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股票 » 銀行業金融領域引入外資股票
擴展閱讀
炒股預約開戶 2025-06-28 10:18:54

銀行業金融領域引入外資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8-05 06:12:25

1. 股份制銀行為什麼要引入所謂的戰略投資者,外資銀行戰略投資者

今天,我首先會簡要評估中國銀行業當前運營的環境,我相信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話題,因為它代表了潛在的外資合作夥伴如何看待將影響他們的財務和戰略投資是否成功的一種環境。接下來我將就外資合作夥伴在交易中希望達到的目標以及目前在中國銀行業的監管框架下可以獲得的成果分享本人的經驗和觀點,只有了解了以上這些,中國銀行業才能正好地與潛在的外資合作夥伴進行合作。最後談談我對目前監管環境以及中國銀行業發展的啟示。我將和大家談談我對目前監管行情以及中國銀行業發展的啟示的看法。在談及以上議題的時候,希望大家把注意力放在最可能使中國的銀行與外資戰略投資者實質性的互惠互利這樣一個夥伴關系的建立的關鍵因素上。
全球的經驗證明,銀行業的改革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絕對不是能夠一蹴而就的,我們非常驚喜地看到,中國政府在解決歷史遺留下來問題上決心和努力。我們欣喜地看到,中國銀行業的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成立,中國政府將大量的資源和優勢的人才投入到對銀行業監管並致力於推動建立一個堅實的更加透明的監管框架,更好的信息披露與公司治理將是建立這樣一個框架的首要推動因素。在放鬆管制方面,我們很高興地看到最近的一些舉措,比如銀行運作更加以市場為導向,例如外資在股份制銀行中的單一持股比例上限已經提高了20%,中國這次遵守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所做的承諾,放寬了對外資銀行在產品及地區方面的限制,同時也改善了固定利率體系,擴大了利率浮動的空間。其他的措施包括對主要的國有銀行的資產開始了重組,改進了貸款分類與報告體系。
同時,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貸款和不良資產方面獲得了更大的靈活性,也實行了更嚴格的外部審計與管理。逐步改善監管營運環境,規模優勢以及快速成長並尚待開發的市場,都使外資對中國的銀行業有越來越強烈的興趣。但盡管外資有明確的興趣,但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真正能夠結成戰略合作夥伴,有實質性聯營的項目還寥寥無幾。從中國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角度來看,最重要的問題通常是我們應該如何選擇戰略投資者,從而建立花旗銀行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匯豐控股與上海銀行那樣的實質性合作夥伴關系,對這種關系,我希望用另外一種方法來表述,即如何建立一種具有吸引力的商業的架構,從而提高外資的興趣,並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要取得成功,合作夥伴關系必須建立在互相有利的明智的商業與財務考慮的基礎上,靈活的合作框架與投資結構能夠彌補國外投資者與中國銀行業間的差距,因此,合作架構與合作夥伴的選擇同樣重要,因為使戰略聯盟成功的條件不僅找到適當的合作夥伴,也包括適當的項目。
在此,我也敦促中國的銀行業迅速行動起來,主動研究結成合作夥伴的利弊,因為地區和全球宏觀環境的變化,可能減少國外投資者對投資中國銀行業的迫切性。在談及具體操作過程之前,我想我有幾個評論,總的來來,中國政府的銀行業改革的同時保持了非凡的經濟增長與金融體系的穩定,這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成就,然而,中國的銀行業仍然面臨著一定的經營挑戰,必須通過不斷提高監管水平,以及採取關鍵的業務步驟來逐步加以解決。正如最上面之的圖所示,一定架構充分反映產品的風險,以及運營效率,中國銀行業的資產股本回報率比其他市場相對較低,產品開發周期不能滿足需求,將來也可能與競爭的激烈程度不符,因此中國的銀行業需要引入新產品開發經驗,建立信用導向性的貸款體系,並改善經營效益,以提高營運能力。第二個圖表明了資產質量持續的風險管理,更加嚴密的風險管理是解決上述問題的必要因素。(見圖)最下面的圖表明了資金短缺,現實使銀行進行有利的擴張,資本市場與外資在這方面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花旗集團相信國際戰略投資者能夠協助中國的引航成功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然而,上述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的話,也將使外資在評估中國銀行業如何投資或選擇合作夥伴的時候增加了不確定性。
與外資合作夥伴成功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第一步是要理解潛在的外資合作夥伴的經營理念以及中資銀行在談判中能夠獲得益處。中國的銀行業需要了解的要點包括:1.外資合作夥伴與中國銀行建立長期業務夥伴關系的關系在於換取中國的市場以及高質量客戶群的機會。2.外資合作夥伴不僅能夠帶來資本,而且在最佳做法、技術專長、產品服務以及管理知識方面提供商業價值。3.外資合作夥伴通常的決策過程都比較復雜。4.外資合作夥伴希望在公司治理和日常管理方面能夠施加較大的影響,多數情況下,外資合作夥伴通常需要最終能夠控股。對外資合作夥伴和中國的銀行業來說,以上這些原則對為股東、債權人、客戶、員工及政府創造長期的價值至關重要。外資合作夥伴通常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方面有比較苛刻的要求,但是我們認為,通過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中國的銀行業能夠獲得許多戰略輸入,主要體現在更優勢的產品與服務質量,更高的激勵標准、更完善的公司治理體制,這與讓出董事席位及分享更多經濟利益相比具有更大的價值。
外資合作夥伴提出的其他可能影響中國銀行運作的具體要求,包括以下幾點:1.將戰略重點放在目標市場或特定客戶群,2.其他少數股東保護措施,例如否決權。3.在產品領域創建品牌。4.交叉銷售。5.未來控股比例中的選擇權。外資合作夥伴關注另的一個重要事項便是估值,外資合作夥伴通常需要合理的估值和清晰的利益安排,毫無疑問,中國業務市場進入了不可比擬的發展良機,但是由於風險的存在,中國與其他亞洲市場潛在投資的大量涌現以及WTO框架下未來市場的開放,如果戰略合作夥伴的估值過高,則外資合作夥伴的管理層很難以進入中國市場為理由解釋較高的估值,總而言之,外資合作夥伴需要的估值合理並有吸引力。
當前,中國的戰略合作項目有三種結構可供選擇,每種結構都有不同的優缺點,但是都能夠保證回報目標的實現,但是參與度與外方的真實控制方面存在程度的差異,並對其能夠有效注入資本並在一些方面作出有益的貢獻有限制。結構A,就是股份制銀行佔有上限24.9%的少數股權,這種方式比較常見,但是這種結構的關鍵缺點是外資佔有股權比例較低,從而控制權較少,這樣外方不會有很大的積極性投入充分的資源。結構C,在合資銀行中我們佔有50%的直接投資,這種結構較多地被國外投資者採用,這種合作方式下,外方能發揮較大的作用,但是這種結構目前受到監管的限制,不能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業務,使外方無法在華發起業務規模,規模較小的銀行在競爭中站住腳仍然需要時間。B類結構是結構A與C的結合,這種模式受到各方的歡迎,各種模式下,外方既有一定的控制權,同時又在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中發揮較大的作用,從而關注於雙方共同感興趣的產品領域。花旗集團與浦東發展銀行投資時採用的就是這種結構。
此外,請允許我列舉實際操作中應該加以注意的幾個焦點,我相信這有助於交易的達成。這些要點包括,1.盡快有所動作,雖然目前國外對中國的投資興趣較為濃厚,但是在2007年之前,這種興趣會逐步減弱。2.在交易結構的選擇上靈活性會給合作雙方帶來最大的利益。3.建立意向清單,確認與外資合作夥伴應重點合作的產品。4.提高透明度,從而獲得更高的估值。5.制定健全的談判戰略,在管理控制和定價等重要事項上傳達一致的信息。中國銀行業需要明確戰略合作是與國外戰略投資者建立一種夥伴關系,而不是將業務徹底出售,中國銀行業除了建立最佳系統、獲得專業知識、產品與服務以及管理操作等方面獲得支持外,通過更努力的戰略定位和更強的盈利能力,中國銀行業還能保持在財務上獲得收益。最後,同任何合作夥伴關系一樣,合作雙方都一直保持開放的心態。我希望對這些事項的關注能夠有助於各位對合作談談判進行籌備,並且達成有吸引力的合作關系,並為合作雙方帶來最大的收益。
由於目前存在的外資控股比例限制和其他監管方面的規定,國外投資者在中國投資金融機構時仍面臨著比較大的障礙。國外投資者投資中國金融機構時,仍面臨著比較大的障礙。控股比例上限意味著投資額相對較小,而國際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層只會對那些能夠持續帶來巨大收入的地區市場寄予關注,較小的規模也意味著技術創新和轉移的比例有限。中短期來看,這些方面放寬監管,可能有利於吸引更多投資者進入中國的銀行業。
從這個圖表中可以看出,現在亞洲國家中除了馬來西亞和中國以外,其他所有的亞洲主要國家地區的銀行市場都在技術上允許外資控股。印度尼西亞、日本和韓國這三個國家的例子,能夠最充分地體現出國外資本如何能夠幫助恢復並增強銀行體系的整體財務狀況。與之類似,香港市場則引證了外資進入能提高市場的所有競爭水準。我認為,對外資控股比例的放寬將大大加速中國銀行業改革的步伐,並能夠促進更多的國外資本和國內技術進入中國銀行業市場。我和我的同事們都相信,中國政府在銀行業改革方面的不懈努力,以及在吸引國外資金切實措施的推動下,中外銀行業合作夥伴關系的建立,將促進行業整體業績得到改進,實力不斷得到增強。

