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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香港上市公司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8-05 01:24:14

A. 大陸公民可以買賣香港上市公司股票

大陸公民目前還沒有合法渠道購買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明確一點:非「我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認購和交易的股票」,大陸公民目前是不能購買的。
為了在外匯管制下內地資本市場對外開放,以允許在資本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國內投資者往海外資本市場進行投資,由香港政府部門最早提出了國內機構投資者赴海外投資資格認定製度制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II)。
在QDII沒有正式施行之前,只可以通過某些特殊機構,購買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股票)。

B. 內地某公司持有一家在香港上市公司的股票,想要以股票質押來融資,請問內地哪個機構做相關質押手續,業務

朋友這個業務,一般叫股票質押式回購。不知道准備融資多少,質押率多少,以及能付出的成本大概多少。

這個業務一般是券商做。我剛幫你問了一下朋友,他們今天沒上班。明天上班後,我幫你打聽一下。

對了,朋友哪裡的。

C. 境內港股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流通股份轉讓給境內某公司應如何操作

1、大陸公司在香港上市後,原始股的轉讓具體要看該公司去香港上市採用的是什麼樣的法律架構。如果是VIE(俗稱「協議安排」),那確實所持有的境內公司股份和境外離岸公司的股份不是一回事,當然也就不能在境外交易。如果想要交易,公司需要安排這些原始股東的股權在境外離岸公司還原,並且在券商登記,這樣上市禁售期滿後就可以交易了。但是,國內很多公司所謂的職工原始股,僅僅是個人和公司的協議,並沒有在工商局變更。理論上,這部分股權在上市時候如何認定是有法律障礙的。此外,持有大量股票或者公司高管對出售股票有一定限制,具體也要看公司規定,而且香港市場一般是可以馬上賣出股票,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協議轉讓不必開通滬港通或港股賬戶,因為原始股沒有公開交易的市場,只能私下交易,還沒有正式上市的股票不必通過股市交易。
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了產權轉讓程序,也在第十八條規定「經公開徵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用協議轉讓的方式。
4、協議轉讓應在產權交易機構組織下進行,出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產權轉讓中所涉及的職工勞動關系調整、債務和或有債務承繼、離退休職工管理、職工安置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擔保措施等相關事項,達成協議後草簽《產權轉讓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由出讓方履行決策程序後,合同生效。

D. 持有即將赴港上市公司原始股票如何變現

原始股上市一年內是不準解禁的,大股東是三年不得解禁,這是大陸的規定。
香港那邊的情況可能與大陸不同。

E. 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東可以在滬港通買賣本公司股票嗎

上市公司的股東分幾種情況 董事會 監事會 高管 會受政策法規限制,持股超過5%以上的股東也是受政策法規限制,法律禁止市場准入的人也不得買賣股票,其它人應該沒有限制。

F. 一般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股票價格是多少。

港股價格差別很大,藍籌股就貴,垃圾股就便宜(俗稱仙股)。
按照昨天的收盤價格,

最貴的:00388港交所,每股194.5港幣
最便宜:01246毅信控股,每股0.015港幣

G. 企業拍賣股份意味著什麼

執行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是執行工作中的一大難點,本案標的巨大,牽涉面廣,涉及在實踐中如何理解和准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一、案外人是否能提出執行其他財產的申請

本案中,被執行人在豐華公司享有3100萬股國有法人,依法應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豐華公司作為案外人提出申請,請求停止拍賣本公司股份,轉而拍賣其提供的紅獅公司的股權,以替漢騏公司償債。對該申請如何允許?這是本案中面對的一個特殊問題。

執行中,有一種意見認為,《規定》第三條規定「被保全人和被執行人應當是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同時第八條又明確規定,「如果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在限期內提供了方便執行的其他財產,應當首先執行其他財產」,豐華股份公司非本案被執行股權的持有人或所有權人,故法院不應准許其暫停拍賣豐華國有法人股的申請,轉而執行其提供的紅獅股權。但《規定》的立法目的,應是在於盡量減少因法院執行拍賣國有法人股而可能導致的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經營和股價等所造成的影響,因此,法院在執行國有法人股時應慎重,只要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就盡量不要執行國有法人股。本案中,豐華公司主動向法院提供紅獅股權供拍賣,有其自身的利益考慮,但該行為並不損害冠生園公司債權的實現。從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角度考慮,法院在此情況下停止拍賣國有法人股轉而先執行紅獅股權,符合司法解釋的精神,因此應准許豐華股份公司的緩拍申請。

二、如何審查對被拍賣股權的評估報告

1.對評估報告應進行形式審查還是實體審查

《規定》第九條規定「拍賣股權之前,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同時第十條規定「應當要求資產評估機構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程序和方法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並說明其應當對所作出的評估報告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但對於法院是否應審查評估報告,以及如何審查,《規定》並沒有明確規定。有人認為,股權評估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只是執行中程序上的一個環節,評估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基於當事人或法院的委託對執行標的進行評估,並非案件的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規定》已要求評估公司對評估報告不實承擔責任,故執行法院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對實體問題不應作審查。

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在無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執行法院通常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但如果有人針對評估報告提出異議,就應具體對待,如異議針對的是評估中的實體問題,則法院應對評估報告進行實體審查。評估工作由法院委託實施,評估報告的質量與執行程序的公正運行和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密切相關,故法院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問題應有審查的義務,只是該審查程序應在一定條件下啟動。

2.如何界定「股權價值」

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審查實際上就是審查其對被拍賣的股權價值的估價是否准確,這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股權價值」。評估機構立信公司認為,股權價值應為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國有法人股變現價格,採用每股凈資產調整法進行評估。法院認為,《規定》第九條所指的「股權價值」並非國有法人股的市場變現價格,因為這一價格受到股權交易市場行情的影響,圍繞股權價值而上下波動,缺乏相對穩定性,不能准確反映國有法人股的價值,「股權價值」應指評估時該國有法人股所代表的上市公司資產的市場價值。

H. 香港先施公司百年股票市值問題

股票代碼00244,你可以在騰訊的港股行情裡面看到,現在價格0.59港元,歷史看這個股票總共也三次,上市時總股本是5.7408億股,現在是5.7431億股。因此從市值價值來說不值什麼錢,而從收藏價值來說就難以定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