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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注冊公司發行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7-27 04:31:04

⑴ 注冊公司發行證券與股票有什麼本質區別

股票是證券的一種,你說的公司發行證券主要目的是融資,發行的證券可以是債券也可以是股票或其他方式。目的都一樣,只不過發債券就是債權關系就好比是你的公司管別人借錢等之後還上就可以了。而發行股票就相當於你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了別人,別人進行入股,以後你賺到的利潤要和人家按照比例分配的。大概就是這些,詳細的你可以看下證券法。

⑵ 公司可以持有並買賣自己公司發行的股票嗎

可以,但是要審批並且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具體來說,主要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過買賣、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職員或主要股東,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在獲取有關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內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資者有優勢。如果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他們很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內幕消息來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內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不同情況,單處或者並處警告、責令退還非法所籌股款、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止其發行股票資格: (一)未經批准發行或者變相發行股票的; (二)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准發行股票或者獲准其股票在證券交易場所交 易的; (三)未按照規定方式、范圍發行股票,或者在招股說明書失效後銷售股票的; (四)未經批准購回其發行在外的股票的。對前款所列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給予 警告或者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以上信息來自網路

⑶ 公司如何發行股票

一,,企業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 申請人提出發行申請
    申請人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對其資信、資產、財務狀況進行審定、評估和有關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後,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提出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2. 地主政府審批
    在國家下達的發行規模內,地方政府對地方企業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批,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在與申請人所在地方政府協商後,對中央企業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批;地方政府、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發行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並抄報證券委;

  3. 證監會復審
    被批準的發行申請,送證監會復審,證監會將在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出具復審意見書,並將復審意見書抄報證券委,經證監會復審同意的,申請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方可發行股票。


⑷ 自己做股票 想開公司幫人炒股 要具備什麼條件

1、幫別人炒股的一般叫私募。現在私募公司管理人員從3到幾十人不等。可見其並沒有很高的准入門檻。一般如果有實力雄厚的出資方或者股東,及參與二級市場管理的高手,基本上問題不大的。如果不需要公開去募集,做自營的話,注冊普通的公司就可以。如果需要公布業績或者需要做公開的募集。則需要做以下條件:
①注冊資金現在最低是一千萬。
②主要的管理人最好有操作業績,比方說公募或私募或券商比較時間長的從業經驗(主要是為了做路演及募集)
2、「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新老《公司法》的陳述到此為止完全一致,不同處是後面一句話:老《公司法》的第七十四條規定:「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新《公司法》第七十八條則規定為:「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⑸ 如何成立股票發行公司

不是叫股票發行公司,按你的意思應該是說如何成為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首先得成立股份公司,滿足上市條件後向證監會申請發行新股上市,得到證監會批准後就可以發行公眾股並上市了。公司上市條件,可參閱相關的資料,網路知道裡面也有。

⑹ 發行股票是不是意味著注冊資本增加

發行股票是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與注冊資本的增加並沒有直接的關系。
注冊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反映的是企業實際擁有的財產數額。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資本,是一種象徵,證明公司至少能承擔等同於注冊資金的風險。
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人出售股份、募集資金的過程。當股本溢價時會計入資本公積,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並且投入金額上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公司法》等法律規定,資本公積的用途主要是轉增資本,即增加實收資本(或股本)。我國實行的是注冊資本制度,要求企業的實收資本與其注冊資本相一致。所以,企業實有資本比原注冊資金數額增減超過20%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者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所以我認為股票發行只是募集資金的一種方式,而股票價格的變化會一定程度是上影響實收資本。僅代表個人觀點。

⑺ 開公司一定要發行股票嗎為什麼

公司發展到上市公司才有資格發行股票.貴公司現在的實力情況如何?

⑻ 注冊資本與發行股票之間有什麼關系, 是注冊資本多少就能發多少股股票么

.1、簡單點說根據注冊資本,確定發行下限;
2、根據融資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銷商,確定具體發行數量;
3、注冊資本就是股本, 1億的注冊資本,就代表1億總股本;
4、發行數量規定是不低於發行後股本總數的 25% 。1億股本,發行量,基本在3500萬股以上,發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當然原來的控股權會被稀釋

⑼ 公司發行股票具體是一個什麼過程

是一個股份制的過程。
把全公司的資產轉化成股票。
賣給所有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