2. 什麼叫放寬銀行,證券,保險行業外資股比限制

以前銀行等金融行業是禁止外資進入的
現在逐漸放開
允許外資進入國內的金融行業了

3. 中國銀行業的IPO為什麼要引入外資

中國其實並不缺錢,為什麼還要加緊引進外資?在引進外資問題上,中國政府與學者們普遍認為,吸引外資是為了彌補國內投資資金的不足和引進國際先進技術。中國缺少國內建設資金嗎?好像並非如此。目前,中國的居民儲蓄總量十分龐大,金融機構的存貸差(存款余額大於貸款余額之差)不斷擴大:截至2003年7月末,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已達10.61萬億元,全部金融機構(含外資機構)本外幣並表的各項存款余額為20.79萬億元,而各項貸款余額僅為16萬億元,存貸差高達4.79萬億元。[1]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半數的存貸差說明,金融機構有數萬億的巨額資金未能貸放出去,中國目前並不存在資金短缺問題。同時,連年外貿贏余和巨額外匯儲備亦表明中國的國際收支狀況良好,不存在引進外資平衡國際收支的強烈需求,況且外商直接投資也遠未帶動中國產業的技術進步並明顯改善工業結構[2],那麼中國千方百計地引進外資的動機究竟為何?

一、國內投資需求乏力的幾大因素

1.資金投向效率低下的國有企業

從1995年開始,國有企業進入了破產、倒閉的高潮。由於國內工業技術落後,大量小規模的重復投資,使得主要工業品生產能力的利用率相當低,同業之間陷入過度競爭的長期消耗戰。1995年全國工業普查發現,主要工業品有三分之二生產能力閑置,其中的37.2%利用率不到50%[3],工業企業的盈利率迅速下滑。在此情況下,國內企業為了提高自己的市場地位而努力尋求與外商合資,甚至不惜讓渡大量的股權,外商趁機大批進入中國。跨國公司在資金、技術、品牌和企業管理方面處於全面競爭優勢,因此中國的國有企業面臨更大的生存壓力,大批國有企業被擠垮,特別是跨國公司在華的資本技術密集型投資項目大量增加,對中國的石化、機械、電子、鋼鐵等國有重化工業構成了重大打擊。隨著越來越多的國有企業陷入經營困境,大批工人下崗失業,就業安全感的普遍消失使人們的收入預期下降,社會購買力明顯萎縮。

直接面對就業壓力的地方政府為了發展本地經濟、確保財稅收入,一方面採用一切手段招商引資,吸引外資的數量成了考核各級政府官員政績的重要指標;另一方面又施加各種壓力,迫使國有銀行大量放貸給與當地政府存在各種利益關系的國有企業,75%的貸款依然流向效率低下的國有企業。但這些國有企業的產品並沒有充分的市場需求,形成嚴重的產品積壓,不但加大了通貨緊縮壓力[4],也令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隨之上升。1998年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實際上升4,900多億元,1999年實際上升5,800多億元,2000年實際上升3,700多億元。[5]國有銀行為了在每年的不良貸款指標考核中過關,不得不「惜貸」,對求貸企業提出過苛的要求,以規避壞帳風險和相應的政治責任。這就出現上述巨額「存貸差」。在目前的經濟體制下,中國出現了存貸差過高與「資金飢渴症」同時並存的情況。

2.國債投資效應遞減

1997年以後,中國出現了在社會購買力不足基礎上的商品過剩,通貨緊縮接踵而至,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導致出口嚴重受阻,國內生產和就業壓力驟然增大。鑒於國內外泡沫經濟的教訓以及90年代以來國內兩極分化的加劇,中國政府認識到通貨膨脹對經濟和社會的破壞性後果,於是在1998年採用積極財政政策,通過赤字財政和國債投資來刺激內需。截至2002年12月末,國債余額已達1.93萬億元,比上一年增長23.7%,約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9%;政策性銀行金融債余額為10,054億元,比上年末增長17.8%,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9.9%,兩項合計已接近國內生產總值的30%[6]。再加上目前靠財政支撐的養老金支付有3萬至7萬億元左右的資金缺口[7],國家債務的實際規模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已遠遠超出了國際公認的警戒線。所以,依靠發行國債刺激內需這一政策已經達到極限,無法再進一步製造需求了。

3.經濟信用缺失導致投資短期化

影響企業投資擴大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國內信用的嚴重缺失。合同失效和大量的假冒偽劣產品造成國內商業信用極其低下,各種經濟欺詐行為泛濫,嚴重沖擊了市場競爭秩序,使得投機取巧、惡意鑽營成為企業行為的「典範」,從而大大惡化了企業經營的外部環境,抑制了企業正常的投資需求,加劇了個人和企業投資行為的短期化。個人投資者寧可選擇投資風險較大、但交易體系電子化的股票債券,也不願意投資實業。不少國內企業根本無意於改進技術和管理,以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是競相鑽政策和法律的空子,投機鑽營獲取短期利益,甚至一些正當經營的企業為了維持生存也不得不從事部份非法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國內企業即使想尋找新的長期投資項目,也越來越艱難,本國企業的長期投資沒有空間,意味著中國企業的成長前景日益暗淡,破產倒閉的數量會越來越多。

4.出口市場不穩定

中國出口的比較優勢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產品上,質量、檔次偏低,主要依靠價格和數量競爭,因此容易遭致貿易保護主義的抵制。中國在入世談判中對美國歧視性貿易壁壘的妥協,進一步加劇了出口市場的不穩定。目前,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特別是今年以來美國、日本與歐盟一再要求人民幣升值,反映出各國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禁止中國商品低價傾銷的意願。中國的出口越來越明顯地受到國際市場風險的影響和制約[8],粗放型的出口必然要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

