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股票 » 創業公司股票期權怎麼談
擴展閱讀
紫光股票行情紫 2025-07-02 06:04:41
湖北日化股票代碼 2025-07-02 06:03:04
中國水務股票價格 2025-07-02 05:53:49

創業公司股票期權怎麼談

發布時間: 2021-07-31 22:20:20

1. 面試一家公司談薪資的時候說給我期權。求助!完全不懂期權!

1、最重要的是 期權的實際價值,一家價值1億公司的1%股份遠比一家價值100萬公司的10%股份期權值錢,難點在於期權的難以預測性。

一方面從公司角度看,公司以未來可能失去若干公司股權的代價以降低前期的部分支出,並且給予高管層未來可能的股權激勵以增強高管層的歸屬感、穩定性、工作積極性。這里你沒有給出他的期權與工資比例的數據,所以不好評估。

另外一方面,從個人來說,以一段時間內較低的工資的代價換取未來可能獲得的高額回報的可能。

說得直白點,類似於賭博、股票期權交易、風投等。不過相對於上述這些,期權激勵更具有可預測性。

可得的股票期權比例是多少,公司當前市值多少,對公司的前景、管理、戰略方向等綜合判斷其發展潛力。

例如,原本月薪1W,以2年後1%期權(這里假設以0.0000001元/股的象徵性價格購買)為薪資補償,月薪5K。 那麼久需要判斷5K*12*2=12萬,那麼2年後1%股權價值差(即股權市場價格減去購買價格)是否至少價值12萬,即公司市值至少應為1200萬. 可以據此判斷如何選擇。

當然也不是以金錢的唯一評判標准,如公司市場地位、品牌,以及其他等等,簡單的說,個人感覺吧,覺得值就值了。

2、如企業被收購,普通員工影響不大。高管人員就難說了,如組織架構、市場戰略、發展方向等等都有可能發生重大變動。

2. 有個朋友面試通過,公司說給期權,能簡單解釋一下么是家創業公司,好像市值一個億

就是說:好好乾吧,到了年底,咱們算算。給你發點紅包,不是現金。

3. 如果在創業公司工作,期權是如何發放的

我曾經也在創業公司干過,當然,也同樣是承諾有期權。最開始的時候,我也不太懂什麼是期權,只是聽別人說過,公司如果上司的話,就很有可能實現財務自由。

當然,在創業公司的工作是辛苦的,沒日沒夜,一周六天。在這段時間,我也就慢慢的去了解了期權到底是什麼?

期權是什麼?

我就不從特別專業的角度去解釋期權了,我們就通俗一點。舉個例子,你有一張優惠券,這個優惠券的內容是這樣的,礦泉水原價1元/瓶,憑這個劵,你可以0.5元/瓶的價格購買這個礦泉水,1張券購買1000瓶,優惠券上表明了一個使用期限:例如從2018年1月1日起,半年內有效。

那這個優惠券其實就是期權了,而這里的礦泉水就是股權或者說是股票。

期權怎麼得到?

一般來說,很多創業公司缺錢,但是又想網羅到人才,就只有通過期權的形式來留住人才。

期權的意義?

其實,對於大部分的互聯網公司來說,發放期權雖然是一種手段,但是最終員工想要通過自己的期權來變現,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首先,如果企業沒有上市的話,期權大多數時候並不值錢。

