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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記名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7-28 07:34:06

Ⅰ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是記名股還是記名股,依據

公司法規定:發行無記名股份的公司臨時股東大會需提前二十日發出通知,而發行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日前提前十五日發出通知。。。

Ⅱ 公司法!依法律規定的股票轉讓方法取得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取得,無記名股票交付即可。 (記名股票

有的股票是票據,上面有股東的名字,賣家背書給買家,買家憑票去公司更改股東名冊。
不記名的,買家拿到就可以憑此享受權力,履行義務。

Ⅲ 公司在什麼情況下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

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二、公司在什麼情況下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Ⅳ 記名股的有關規定


在很多國家的公司法中,對記名股票的有關事項作出具體規定。一般來說,如果股票是歸某人單獨所有,應記載持有人的姓名;如果股票持有者因故改換姓名或者名稱,就應到公司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名稱的手續。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

Ⅳ 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什麼A 記名股

您好,您所問的是否是: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什麼

A記名股票B不記名股票C額面股D無額面股

答案:【D】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Ⅵ 我國《公司法》規定,無記名股票持有人無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無記名股票持有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
由於無記名股票的流通性,所以 其持有人是不確定的,因此發行無記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股東大 會召開前三十曰發出公告,告知持有人會議地點、時間和審議事項等。
無 記名股票持有人憑藉手中持有的無記名股票即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資格。 同時為了防止在會議期間持有人隨意的變動,保障會議的順利進行,所以 如果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如果想要出席大會,就要在規定時限內將股票交存 於公司保管。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攀枝花公司法律顧問李明華律師解答

Ⅶ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一定要置備股東名冊嗎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30條的規定,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並應當記載下列事項:(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各股東所持股份數;(3)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4)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Ⅷ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必須記名嗎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Ⅸ 什麼是不記名股東和記名股東

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一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一人所有者,應記載同一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 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機構或 者法人的名稱,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不記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只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可以自由轉讓,不許辦理過戶手續。
[編輯本段]記名股票的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
對於記名股票對於股東而言,激勵模式對激勵對象有嚴格的業績目標約束,權、責、利的對稱性較好,能形成股東與激勵對象雙贏的格局,故激勵方案較 易為股東大會所接受和通過;只有記名股東或其正式委託授權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東權。除了記名股東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經記名股東轉讓和經股份公司過戶的)不具有股東資格。
2、認購股票的款項不一定一次性繳足
繳納股款是股東基於認購股票而承擔的義務,一般來說,股東應在認購時一次性繳足股款。但是,基於記名股票所確定的股份公司與記名股東之間的特定關系,有些國家也規定允許記名股東在認購股票時可以不一次性繳足股款。
3、轉讓相對復雜或受限制
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依據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而且要服從規定的轉讓條件。一般來說,記名股票的轉讓都必須由股份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手續,這樣受讓人才能取得股東的資格和權利。而且,為了維護股份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法律對於記名股票的轉讓有時會規定一定的限制條件,如有的國家規定記名股票只能轉讓給特定的人。
4、便於掛失,相對安全
記名股票與記名股東的關系是特定的,因此,萬一股票遺失,記名股東的資格和權利並不消失,並可依據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掛失,要求公司補發新的股票。
我國《公司法》對此的具體規定是: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Ⅹ 按是否記載股東姓名,股票可以分為哪些

引言: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重要構成部分。是股份公司中各個股東的持股憑證。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股票市場需求也是越來越旺盛。他不僅給股份企,股份公司嗯緩解了壓力,也為各個股東帶來一定收益,雙方都能達到一定的目的,,它給人們帶來巨大收益的背後就是,就是巨大的風險。很多人不僅可能因為投資股票擁有眾多財產,也有人也因為投資股票一夜之間輸光所有財產。

三、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就與記名股票相反,在股票上無需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既然認股的方式不同,那麼其在權利行使上也有所不同。只要在法律范圍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可以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在轉讓方式上無記名投無記名股票以實際交付為主,只需原有股東同意轉讓,就發生了相應的法律效力,完成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