5.中央財政面臨巨大壓力

近幾年,中國宣稱實現了8%的經濟增長,但銀行的經營狀況卻未根本好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於1999年至2000年間向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轉移了1.4萬億元的不良資產,使當年的不良貸款率下降了約10個百分點。盡管如此,按照國際5級分類標准,2002年末4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仍高達26.1%,不僅遠遠高於4%至6%的國際同業水平,而且也大大超出了10%的國際警戒線。

國有商業銀行的壞帳轉移給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實質上只是將債務從銀行的帳面上轉移到中央財政的帳外記錄里而已。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這1.4萬億不良貸款的資金大部份是通過由中央財政擔保發行的特別債券來籌集的[9]。這些由政府開辦的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一小部份不良資產、回收一些現金後,剩餘的無法解決的不良資產就在資產管理公司的帳面上表現為巨額資產損失,這筆損失構成了事實上的中央財政赤字。按照比較樂觀的估計,不良資產的30%可能回收為現金,那麼4大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損失將高達9,800億元[10]。其結果不外是兩種,或者是國有商業銀行為成立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認購的債券在銀行帳面上表現為「垃圾債券」或資產損失,這實際上等於銀行轉移出去的壞帳又回來了,如果不加以改變將導致銀行系統的金融危機;或者是中央財政承認國有商業銀行的這筆巨額資產損失,用財政撥款逐年彌補,這將表現為中央財政的債務負擔一次性增加1萬億左右,構成對已經不勝負荷的中央財政的沉重壓力。在潛在的金融危機和巨大的財政赤字的壓力之下,中國政府更需要有大量的外匯儲備以應付不測。

正因為上述幾大不利因素的存在,中國政府遂不遺餘力引進外資以維持經濟的增長。隨著國債投資效應的遞減和本國企業可選擇投資項目告罄,吸引外資變得更加緊迫,許多地方紛紛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對下級政府和直屬的政府機構層層分解、下達招商引資的責任指標,甚至對招商引資有功的單位和個人實行重金獎勵政策。近年來中國國內的穩定依賴於經濟的增長,而經濟增長則在相當大程度上得益於大量流入的外資。如果外資流入量下降,中國經濟可能會發生嚴重困難。

二、用引進外資抵消資本外逃

各地地方政府官員和國有企業經理熱衷於引進外資,並不完全是出於急國家建設之需,還有他們希望與國外掛鉤、以便安排在國外的後路的個人考慮。從這層意義上看,中國特色的引進外資有一個副產品,即資本外逃。這自然使中國政府深為苦惱。

當外商被中國經濟「一枝獨秀」的幻象所吸引時,中國的資本外逃也同時擴大,日益嚴重。中國外逃的貪官到底有多少?這恐怕永遠是個無法確知的謎。

據一份未經證實、網上流傳的資料,截至2003年6月30日,在黨政部門、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中共黨員及黨員幹部失蹤、外逃最多的前5個省份依次為:

廣東省:失蹤790名、外逃1,240名

河南省:失蹤512名、外逃854名

福建省:失蹤414名、外逃586名

遼寧省:失蹤318名、外逃403名

江蘇省:失蹤316名、外逃227名

3個直轄市的數量為:

北京:失蹤112名、外逃442名

上海:失蹤187名、外逃354名

天津:失蹤60名、外逃182名

流傳說,僅僅是今年8月3日至8月5日這3天當中,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瀋陽、深圳、珠海、蛇口、昆明等口岸與航空港,就查獲了60多名持護照或通行證、企圖外逃的官員,其中有7名是來自北京、沈陽、武漢、鄭州和南京等地的副廳級官員。最引人注目的是,這些企圖外逃的官員多持有中國金融機構與海關核准攜帶大量外匯出境的合法證明;攜帶外匯最少的一名經貿幹部即持有60萬歐元(相當於50萬美元左右)。被查扣後這些官員們竟一致聲稱,攜巨款出國是為了「考察」招商引資環境。這些官員在海關被截住是中央的一次全國性突擊檢查的結果。中共中央於2003年8月初頒發了「關於黨政機關、司法公安部門人員出境、出國通行證、護照管理措施」,並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派出9個組分赴9省、市召開緊急會議,突擊收繳高官的出境通行證和出國護照。據傳上述3天中外逃被扣的官員們由於未及時得到「通風報信」,在突擊檢查中被逮個正著。[11]

中國的貪官歷年來到底攜帶了多少資金外逃,恐怕同樣是一個無法確知的謎。據中國財政部辦公廳「積極財政政策」課題組的專題研究資料顯示,1997年和1998年資本外逃額分別為364.74億美元和386.37億美元;1999年這一局面雖然得到一定的控制,但資本外逃額仍高達238.3億美元。2000年資本外逃又急劇增加,總額大約在480億美元左右,當年比外商對中國實際投資的407億美元還要多。無疑,資本外逃對於急需投資資金以維持經濟增長的中國來說不啻雪上加霜。可以說,如果不是成功地吸引了大量外資,讓引進外資與外逃資本進行了大置換,中國定會陷入嚴重的資金飢渴症。