其次,有些比較缺德的公司老闆,在公司經營很差的時候,可能還會通過期權的形式,將損失轉嫁給員工,最終公司到底,老闆套現一些錢後跑路

4. 創業公司要要制定怎樣的股權激勵方案,才能達到既能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設計 一、幾個概念: 一、期權VS限制性股權VS利益分成 (一)期權,是在條件滿足時,員工在將來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權的權利。 限制性股權,是指有權利限制的股權。 相同點:從最終結果看,它們都和股權掛鉤,都是對員工的中長期激勵;從過程看,都可以設定權利限制,比如分期成熟,離職回購等。 不同點:激勵對象真正取得股權(即行使股東權利)的時間節點不一樣。 對於限制性股權,激勵對象取得的時間前置,一開始即取得股權,一取得股權即以股東身份開始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與分紅,激勵對象的參與感和心理安全感都會比較高,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 對於期權,激勵對象取得股權的時間後置。只有在達到約定條件,比如達到服務期限或業績指標,且激勵對象長期看好公司前景掏錢行權後,才開始取得股權,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與分紅。在期權變為股權之前,激勵對象的參與感和心理安全感較低。 股權激勵,也可以成為一種儀式,可以成為把公司組織細胞激活的過程,給創始人松綁、把責任義務下沉的過程。 (二)利益分享:主要有股票增值權、虛擬股票,或直接的工資獎金。利益分享主要是一事一結,短期激勵。 二、最容易出現的問題: (一)股權激勵的初心 授予股權不是說你把股權給出去就完事兒了,重點是通過授予股權的過程,結合公司機制,賦予員工管理企業的權利和責任。這是「我是MT」公司CEO邢山虎分享做公司股權激勵時的心得分享。 員工股權激勵的初衷就是要激勵員工,因此創業公司在進行員工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時首先要圍繞著激勵員工的這個初衷來展開。 股權激勵文件,會涉及對激勵對象各方面的權利限制,包括股權分期成熟,離職時股權回購等安排。這些制度安排,都有其商業合理性,也是對公司與長期參與創業團隊的利益保護。 公司管理團隊和創始人在進行員工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時最容易出現的一個問題是:在整個執行過程中容易一直站在公司的立場來保護公司和創業團隊的利益,捨本逐末,忽視了對員工激勵的初衷。 (二)溝通不暢 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時,公司員工一直處於弱勢地位: 從參與主體來看,這款產品用戶的一方為公司,一方為員工; 從身份地位來看,員工與公司有身份依附關系,處於弱談判地位; 從激勵過程來看,員工基本不參與游戲規則的制定,參與感弱。法律文件本身專業性強,晦澀難懂,境外架構下的交易文件,還全是英文文件。 最容易出現的問題是:員工在簽署的期權協議中,會對在公司服務時間有嚴格的限制,員工不明白、不理解這些冷冰冰制度安排背後的合情、合理性與商業邏輯,員工很可能會把股權激勵看成賣身契。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百分比分配股權,對於拿到百分之零點幾個點期權的員工來說,會覺得公司太摳門,我的股票為什麼會這么少?為什麼要簽這么繁瑣的文件,不信任我們嗎? 如果溝通不到位,員工的激勵體驗會極差。股權激勵的初心又決定了,員工必須真的被激勵。 (三)如何溝通 講清員工期權的邏輯:員工期權的邏輯是員工通過一個很低的價格買入公司的股權,並以長期為公司服務來讓手裡的期權升值。 首先是員工買入期權的價格低:公司在給員工發放期權時,是以公司當時估值的一個極低的價格把股權賣給員工,員工在買入股權的時候就已經賺錢了。 另外員工手裡期權是未來收益,需要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來實現股權的升值。因此期權協議不是賣身契,而是給員工一個分享公司成長收益的機會。 