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三板上市後原始股何時才能轉讓
1、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一般都有個禁售期限,不能隨便轉讓的。。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2、新三板即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共有三種股票轉讓方式,分別是協議轉讓、做市轉讓和競價轉讓。 現階段,由於競價轉讓方式的相關條件尚未明確,掛牌公司股票實際上可以選擇的只有做市轉讓方式和協議轉讓方式。考慮到競價轉讓方式的實施需要一定的市場積累和技術准備,競價轉讓的實施條件、競價轉讓方式的確定及有關變更要求,將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另行制定。
3、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現在中國新推出的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就是購買原始股的平台。
㈡ 新三板的股票屬於非公開發行嗎
是的。因為新三板屬於場外交易市場,應該屬於櫃台式交易市場,它的股票不是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
㈢ 新三板掛牌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是否要轉板了
你說的應該是企業跟證券機構公開出售股權吧,並不意味著轉板,轉板是需要時間跟條件的。只是新三板的企業會有更大的可能性轉板。
㈣ 公司掛牌新三板可以發行股票嗎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新三板可定向發行,就是定向增資,指申請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另外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股票轉讓環境比較主板來更加輕松。
新三板融資除了直投和定增之外,還正在積極探索其他融資工具,如優先股、可轉債、私募債、集合債、股權質押回購等。所以公司掛牌新三板是可以發行股票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哪裡不懂歡迎再問!
㈤ 新三板股票發行與定向發行的概念有什麼區別
股票發行,根據投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將其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offering),前者只針對特定少數人進行股票發售,而不採取公開的勸募行為,因此也被稱為「私募」、「定向募集」等;後者則是向不特定的發行對象發出廣泛的認購邀約。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己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定向增發(私募)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對於新三板來說,根據「公司確定發行對象時,除公司現有股東以外,每次股票發行的投資者人數合計不得超過35名」(目前這樣要求,未來很可能放開35名人員限制)規定,所以其不屬於上市公司所定義的「私募」(發行對象少於10人),從全國股轉系統頒發的制度規則,統一稱之為「股票發行」。
而中國證監會頒發的有關文件稱其為「定向發行」,比如:《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一^•定向發行申請文件》(2013-12-26)《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7號——定向發行優先股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2014-09-19)《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定向發行申請文件》(2013-12-26)《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8號定向發行優先股申請文件》(2014-09-19)所以,實踐中,對於新三板,以及全國股轉系統與中國在證監會的不同叫法上來說,「股票發行」與「定向發行」是混用的,所指的事項基本一致,當然,從字面理解,前者包含後者且比後者內涵與外延更寬泛些。不過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全國股轉系統公司定義的「股票發行」更為准確些,並為未來拓寬發行對象做好了概念上的准備。
㈥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算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上市公司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的是股份,而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是證券。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資料:
新《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是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法》104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交易所字樣。新三板的交易場所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除名稱中不含有證券交易所字樣外,其他條件都符合證券交易所要求。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㈦ 非上市公眾公司與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這兩個概念區別
這兩者主要有以下的區別:關於公司的體量規定不同,公司的性質不同、公司如需上市路線不同。以下進行詳述:
一、兩者關於公司的體量規定是有所不同的
1、新三板公司:主要是指的中小微型企業。
2、非上市公眾公司:關於公司的體量是沒有特別的規定。可以是大公司,也可以是小公司。
二、兩者關於公司的性質是有所不同的
1、新三板公司:公司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
2、非上市公眾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公眾公司。屬於公眾公司。
三、兩者關於公司上市的路線是有所不同的
1、新三板公司: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新層企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同時設立精選層,在精選層掛牌一定期限,且符合交易所上市條件和相關規定的企業,可以直接轉板上市。
2、非上市公眾公司:是公開發行股票但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如需上市的話,是需要走好相關流程的。
㈧ 新三板算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嗎
1、新三板不算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首次公開募股是特指IPO,新三板是區別於IPO的一種融資方式。
2、「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為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3、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