三、外資大量進入中國的利與弊

毫無疑問,在短期內,外資規模的擴大可以維持中國的經濟增長。加入世貿組織後,外資進入中國的市場准入程度也將大大提高。但受現行體制束縛的本國企業能否在巨大的競爭壓力下「置之死地而後生」,卻是個不得不考慮的問題。事實上,從各地政府全力以赴「招商引資」就足以看出,中國已承認並接受了外資在中國經濟中的優勢地位。

隨著今後外資在華競爭優勢的進一步加強,究竟是會加重政治買辦意識和民族失敗主義情緒,還是會激起部份民眾的民族主義型經濟抵抗心理,仍待觀察。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經濟技術實力的差距往往構成有關各方利益分配上的差異,由此進一步拉大國家總體實力和國際地位上的差距,造成國家間談判地位的不對稱,使談判結果更可能有利於實力強大的一方。也就是說,當雙方經濟實力相當時,相互大規模開放市場往往會帶來真正的「雙贏」,形成經濟上的相互依存關系;而當雙方經濟實力懸殊時,弱者就容易形成對強者的經濟乃至政治依賴,使得「雙贏」成為掩蓋自身經濟弱勢和依賴地位的托辭。

中國現在已經取代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國家,但一個必須正視的基本事實是:在過去的20多年裡,盡管中國的經濟開放是逐步的、有限度的,國產品牌的產品被外資打敗並逐出市場的例子比比皆是,不僅在中方處於劣勢的高科技領域如此,甚至在中方佔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不少國產品牌的產品也喪師失地。這使人對中國產業入世後「置之死地而後生」的能力表示懷疑。

作為世界頭號人口大國,勞動力的出路問題將長期困擾著中國。依賴外資的大量進入所形成的就業機會遠遠不能緩解龐大的就業壓力,中國需要重新開始發展製造業,也需要政府提出長期的產業政策引導。適度藉助外力倒逼國內改革的策略無可厚非,但必須基於一系列條件,如本國體制的靈活性、民族工業承受國際競爭的能力、國家產業政策的有效性以及實現國家強盛的民族共識和堅強意志。這是區分是否掌握了改革的主動權和主導權的重要標志。世貿規則的全面實施將導致中國難以實施產業政策,在世貿規則的約束下,中國國內市場的競爭將完全國際化,置身於「全球公平競爭」(global level playing field)之下的中國民族工業,將要面對空前嚴峻的競爭形勢和異常強大的競爭對手。

4.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投資股票具體是哪些規定

促進銀行業安全高效穩健運行

日前,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銀監會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銀監會為什麼要制定《指引》?


答:《指引》的制定,首先是為了促進銀行業的安全高效穩健運行,維護廣大存款人和其他金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的需要。其次是為了加強和培育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的需要。目前,我國銀行業每年要從社會上錄用一批新員工,有必要為他們提供職業操守入門的向導。三是我國銀行業改革開放新形勢的需要。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經濟和世界經濟日益融合,金融改革不斷深化,面對日益激烈的國際金融業競爭環境,客觀上也要求從業人員具有誠信、盡職、廉潔等職業操守,維護銀行業信譽。四是為了適應金融國際化發展,全面提升我國銀行業競爭力的需要。銀監會制定本《指引》,密切跟蹤金融國際化發展趨勢,制定對我國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的新要求,有利於按照符合銀行業行業特點及要求來培育我國銀行業從業人員隊伍,以適應金融國際化的新形勢。

問:《指引》的出台對我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有什麼特殊意義?


答:導致國際金融危機的原因很復雜。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經營貨幣資金為基本業務,其特點是高負債、高風險,與一般工商企業相比,具有更大的金融脆弱性和外部性,「骨牌效應」明顯,特別是金融國際化、金融創新的不斷發展對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有很高的要求。銀監會制定《指引》的目的之一,是適應金融國際化的新形勢,推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加強對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的培育和規范,為促進我國銀行業安全、高效、穩健運行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問:《指引》主要內容及特點是什麼?


答:《指引》共16條,分別就銀行業從業人員正確處理與國家、與單位、與同業、與客戶、與社會的關系,提出了相應的職業操守要求;對從業人員規避利益沖突、抵制商業賄賂和黃賭毒等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提出了要求;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提出了限制性要求。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提出了6項高於普通從業人員的要求。


《指引》力求簡潔、明確、通俗易懂、便於宣傳。從業人員學習後,知道哪些是自己該做的,哪些是不該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學習後,能夠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除以身作則、身體力行、自覺遵循《指引》外,還要抓管理,帶團隊,教育和督促員工遵循《指引》。

問:《指引》的適用范圍包括哪些銀行業金融機構?


答:《指引》適用於由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核準的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目前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社,外資銀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委派到國(境)外分支機構、附屬公司的從業人員。今後,銀行業監管機構核准了新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其從業人員同樣適用本《指引》。

問:我們注意到,《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買賣股票提出了限制性要求,這是基於什麼考慮?

答:依據國家現行法律,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和其他行業從業者一樣,享有使用自身合法財產、以合法的方式自由買賣股票的權利。


由於銀行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對銀行業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行為提出了限制性要求。借鑒境外經驗和做法,從我國銀行業實際出發,《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買賣股票提出了三項限制性要求。


問:《指引》中單獨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職業操守提出了一些特殊要求,這是基於什麼考慮?