關於期權員工會由很多問題、內心會反復去找答案、但又不會公開問公司的問題:比如如何拿到這些股權,股權什麼時候能夠變現以及如何變現,這些問題都需要和員工有一個充分的溝通。 很多員工也會問為什麼自己的期權那麼少? 公司要做起來需要很多人的努力,需要預留足夠多的股權給後續加入的員工。 二、員工股權激勵的步驟員工期權激勵,會經歷四個步驟,即授予、成熟、行權、變現。 授予,即公司與員工簽署期權協議,約定員工取得期權的基本條件。 成熟,是員工達到約定條件,主要是達到服務期限或工作業績指標後,可以選擇掏錢行權,把期權變成股票。 行權,即員工掏錢買下期權,完成從期權變成股票的一躍。 變現,即員工取得股票後,通過在公開交易市場出售,或通過參與分配公司被並購的價款,或通過分配公司紅利的方式,參與分享公司成長收益。 三、員工股權激勵的進入機制: 一、定時: 有的創業者,在公司很初創階段,就開始大量發放期權,甚至進行全員持股。我們的建議是,對於公司核心的合夥人團隊,碰到合適的人,經過磨合期,就可以開始發放股權。 但是,對於非合夥人層面的員工,過早發放股權,一方面,股權激勵成本很高,給單個員工三五個點股權,員工都可能沒感覺;另一方面,激勵效果很差,甚至會被認為是畫大餅,起到負面激勵效果。 因此,公司最好是走到一定階段(比如,有天使輪融資,或公司收入或利潤達到一定指標)後,發放期權的效果會比較好。 發放期權的節奏: 要控制發放的節奏與進度,為後續進入的團隊預留期權發放空間(比如,按照上市前發四批計算);全員持股可以成為企業的選擇方向,但最好是先解決第一梯隊,再解決第二梯隊,最後普惠制解決第三梯隊,形成示範效應。這樣既可以達到激勵效果,又控制好激勵成本;期權激勵是中長期激勵,激勵對象的選擇,最好先戀愛,再結婚,與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期。 二、定人 股權激勵的參與方,有合夥人,中高層管理人員(VP,總監等),骨幹員工與外部顧問。 合夥人主要拿限制性股權,不參與期權分配。但是,如果合夥人的貢獻與他持有的股權非常不匹配,也可以給合夥人增發一部分期權,來調整早期進行合夥人股權分配不合理的問題。 中高層管理人員是拿期權的主要人群。 三、定量 定量一方面是定公司期權池的總量,另一方面是定每個人或崗位的量。 公司的期權池,一0-三0%之間較多,一5%是個中間值。期權池的大小需要根據公司情況來設定。 在確定具體到每個人的期權時,首先先考慮給到不同崗位和不同級別人員期權大小,然後再定具體個人的期權大小。在確定崗位期權量時可以先按部門分配,再具體到崗位。 公司總池子確定下來,再綜合考慮他的職位、貢獻、薪水與公司發展階段,員工該取得的激勵股權數量基本就確定下來了。同一個級別的技術大拿,在VC進來之前就參與創業、在VC進來後才加入公司、在C輪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權應該設計成區別對待。另外,公司也可以給員工選擇,是拿高工資+低期權,還是拿低工資+高期權。創始人通常都喜愛選擇低工資高期權的。 邵亦波分享過他在所創辦易趣公司期權發例的標准。比如,對於VP級別的管理人員,如果在天使進來之前參與創業,發放二%-5%期權;如果是A輪後進來,一%-二%;如果是C輪或接近IPO時進來,發放0.二%-0.5%。對於核心VP(CTO,CFO,CTO等),可以參照前述標准按照二-三倍發。總監級別的人員,參照VP的一/二或一/三發放。 四、定價 討論最多的就是員工拿期權是否需要掏錢,是否免費發放。 建議是: (一)員工必須掏錢。掏過錢與沒掏過錢,員工對待的心態會差別很大; (二)與投資人完全掏錢買股權不同,員工拿期權的邏輯是,掏一小部分錢,加上長期參與創業賺股權。因此,員工應當按照公司股權公平市場價值的折扣價取得期權。 期權發放的過程,是要讓員工意識到,期權本身很值錢,但他只需要掏一小部分錢即可獲得。之所以他只掏錢少,是因為公司對他是有預期的,是基於他會長期參與創業的,他打個醬油即跑路,公司把他的期權回購是合情合理,員工也是可接受的。 5、定兌現條件: 定兌現條件是指提前確定授予員工的期權什麼時候成熟,也即員工什麼時候可以行權。 常見的成熟機制是按時間:四年成熟期,每年兌現二5%。 另一種是:滿二年後成熟兌現50%,以後每年兌現二5%,四年全部兌現。 第三種:第一年兌現一0%,第二年兌現三0%,第三年漆0%,第四年全部兌現

