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個公司的股票,一經發行便不可收回
理解基本上是正確的,原則上發行股票的人沒有義務回收股票,但是也有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
融資問題是一種誤解,企業運行真正需要資金的時候才會繼續融資,融資要在股本攤薄和融資需要之間認真考慮!
Ⅱ 有限責任公司在什麼條件下可以收回股東的股
需要全體股東表決,公司法有規定,私自抽逃出資是違法的,如果所有全不同意可以去法院走訴訟程序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Ⅲ 當公司資金充足後,股票會收回嗎
公司資金充足和股票回購(回收)基本沒有關系只有以下情況才可回購股票。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四種情形下才能回購本公司的股份: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Ⅳ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某個公司投股了之後,是不是我們想什麼時候收回這股票都可以呢
A股採用T+1,意思是今天買,只能明天賣
權證除外
權證可以隨買隨賣
Ⅳ 股份贈送後能不能收回
你的是內部股票,沒有上市的,況且沒有任何轉讓手續。你只是相當於把錢打水漂了。你那個朋友還算是朋友?
Ⅵ 如何收回贈與的公司股權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公司章程、股東協議實現對「開除股東」,或者回購股權有約定,一旦符合了這個約定就可以依據約定收回股權。比如說甲、乙、丙三個股東實現有約定,那麼誰違約了誰就按約定被開除股東身份。但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即便甲、乙佔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份,形成決議要開除丙也是絕對不行的。
如果股東實在不和,又沒法開除股東,可以以「公司陷入僵局」為由要求公司散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解釋(二)》解釋了什麼是「公司陷入僵局」可以解散的標准:(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三)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公司回購股份;《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除此之外,有限公司不得回購股東的股份。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於股改一件事。
Ⅶ 公司是否有權收回原始股
有權,以回購方式。上市後公司收回這些原始股會比較困難
Ⅷ 公司怎麼回收股份
阿里巴巴的資產有39%是雅虎的。現在阿里巴巴的全體股東(包含雅虎)在股東大會投票決定公司不需要那麼多資本金了,雅虎也不想繼續投資了,其他股東也不想出錢購買Yahoo所持股份,所以阿里巴巴出錢回購Yahoo持有的股票。結果是,阿里巴巴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減少了,總股數減少了。Yahoo收回了他的投資。
對,可以認為,Yahoo退股,而且經過其他股東同意了。
Ⅸ 合同上寫公司送的%5的技術股公司可以收回嗎
不可以,既然是合同上寫的
就形成契約
,已經是你的了
,受法律保護
公司要收回
可議價收購
也可進行
股權評估
。
Ⅹ 我擁有公司原始股,後在該公司辭職,公司是否有權收回我的原始股
1、勞動者擁有公司原始股,勞動者在該公司辭職,公司是否有權收回勞動者的原始股需要依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持股時簽訂相關協議執行。
2、實踐中,用人單位允許勞動者持原始規屬於公司的福利性質,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會按照約定收回勞動者的持股,並按照約定依法向勞動者支付持股折算的價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