答:《指引》第十四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理)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出了六個方面的特殊職業操守要求,這主要是基於遵循現代企業公司治理的最佳實務的考慮。為了維護業隊伍形象,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譽,保障中國經濟金融安全高效穩健運行,《指引》除對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提出普遍性標准要求外,對董(理)事、監事等高管人員提出高於一般從業人員的標准要求是必要的。

問:《指引》發布後,將如何抓好落實工作?


答:首先,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指引》的精神實質。特別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理)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要以身作則,帶頭學習和遵行,體現在工作中、行動上。要將《指引》納入新員工入行(司、社)培訓內容,讓他們從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一天起,就了解從業人員應有的職業操守的標准要求。


其次,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要依據《指引》要求,制定或修訂符合自身特點的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細則。高管層還負有明確本單位關鍵崗位員工特殊職業操守的責任,以便更好地指導和規範本單位從業人員行為。


第三,《指引》第四條提到: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從業人員遵循本指引的情況納入合規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范圍,建立可持續的評價和監督機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行業自律性組織要深刻領會其涵義,不僅要根據《指引》去修改完善其原有的員工守則、員工操守或實施細則,同時要將《指引》納入合規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中,以利於組織從業人員對《指引》的遵循情況進行自我評估,不斷引導和培育從業人員。

5. 大金融股票有哪些

大金融板塊的股票有: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寧波銀行、北京銀行、民生銀行、平安保險、中國人壽等等,券商中的中信證券、申銀萬國、海通證券、中天城投、同花順、長江證券等。

這些股票在境內市場上市,無疑也會受到各類投資者的廣泛認同。如果說過去中國的實體經濟還難以支持銀行業的大發展,也無從在股市上形成對金融板塊的有效支撐,中國的經濟結構已經初步具備了建立相對完善的金融體系,讓金融類股票獲得應有估值的條件。

(5)銀行業金融領域引入外資股票擴展閱讀:

金融股增量資金介入明顯,從成交量分析金融股上漲時放量顯著,而下跌時量能迅速萎縮,顯示出介入資金是立足於長線投資,並堅定看好該板塊的後市。

金融股是解決股權分置的潛在試點板塊,金融股的市場號召力和對資金的吸引力正在逐步顯現出來,該板塊有望成為領漲核心,值得投資者的密切關注。

6. 金融行業概念股票有哪些

銀行股,券商股,保險股,證券股,信託股等具有金融屬性的公司股票都稱為金融概念股。
金融股是處於金融行業和相關行業的公司發行的股票。金融股包括銀行股、券商股、保險股、信託股、期貨商股等。
金融股具有四大投資優勢:
一、股價不高,金融股中大部分個股的整體股價目前仍然不高,特別是證券股和信託股基本上處於剛剛起步階段;
二、增量資金介入明顯,從成交量分析金融股上漲時放量顯著,而下跌時量能迅速萎縮,顯示出介入資金是立足於長線投資,並堅定看好該板塊的後市;
三、技術形態良好,個股底部形態構築完整扎實;
四、有政策利好支持,金融股是解決股權分置的潛在試點板塊。