5. 創業公司融資,股權是如何一步步被稀釋的

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他們在加盟公司時拿到的期權比例,並非最終公司上市時手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隨著公司的不斷壯大,外部融資會不斷稀釋大家的股份。究竟最後能拿到多少公司股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的融資和期權池。 首先,創業者需要理解融資和股權轉讓的區別。

融資是企業融資,企業引入外部投資者的資金做大公司,投資人則拿到公司的一部分股權成為公司的新股東(即「增資入股」)。

而創始人轉讓出自己手裡的公司股權,其實質是股東的套現,股權轉讓的收益歸屬於股東個體而非公司,除非,該股東又將轉讓收益作為新的注冊資金再次投入公司,這樣的投入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化,與融資效果類似。

融資時,企業注冊資本增加,且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時,企業注冊資本不變,且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調整。

融資帶來的股權稀釋

通常,一個不斷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輪的融資。

典型的情況下,企業根據融資輪數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 初期 :股東自己出注冊資本金

  • 天使輪:改革發展,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碟「

  • A輪:經過基本驗證,具有可行性

  • B輪:發展一段時間,公司還可以

  • C輪:在前面的基礎上繼續發展,看到上市的希望

  • IPO:發展壯大,投資人要套現離場,大家都覺得該上市了。

  • 第一輪天使輪融資在50萬-200萬之間。天使投資人也會拿走10%到20%的股權。接下來,公司的商業模式初步取得成效時,VC會投出A輪。A輪融資通常在500萬-1000萬間,同時拿走公司20%至30%的股份。下一輪(B輪)融資額進一步擴大,數目通常在2000萬-4000萬。當然了,公司要繼續發展壯大投資人們才會給錢。這時候,公司一般出讓10%到15%的股份。最後,公司進一步擴大,如果達到年營業收入2000萬以上,PE或其他戰略投資者會進一步投C輪,數額在5000萬左右。此時他們拿5%-10%的期權。

    為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新員工,公司會設立期權池,這也會稀釋原有股東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證期權池占據一定的比例,來激勵員工們。員工們在加入公司初期,因為心裡清楚,公司其實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較高比例的期權補償。而每一次給新員工發期權,公司創始人和部分老股東的股份就會被稀釋。

    一個簡易的稀釋案例

    例如:甲乙二人建立了企業A,他們兩人的出資比例為6:4,則此時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老員工和舊股東的期權稀釋過程

    每一次新一輪的外部融資進來後,隨之而來的期權池的調整和新的投資者的權益都會使老員工和原有的投資者手裡的股份被同等的稀釋。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員工手裡期權的價值反而是增加的。例如:一個員工在公司種子輪融資後加入時拿到了1%的期權,但是公司在A輪融資後,他手裡的期權只剩下0.6%。但公司的價值其實是在不斷增加的。

    即便是公司創始人,經過了多輪融資和期權池調整後,最終手裡剩下的股權比例也大為減少。例如一個創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有60%-70%的股份,上市後可能手裡只有20%-30%的股份。

    為了防止股權稀釋而導致控制權大大減少,創始人們可以採取特殊的股權設計,以起到類似Google,Facebook的」雙層股權結構」的效果,保證自己對公司的發展占據主導。

    如果公司資金鏈有問題,財務總是不順暢,那麼公司需要以相對較低的估值來融到更多的資金。這樣的話,老員工和原有股東的股份會被稀釋的更厲害。

    風險越大,收益越大

    期權的稀釋在員工的工作Offer上也能體現。以一個中級軟體工程師的offer為例。他在不同階段加入公司時,能夠拿到手的期權比例都是不同的。如果該工程師選擇在A輪融資前加入公司(此時公司有5-20個員工),那麼他大約拿0.27%的期權;如果該工程師等到公司快要B輪融資前加入(此時公司有20-50個員工),則他會拿到0.084%的期權。C輪融資之前加入公司的員工,可以拿到0.071%的公司期權。可以看到,即便是同一個職位,越往後加入公司,能拿到的期權越少。這是因為,除了因公司融資和增加期權池帶來的稀釋效應外,越往後加入公司的員工所需承擔的風險也在減少。「風險越大收益越大」,似乎是一個社會中普遍通行的法則。

    捨得捨得,有舍才有得

    公司通過設立期權池的方法給員工做股權激勵,雖然CEO自己手中的股份被稀釋掉一部分,但此舉留住了關鍵人才,且吸引了優秀的人才加入公司,長遠來看是值得的。如果吝惜股份,則較低的薪酬禮包吸引不了最好的員工,對公司的負面效應不小。

    小結

    一個股份逐漸稀釋的模型可以幫助你更好的理解這個過程。稀釋不一定是壞事。籌集資金,把公司進一步做大做強,能做到這一步的話,稀釋股份就很值得。公司持續的市值增加帶來的收益會遠高於出讓的那一小部分股份的價值。換句話說,讓出一小塊蛋糕,然後換取整個蛋糕的一步步做大。

6. 初創公司如何分配股權與期權

7. 在創業公司工作,期權怎麼發放

普遍情況下,你在入職前或者入職的時候就有一個股份數的承諾。但這不是絕對的,大多數情況下公司不會在入職時直接承諾股份數,但會承諾,在入職一段時間之後,根據你的業績,畢竟這是靠實力說話時代,來分發你的股份。

