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規定什麼人不能炒股
證券法43條規定:證交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經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2. 有沒有什麼身份的人不能炒股
你好,不能炒股開戶的人有以下類 :
(1)證券主管機關中管理證券事務的有關人員;
(2)證券交易所管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中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4)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或管理關系的機關工作人員;
(5)其他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關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以及沒有公安機關頒發的身份證的人員;
(7)由於違反證券法規,主管機關決定停止其證券交易,期限未滿者;
(8)其他法規規定不得擁有或參加證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現役軍人等。
3. 哪幾類人不能炒股,除了罪犯的
1、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2、上市公司的高管,他們的直系親屬,不可以買賣自己公司、參股公司的股票;
3、證券分析師,不允許推薦自己買賣、自己所在公司正在買賣的股票;
4、公務員:不得在上班時間炒股;
5、參與股改的人,及其親屬,不得買賣自己參與股改的公司的股票;
6、年紀不滿18周歲者,不得開戶,但是炒股沒有限制;
7、證監會的員工
4. 哪些人不能炒股票
心態不好的
5. 法律上規定哪些人不能炒股
有以下幾類人員不能炒股: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6. 什麼樣的職業不能炒股
證券法43條規定:證交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經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45條規定: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之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 或者法律意見書的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7. 哪些人是不可以炒股的
你好,不能炒股開戶的人有以下類:
(1)證券主管機關中管理證券事務的有關人員;
(2)證券交易所管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中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4)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或管理關系的機關工作人員;
(5)其他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關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以及沒有公安機關頒發的身份證的人員;
(7)由於違反證券法規,主管機關決定停止其證券交易,期限未滿者;
(8)其他法規規定不得擁有或參加證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現役軍人等。
8. 禁止炒股人員有哪些
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證券業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人員違反證券法規定,參與證券交易的,應當根據證券法規定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依照有關規定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所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上述非法持有、買賣股票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行政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