7. 我國銀行業引進外資等非公有資本的原因

二十世紀80年代我國引進外資金融機構以來,截止到1998年底,經國務院批準的可以設立營業性外資金融服務機構網點的城市已達24個。我國正式批准在華外資銀行已達172家。其中外國銀行分行153家、中外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資、合資財務公司6家。除人民幣業務外,金融領域幾乎所有業務都已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實際上,外資金融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也在積極的試點之中。
由於我國金融服務領域所具有的廣闊市場,外資銀行本身所具有的完善的基礎管理水平及靈活的經營作風,特別是我國政府為外資銀行創造的良好的經營環境,使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處於十分有利的競爭地位。具體分析我國「內外有別」政策對外資銀行發展的影響如下:
(一)稅收和政策優惠為外資銀行的發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地。(1)稅收優惠。我國內地一般企業的所得稅率為33%,與國際通行水平相一致。我國國家專業銀行的所得稅率為55%,其他商業銀行為33%,而設於特區和沿海地區的外資銀行則享受15%—30%的優惠稅率,同時營業稅也大多獲得減免,稅收方面明顯低於中資銀行。不同的稅率使本地金融機構在擴大經營規模上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導致中外銀行競爭中的不平等。(2)業務優惠。雖然外資銀行目前尚不能經營某些業務,但與此同時,外資銀行卻可以合法經營另外一些本國銀行不能經營的業務。例如,國內金融機構一律不準在境內經營投資業務,而外資銀行則可從事外幣投資業務。(3)政策負擔上的差別也不容忽視。我們的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時至今日還要承擔相當一部分《商業銀行法》規定業務內容以外的所謂「社會責任」,已設立的一些政策性銀行並沒有將商業性銀行從社會義務上完全解脫出來。外資銀行對國家政策所承擔的義務遠弱於本地銀行,各地政府對外資銀行也極少提出政策性貸款要求,而本地銀行卻經常為此承受巨大壓力。此外,外資銀行也較少受到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約束。
(二)金融監管比較薄弱,放縱了外資銀行的違規行為。由於我國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各地為吸引外資,積極扶持外資銀行,而放鬆金融監管。這就導致了對外資銀行監管力度不足和不平等競爭的問題。外資銀行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不少違規行為。比較常見的有:(1)轉利潤現象嚴重。一些外資銀行往往以高利率向其總行借款,同時把在中國以低利率吸收的存款匯往總行,從而向國外轉利潤,致使我國稅收遭受重大損失。(2)超比例吸上存款。《上海外資金融機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外資金融機構、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從中國境內吸收的存款不得超過該行在中國境內的總資產的40%」。但目前外資銀行超比例吸存款的現象相當嚴重。(3)營運資金不到位。少數外資銀行將營運資金存放於境外,或多次調撥,使營運資金不真實到位。更有一些外資銀行的流動資產達不到規定的比例。按規定,外資金融機構的流動資產占存款的比例不能低於25%,實際上有的還達不到10%。(4)提取呆賬儲備不合理。相當多外資銀行計提呆賬儲備不合理,有的不提,有的提取標准不按我國規定,而按其總行規定辦,有的則是在有壞賬發生或可能有壞賬發生時才提取,並按壞賬金額大小等額提取或近似等額提取,若無壞賬發生,則不予提取。(5)結算業務中違規經營。不少外資銀行在結算業務中採用不合理競爭手段,如私下降低手續費標准、邀請客戶出國等。在辦理匯出業務時缺少必要文件,甚至接受假憑證。(6)少繳、漏繳存款准備金。按照我國現行的外資金融服務機構的規定,外資銀行應按照一定的標准向中國銀行交納存款准備金,但一些外資銀行想盡辦法少繳、漏繳存款准備金。
上述現狀的形成,究其根源,主要是我國長期堅持「提供優惠政策與嚴格進入和限制業務范圍相結合」的對外資銀行的基本政策。具體地說,就是通過提供優惠政策來吸引外資銀行,通過嚴格限制業務范圍保護國內不發達的金融業。貫徹到實踐中,這種政策的弊端一方面加劇了競爭的不平等性,「自我」強化了對內資銀行的威脅,對中資銀行的業務經營和發展帶來了強烈的沖擊和影響,使中資銀行在競爭中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對外資銀行過多的業務限制則被對方指責為歧視政策,嚴重影響了我國在國際社會上的形象。這種政策已不能適應我國加入WTO的原則與要求。因此,改變原先的「優惠政策加業務限制」的做法,採取放寬業務范圍與嚴格監管相結合的辦法,以業務吸引外資,以嚴格監管來制約外資銀行的不利影響,扶持本國銀行業乃根本出路。
二、外資銀行是入我國金融市場的策略引導
為減弱「入世」對銀行業的沖擊,現階段我們應當充分利用WTO有關原則和條款,按照放寬業務范圍與嚴格監管相結合的策略,對本國銀行業實施適度保護政策。
(一)靈活運用WTO有關原則和條款
1.國民待遇原則的准確把握。在關貿總協定中,國民待遇原則是作為一項基本原則來予以規定的,而在《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中,國民待遇是作為一項具體承諾來予以規定的。根據WTO關於服務貿易的談判規則,各成員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有選擇、有秩序地開放某些服務部門或分支部門。換言之,作為一項義務,有關成員只在承諾開放並給予國民待遇的服務部門向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提供國民待遇;在那些只承諾開放而沒有提供國民待遇的領域,有關成員可以只依據最惠國待遇原則向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開放有關市場而不提供國民待遇;在沒有列入承諾表的部門,各成員就更無義務提供國民待遇了。
