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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轉讓限制符合法律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8-06 07:10:11

A. 公司股權轉讓涉及到哪些法律限制

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限制而言,主要有以下幾點: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還有公司股權轉讓後不能要求行使公司向其透露其擁有股權期間的經營管理狀況,否則將對公司的正常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甚至導致公司商業秘密外泄。

B. 股權轉讓的標的符合法律規定嗎

股權轉讓合同約定轉讓的股份或者股權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如果轉讓的標的是法律禁止轉讓的,該股權轉讓行為就應當認定無效。在我國,目前法律禁止轉讓的股權主要有以下幾種:
(1)根據公司法第147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從法條語義來分析,發起人持有的三年內不得轉讓的股份,不僅指在公司設立時發起人所持有的股份,同時還包括公司設立後因公司增加註冊資本而新增的股份。對發起人轉讓股權的限制及於發起人的繼承人或通過合並、分立而概括承受其權利義務關系的法人。
(2)根據《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暫行規定》,公司內部職工股禁止在配售後三年內禁止轉讓。禁止轉讓是指不得向任何人轉讓,包括本公司的內部職工。當然,如果出現了內部股份持有人脫離公司、死亡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時,可以不受三年期限的限制,股份持有人可以將股份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職工,也可以由公司收購。
(3)根據《證券法》第91條的規定,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對所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C.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多選題)

選A、B和D,c項是半年,
考的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