權索取權的數量,這是股票期權制度中的又一個重要環節。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需考慮期權激勵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對二級市場的沖擊和影響也不能忽視,數量過多或過少均難以起到預期的激勵效果並可能對企業帶來不利。企業的一般原則是股票期權總數不得超過企業總流通股本的20%或總股本的7——8%。

由於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契約關系,那麼就應當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據企業的特定情況和其各自的目標自行約定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只要這種約定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也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則其契約關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2. 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時間有何要求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二、對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適當延長納稅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0號)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廢止。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 什麼是期權,員工期權獎勵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做么

期權(Options)是一種選擇權,期權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就獲得這種權利,即擁有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執行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實物商品、證券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賣方必須按期權合約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相反,買方可以放棄行使權利,此時買方只是損失權利金,同時,賣方則賺取權利金。總之,期權的買方擁有執行期權的權利,無執行的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是履行期權的義務。

期權,就是對未來的一種選擇權利。當未來價格對您有利時,您就執行權利;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

規范化的股票期權方案應包括:受益人的范圍、股票的數量、股票的分配依據、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行權價格的設定、認股權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權的等待期限等。由於股票期權是一個嚴密和龐大的項目,所以不可避免的涉及稅收、會計、股票期權的計劃與股東的利潤攤薄、行權股票來源等要選擇和必須面對的問題。
1、 公司要成立一個專門的薪酬委員會,負責全面實施,該委員會有權決定每年的股票期權額度、受益人、時機的選擇及出現突發事件時對股票期權計劃進行解釋或做出重新安排。
2、 受益人范圍的安排。據最近一家人力資源顧問公司以國內的高科技企業、跨國公司對國內員工給予期權的調查,受益人范圍僅限於企業的經營者、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這與國外的情況有所不同。
3、 股票期權的分配依據。按照崗位、學歷、工作業績的不同,對每個人的進行評分,並按照其得分在全體受益人總分中的比例進行期權的分配。
4、 股票期權的數量。一般來講,用於期權計劃股票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
5、 股票價格的確定,以公司與受益者簽定股票期權合同當天的前一個股票的平均市價或前五天的交易日平均價的較低價格為基準,對於新上市的公司,沒有多少市場價格可以參考,可以以公司股票的發行價為行權價格。
6、 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可以一次全部授予,也可以根據受聘、升職、每年的業績考核,根據公司當年整體業績來決定適合股票期權的數量。
7、 股票期權的等待期。一般股票不能在授予後立即執行,正因如此它才被視做是對受益人長期的激勵措施。90年代初實行的內部職工股與之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公司的股票剛一上市,公司的職工馬上把股票拋出去,這部分風險收入,沒有風險,也不會將員工的利益與企業長期的經營聯在一起,起不了長期激勵的作用。
8、 股票期權的實施,如果股票期權的有效期是十年,在公司上市前不允許行權,公司上市後,可以行權,行權的數量可以採取勻速時間表,也可以採取加速時間表,如果採取勻速時間表,每年可以行權10%
9、 行權時機的選擇,期權的受益者中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只能在"窗口"期,即年報或中報公布收入和利潤等指標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開始至六月、十二月的第十天為止,因為他們比普通的受益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其它人不受這個限制。
10、 股票期權的結束條件,員工如果自願離開,可以對持有的股票期權可行權部分行權,當管理者或員工違反法律等,公司有權收回認股權未執行部分。 授予,以獲受人在通知單上簽字為證。獲受人可在期權允許的限額內自行決定行使數量,並有權決定是長期擁有還是在市場上拋售以期權所認購的股票。
通常情況下,股票期權不可在授予後立即執行,獲受人只有在股票期權的授予期結束後,才能獲取行權權。行權權一般是按照授予時間表分批進行,行權權的授予時間表因公司、授予時間、獲受人身份的不同而各有所別。公司的董事會有權縮短經理人持有的股票期權的授予時間,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甚至可以在當日將所有的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變為可以行權的股票期權。
在美國,部分公司的股票期權計劃有以下特殊規定:對於已獲贈但是按照授予時間表尚不能行權的股票期權,經理人可以行權;但是行權後只能持有,而不能出售,同時公司有權對這部分股票以行權價進行回購。在香港,期權可在方案給定的時間內由獲受人部分或全部行使,(行使前)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表示期權行使及行使的股份數量,每次通知單必須附有按行權價計的相應股份認購匯款單,公司在接到附有審計員確認書的通知單及匯款單28日內,將把相應的股份全部劃撥到獲受人(或其個人合法私人代表)的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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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題:股票期權和RSU(限制性股份單位)是不是一回事