2.不對稱原則的具體適用。不對稱原則是《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基本原則之一。其內容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發展中國家「再多參五」,另一個是「逐步自由化」。所謂「更多參與」主要見於第4條,它要求通過協商,使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給予幫助,增強其國內服務業的能力,並提高其效率和競爭性,以便發展中國家能更多地參與世界服務貿易,而且應特殊考慮對最不發達國家給予幫助。所謂「逐步自由化」,主要見於第19條,它是指各個發展中國家成員在少開放一些部門、放寬較少類型的交易和逐步擴大市場准入等方面,應根據他們的發展情況給予適當的靈活性。據此,我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可以根據我國的政策目標及銀行服務業務發展水平、區域分布狀況,擇優引進,優化布局,逐步進行,以便為中資銀行適度延長緩沖時間。
3.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靈活運用。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是關貿總協定的最核心的條款,雖然服務貿易總協定仍保持了這一原則,但許多締約方都堅持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主張最惠國待遇應根據各國服務業的競爭能力來確定,或者以各受惠國的不同發展水平而在給予的待遇上有所區別。對於發達國家,還要求其在金融信息的傳遞、金融服務技術的出售及其在勞動密集型服務的進口方面,根據關貿總協定中有關差別待遇和特殊發展中國家狀況的規定,承擔更多的優惠義務。據此,我國一方面可以援引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取得跨國經濟的對等待遇,另一方面應積極以發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要求對方給予更多的優惠待遇。具體實踐中,我國在開放金融市場時,完全可以通過談判對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附加必要的限制條件,並有效利用限制措施,適當控制外資銀行來源國分布、總數及分支機構數量、控制比例等,防止外資銀行對國內金融市場的壟斷或控制,確保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銀行體系中的份額和地位。
4.保障條款和例外條款的合理使用。GATS第10條的保障條款規定,由於達成具體承諾後發生了未能預見的變化,以至某項服務的進口規模劇增,從而對國內相同的服務及其提供者造成嚴重損害或有此威脅時,東道國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已達成的承諾。第12條規定,當東道國國際收支嚴重失衡或對外金融領域內發生嚴重困難時,可以重新實施限制,包括交易支付和貨幣轉移的限制。第14條規定東道國出於維護公共秩序、公共道德、保護居民和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防止欺詐,保護個人隱私和賬戶秘密,保證國防安全等需要時可以採取相應的限制措施。最後,在附錄(四)中規定,東道國出於謹慎的原因,為了保證金融體系的完整和穩定,以及保護投資人、存款人、投保人的利益,可以有取必要的限制措施。這些條款,給我國提供了合理保護國內銀行業的機遇和條件。我們應該認真研究、區別情況,對國內金融業實施有效保護。
(二)實行放寬業務與嚴格監管策略的法律調整
在國內法規與國際規范的關繫上,我國已頒布施行的法規、規章中不少規定與國際公認的准則與規范不一致。例如我國有關外資機構經營人民幣必須遵守國內准備金、存貸款利率和資金拆借等規定,均是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經濟和金融條件制定的,與國際通行的做法有很大的差距。為適應「入世」的需求,真正對外資銀行實行放寬業務五嚴格監管的策略,金融領域就要加快國內立法與國際立法潮流的接軌。
1.在市場准入的立法模式上,應採取「內外合一」的單軌制立法模式。在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推動下,廣大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的經濟立法,已由原來的「內外分立」的雙軌立法模式向現在「內外合一」的單軌制立法模式轉化,亦即實行涉外經濟立法與國內經濟立法的並軌。我國的涉外金融立法也可參考這一做法,例如在《商業銀行法》中增加「外資銀行機構」一章,從而在國內金融立法與涉外金融立法之間調整好相互關系。從目前的立法實踐來看,《商業銀行法》規定的設立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與《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件》對外資銀行、合資銀行的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明顯不協調,而「內外合一」的單軌制立法模式可以消除這種不協調,通過將後者最低注冊資本提高的辦法,使兩者統一起來。
2.在外資銀行進入管制方面,要通過制定嚴格的進入標准和審批條件來加以控制。在引進外資金融機構的組織形式上,我國目前引進的銀行類外資金融機構有3種形式,即外國銀行分行、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還有一種不能進行實際經營服務的代表處。從金融管理當局的角度看,外國資本參與最安全的形式是代表處,最危險的形式是分行,原因在於分行可以經營為東道國所允許的包括存、放款業務,信託業務在內的各種銀行業務,而且分行是外國法人,其業務被列在其總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受東道國金融管理機構的監督最少,無法加以控制。我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件》對分行與其他形式金融機構的設立條件不僅沒有嚴格的區分,而且實踐中偏重於分行這種形式。要糾天上這種偏向,使外資銀行的引進最有利於我國銀行業的發展,必須針對不同開業形式,在審批條件和程序上有所區別。例如,盡可能簡化對代表外的審批;允許設立外國銀行參股的合資銀行,但在法律上必須訂明外資參股的最高限額;對外國銀行在我國設立分行的條件,要堅持高標准,其要求比對其他形式外資金融機構的審批應更嚴格;對外資銀行實行許可的單獨審批制度,許可證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放。
3.在業務管理方面,在開放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問題上,適當放寬業務管制,應該是一個有層次性和選擇性的漸進過程。首先,要求開辦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必須是業績顯著、信譽良好、而且在我國經營有一定時間、具有一定規模的外資銀行;其次,可選擇部分經濟特區的外資銀行開放經營人民幣業務。