接下來是期權的分發方式,期權一般是分期發放的,通常的做法,是分成四年來發放,每月一次,也就是說,自合同規定的計算起始日開始,每工作滿一個月,期權就到手了 1/48。計算起始日有的公司是從入職日起算,有的公司是按照統一的起算日期,具體公司具體發放。如果是第二次發放期權,計算的起始日就由公司自己來決定了。

由於員工不是永遠的待在一個公司,所以要規定一個最低的底線,如果期權分為4年,那麼這個底線就應該是1年,如果他1年內離開了公司,那麼他就沒有期權。

8. 創業公司:創業公司離職,期權怎麼辦

有的時候,公司會在入職前或者入職的時候就有一個股份數的承諾。
更多的時候,公司不會在入職時直接承諾股份數,但會承諾,在入職一段時間之後(比如半年),根據工作業績和表現,來決定實際發放的股份數。
確定了發放的股份數之後,公司要和員工簽訂員工持股合同,或者員工期權合同。創業公司由於搭建團隊的時間點常常會早於公司正式設立的時間點,這就是口頭承諾的原因,因為只有到有了正式的公司法人資格後,公司才能和員工簽訂這些合同。
期權不是股票,期權是合同,是員工到了一定時候,有權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購買雙方約定的股份數。
因此,公司可以隨意制定這個價格,一般來說,A 輪之前給的價格都非常低非常低。但後面再發放,不管是給新員工,還是給老員工增加期權,價格都要和公司當時的每股價值有一個對應。
對於創業團隊成員來說,如果期權的行權價極低,可以不用在乎期權和股票的區別。因為對公司來說,股票給出去比較麻煩,未來發展道路中會因此遇到很多不可預期的障礙,因此創業公司都會傾向於給期權,而非股票。而對成員來說,如果行權價幾乎為零,那麼我建議也要能理解公司的這個考慮。畢竟如果未來公司遇到了障礙,也是大家的障礙。
計算起始日:不管是一上來就給股份數的,還是過了半年才確定股份數的,對於創始團隊成員來說,第一次給期權,計算的起始日期一般來說是公司和員工商定後雙方都能接受的日期,有的公司是從入職日起算,有的公司是按照統一的起算日期,具體情況要看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如果是第二次發放期權,計算的起始日就由公司自己來決定了。
Cliff:由於員工進入公司後,有可能會發現彼此並不合適,但員工待了很短時間就離開公司卻還能拿到期權,這對創業公司是不公平的,因此會設立一個底線,英文稱為 cliff。如果是四年期的 vesting,那麼 cliff 一般是一年,也就是說,員工入職一年之內不兌現,如果一年之內離開,沒有期權。滿一年後,一次性獲得 1/4 的承諾期權數,之後每滿一個月,就到手 1/48。
Vested:有同學在評論里問了,我補充一下。所謂「到手」,也就是兌現,英文稱 vested,即是算到你頭上的期權數。但這並不是直接打幾張小條給你,而是說,根據員工持股合同,你有權去購買的股數。這個權利會一直有效,直到你不再為公司提供服務,比如離職。
行權期限:公司一般會規定,員工離職之後多長時間內,必須決定是否行使這個購買的權利,通常會設定為 180 天,也就是說,如果你 vested 1 萬股,離職後 180 天內必須決定是否要行權,也就是根據合同規定的價格購買這部分 vested 的期權數(或者待了一年,vested 1/4 的期權數;或者待滿了四年,全部 vested。)。不過在國內,目前的外匯管理相關規定是不接受返程投資公司的員工在上市前行權的。
實例——1 月 1 日,我加入一家公司,公司承諾有期權,過了半年再決定具體的股份數,計算起始日另行商定。
7 月 1 日,公司說,給我 48,000 股的期權。簽訂分期四年發放、一年 cliff、行權價 0.01 元的合同,起始日為當日。
次年7 月 1 日,我 vested 12,000 股。
次年8 月 1 日,我又多 vested 1,000 股,之後每月皆同。
第三年 1 月 1 日,我總共 vested 18,000 股。
第三年 1 月 2 日,我離職。180 天之內,我必須決定是否要花 180 元購買我 vested 的這 18,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