不是。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八大差異:
1、權利義務的對稱性不同。股票期權是典型的權利義務不對稱激勵方式,這是由期權這種金融工具的本質屬性決定的。期權持有人只有行權獲益的權利,而無必須行權的義務。限制性股票的權利義務則是對稱的。激勵對象在滿足授予條件的情形下獲得股票之後,股票價格上漲,限制性股票的價值增加;反之股票價格下跌,限制性股票的價值下跌。股票價格的漲跌會增加或減少激勵對象的利益。
2、激勵與懲罰的對稱性不同。由於權利和義務對稱性的不同,激勵與懲罰的對稱性也不同。股票期權並不具有懲罰性,股價下跌或者期權計劃預設的業績指標未能實現,受益人只是放棄行權,並不會產生現實的資金損失。而限制性股票則存在一定的懲罰性。在激勵對象用自有資金或者公司用激勵基金買股票後,股票價格下跌將產生受益人的直接資金損失。限制性股票通過設定解鎖條件和未能解鎖後的處置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直接的經濟懲罰。
3、行權價和授予價格的區別。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是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時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行權價格具有明確規定,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筆者認為,從授予價格的經濟學含義考慮,授予價格應為激勵對象的真實購買價格。由於激勵對象的真實購買價格並不同於計劃草案公布時的股票市場價格,一般與市場價格存在折價,而且各公司不同方案的真實購買成本差異很大,所以中國證監會有關文件沒有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進行具體規定。
4、價值評估的區別。股票期權的估值一般按照金融工程學中的期權定價模型(如B-S模型或者二叉樹定價模型)進行測算,依賴於股票市價、行權價、股票收益率的波動率、期權有效期限、無風險利率、股票分紅率等參數決定。而管理層的激勵股票期權與作為普通金融工具的期權存在各種現實差異(如激勵股票期權無流通市場、存在等待期等),無論採用B-S還是二叉樹定價模型計算的期權價值,都不能符合激勵期權的真實價值。而限制性股票的價值估值則十分簡單,限制性股票的價值即為授予日的股票市場價值扣除授予價格,並無針對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諸多差異及其對企業的影響,筆者認為限制性股票優於股票期權,特別是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更應該選擇限制性股票未來的等待價值。兩者的差異可理解為限制性股票只有內在價值,而股票期權擁有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
5、會計核算的區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規定,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都屬於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在授予日,對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確定公允價值(即上述評估價值)。對於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可行權的期權數量進行估計,按照授予日確定的公允價值,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對於限制性股票,一般並無等待期,授予後即讓激勵對象持有股票。如果採用激勵基金購買股票方式,則將激勵基金計入下一期的成本費用和扣減銀行存款。如果採用定向發行,則增加公司股本和銀行存款,對於企業來說,並無成本費用。
6、對企業財務影響的區別。股票期權主要體現在計劃等待期內逐年對公司的人工成本費用增加,同時增加資本公積。因此,期權成本會減少企業利潤,但不影響企業的現金流。由於期權估值較高(包括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規模較大(可達公司股本的10%),因此對公司利潤的負面影響可能比較大(比如伊利股份和海南海葯的2007年報中因期權成本過大導致凈利潤變為虧損,成為轟動一時的事件)。
限制性股票對公司財務的影響,主要是提取激勵基金方式下產生的現金流出和成本費用增加,其他兩種方式下並無直接的不利影響。
7、激勵力度的區別。就股權激勵的股本規模而言,二者並無區別,總股本的10%均為上限,而且二者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國資委另外增加一項規定,要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授予的股權數量原則上應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1%以內。
股票期權計劃總份額一般事先均確定,而限制性股票數量可能是事先確定的(如採取定向發行方式),也可能是不確定的(如寶鋼、萬科等採取激勵基金購買方式),最終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實質上取決於年度公司利潤的完成,因為提取激勵基金均來自於年度利潤的增量,能夠買到的股票數量則依賴於當時的股價。
就同樣數量的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而言,期權的激勵力度弱於限制性股票。
8、 稅收制度。根據相關規定,授予員工股票期權時,不需要征稅。員工行權購買股票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行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的差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在出售股票時,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5. 什麼是股票期權的授權日

股票期權授權日是指買入期權獲得交易權利的日期。

股指期貨開戶流程:
1、未開過股指期貨的流程
准備好資料(身份證、五大行銀行卡、人民銀行徵信報告)——就近的營業網點地址、聯系方式(遍布全國)——協商手續費——約定開戶時間——簽立合同——辦理三方存管——存入資金開始商品期貨交易——轉入資金——申請交易編碼——開始交易