8. 請問關於金融的行業有哪幾種比如:銀行業、保險業、股票、期貨、外匯、基金

關於金融的行業主要有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大類,分別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實施專業監管。另外我認為彩票和典當行也應歸屬為金融業。
我所說的銀行、證券、保險是比較寬的范疇。比如銀行業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郵政儲蓄、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等,證券業包含了股票、期貨、基金等等,范圍很廣。

9. 中國人為什麼把自己股票低價給外資銀行

第一點,吸收外來資本,增強實力,提高銀行競爭力
第二點,緩解外國銀行進入中國,對中國銀行業的沖擊力,外國人不會傻到用自己的銀行搶自己銀行的生意吧~
第三點,某些銀行腦有病,以低價出售股權給外資金融機構,再以高價欺負中國國內的投資者。

10. 大金融板塊有哪些股票

包括銀行股、券商股、保險股、信託股、期貨商股等。

所謂的大金融,就是指銀行、證券、保險、信託以及互聯網金融理財等等。一般而言,大金融板塊主要以銀行股為主,保險券商是排在銀行股之後的。

金融股增量資金介入明顯,從成交量分析金融股上漲時放量顯著,而下跌時量能迅速萎縮,顯示出介入資金是立足於長線投資,並堅定看好該板塊的後市。



(10)銀行業金融領域引入外資股票擴展閱讀:

金融股交易注意事項: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

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

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