2、已開過股指期貨的流程
准備好身份證和銀行卡——就近的營業網點地址、聯系方式——簽立合同——辦理三方存管——申請編碼——開始交易

6. 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激勵制度主要是圍繞著一些基礎要素進行設計的,這些設計要素包括:授予主體和激勵對象、股票來源、授予數量、行權價格、等待期和有效期、行權方式和行權時機等。
1.授予主體和激勵對象
股票期權的授予主體只能是股東大會。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主要是公司核心技術人員和一些有特殊貢獻的公司員工。我國股票期權受益人的范圍主要限定為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技術骨幹、經營骨乾和有突出貢獻的員工。
2.股票來源
用於股票期權激勵的股票來源日趨多樣化。上市公司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通過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的方式解決股票來源問題,也可以通過回購本公司的股份用於股票期權激勵,還可以在公開發行新股時預留股份解決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問題。
3.授予數量
我國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4.行權價格
行權價格是根據贈予日或贈予日以前若干天股票的公允市價而確定的。由於我國的證券市場發展不完善,股價的波動異常頻繁,我國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應採取「現值有利法」,即行權價高於當前價,並在此基礎上,將公司的業績指標與行權價聯系起來,將行權價設計為一種可變的行權價,即根據選定的財務指標的變化而相應變化。
5.等待期和有效期
我國法律規定,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另外,公司在贈予股票期權時,應該說明購買相應期權股票權利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權必須在這個期限內執行,一旦股票期權過期,員工就不能再購買期權股票。我國法律規定的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
6.行權方式和行權時機
股票期權通常有三種行權方法,即現金行權、股票互換行權和經紀人同日銷售行權。現金行權是指行權人以現金支付行權費、稅金和相關費用,由證券公司以執行價格為行權人購買公司股票。股票互換行權是指受益人使用已有的公司股票來支付所購買的期權股票的價格,一般只有明確規定才能採用此種方法。經紀人同日銷售行權是指行權人對部分或全部可行權的股票期權行權並立刻出售,以獲取行權價與市場價的差價,此種方法行權使得行權人不用現金支出,且風險小,即時可獲取收益,因此大多數行權人願意接受。股票期權的行權與否主要取決於行權價格和市價的差額大小,何時行權還取決於期權受益人個人對公司股價的預期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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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票期權的不同主體作用

(1)可以廣泛地動員,積聚和集中社會的閑散資金,為國家經濟建設發展服務,擴大生產建設規模,推動經濟的發展,並收到「利用內資不借內債」的效果。
(2)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和地區封,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3)可以為改革完善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探索一條新路子,有利於不斷完善我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個人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好地發揮股份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4)可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特別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理順產權關系,使政府和企業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用其權,各得其利。
(5)可以擴大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和方式,增強對外的吸納能力,有利於更多地利用外資和提高利用外資的經濟效益,收到「用外資而不借外債」的效果。 (1)有利於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2)有利於股份制企業籌集資金,滿足生產建設的資金需要,而且由於股票投資的長期性,股份制企業對所籌資金不需還本,因此可長期使用,有利於廣泛制企業的經營和擴大再生產。 從股票投資者的角度來說,股票期權的作用在於:
(1)可以為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2)可以增強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投資者股本的轉讓出售交易活動,使投資者隨時可以將股票出售變現,收回投資資金。股票市場的形成,完善和發展為股票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股票市場的活動對股份制企業,股票投資者以及國家經濟的發展亦有不利影響的一面。股票價格的形成機制是頗為復雜的,多種因素的綜合利用和個別因素的特動作用都會影響到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股票價格既受政治,經濟,市場因素的影響,亦受技術和投資者行為因素的影響,因此,股票價格經常處在頻繁的變動之中。股票價格頻繁的變動擴大了股票市場的投機性活動,使股票市場的風險性增大。
股票市場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 具體如下:
(1)技術分析:技術分析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股票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3)演化分析:演化分析是以演化證券學理論為基礎,將股市波動的生命運動特性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股市的代謝性、趨利性、適應性、可塑性、應激性、變異性和節律性等方面入手,對市場波動方向與空間進行動態跟蹤研究,為股票交易決策提供機會和風險評估的方法總和。
股票市場的風險性是客觀存在的,這種風險性既能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亦可能給股份制企業以及國家的經濟建設產生一定的副作用。這是必須正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