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增發的股票增給誰
對於你第一個問題
融資有多種渠道:債券、股票、貸款等。
其中股票融資又分為:IPO-即首次公開募股也就是俗稱的新股上市、公開增發(配股融資)、非公開增發。也就是增發包括在融資裡面,但是融資不僅僅是增發。
IPO不用說了,大家都知道,發新股嘛。
公開增發也就是配股,面向所有在股權登記日收盤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人,在配股期按照上市公司定好的配股價進行10配若乾股的操作,投資人可以選擇不買,但是股票照樣會按照相應的配股價格和比例進行折價,也就是除權後價格會比原來低。好處是容易獲得股東大會通過,因為融資的面廣所以均攤後每個股東的融資量不大,對股價的影響要看他融資的目的,如果是一個高收益的項目就是利好,如果是沒錢還貸所致就是利空。
至於非公開增發,一般是針對公司股東進行增發,多數時候也有一定比例的股票是配給各大機構的,比如基金、保險、社保、券商、財務公司、企業年金、信託、有錢的個人投資者等,這種融資由於有鎖定期(控股方和戰略投資者3年,其他人1年)會給出一定的市場折價,又由於增發面很窄,要向機構進行推介,機構也要進行調研確定有投資價值才會投資,所以增發的時候視公司基本情況和投資目的還有市場走勢不同發行狀況也會不同,但是好處是不會對市場造成影響,因為鎖定期的存在,和散戶們沒有利益糾葛,而且公司手中現金增加還會提高公司的財務現狀,對股價一般是利好。
-----------------------------------------------------------------------------------
對於你第二個問題
增發的股票好不好由投資者來判斷,但是一般有幾種情況是比較多的:
首先,市場好,公司業績持續向好,股價持續上漲,公司提出增發,機構和散戶積極響應,至於融資成功後公司情況是不是走壞就不知道了。
第二,市場不好,公司業績下滑,股票持續下跌,公司現金不足需要融資,遂提出增發,機構被嚴重套牢無奈同意或者認為公司已經具備投資價值,散戶長期套牢後不想割肉,所以融資成功,之後的走勢與增發前一般不會有太大改變。當然,在市場極度萎靡的時候經常會有增發不成功的情況,因為大家不願意在投資給公司,所以紛紛拋售,公司股東迫於壓力只好取消計劃。
第三,市場一般,公司業績一般,股票長期不漲,這時公司有項目需要投資或者准備整頓一下上市公司,就會提出增發,如果市場反響好,那麼就會漲;如果反響不好,一般會找人做做股票,將價格炒上去,然後順利增發。
機構和散戶買股票是為了賺錢,但是他們的判斷是否正確需要時間來檢驗,尤其有的時候認購增發股票只是一種無奈的選擇,誰都無法保證能判斷正確。
Ⅱ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對散戶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對普通散戶來說是好是壞?得看它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增發來判斷,增發一般分為非公開定向增發和公開增發兩種:
上述內容系【投顧吳鵬】原創,僅做學習交流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特此聲明!如果您覺得內容有點道理,麻煩點個贊,關注一下唄,小編先行謝過!
Ⅲ 上市公司如何增發是怎麼回事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7、非公開發行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Ⅳ 上市公司送股、配股、增發,對股民來說,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啊
當然是好事。如果上市公司不送股、不配股、不增發,那就是一毛不拔。
Ⅳ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是算利好還是利空
凡事都有兩面性,定向增發也有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所以股民要看定向增發之後上市公司每股盈利能力是否有提升、定向增發過程對中小股東利益是否有影響。
如果上市公司對是前景好項目定向增發的話,就會受到市場的認可,吸引股民的關注,股票價格自然也會走出上漲行情;如果是項目前景差或時間過長,就會影響市場對增發的信心,股價有可能出現下跌行情。
如果定向增發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相反,如果通過定向增發注入注入或置換進入劣質資產,極有可能變成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對股票價格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出現莊家操盤的話,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Ⅵ 簡述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
你好,上市公司股票增發,英文為SPO(Secondary Public Offering),即發行新股 ,也稱增加發行。
增發股票的條件
(1)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
(2)盈利能力應具有可持續性。
(3)財務狀況良好。
(4)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5)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符合規定。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為: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②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③上市公司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12個月內存在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的行為;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⑥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Ⅶ 送股、轉股是不是增發如果不是那送的股票從哪裡來
不是增發。舉個例子。10股送10股,只是將原來的10股,拆分成了20股!
增加的條件
1.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是指上市公司採用不同增發股票方式都應當具備的條件,該條件有:
(1)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且36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12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2)盈利能力應具有可持續性。上市公司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不存在嚴重依賴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情形;現有主營業務或投資方向能夠可持續發展,經營模式和投資計劃穩健,主要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前景良好,行業經營環境和市場需求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12個月內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公司重要資產、核心技術或其他重大權益的取得合法,能夠持續使用,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項;24個月內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財務狀況良好。上市公司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3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資產質量良好。不良資產不足以對公司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經營成果真實,現金流量正常。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的確認嚴格遵循國家有關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3年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縱經營業績的情形;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
(4)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不存在違反證券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不存在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不存在違反國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5)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符合規定。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數額不超過項目需要量;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除金融類企業外,本次驀集資金使用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產生同業競爭或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為: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②擅自改變前次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作糾正;③上市公司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12個月內存在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的行為;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⑥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以下簡稱配股)的條件
配股除了應當符合前述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7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以下簡稱增發)的條件
增發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除金融類企業外,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3)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4.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Ⅷ 上市公司當年增發股票是否享受當年送配股
會有公告。
除權是這樣除的:比如原來一共有1000股,每股10元,現在10送10,就變成了2000股,價格就是(1000*10)/2000=5(元),當然了,最後還會有一部分稅,不過這只是占很少的一部分,可以忽略不計。除權,其實最後手裡拿的股票市值是沒變的,股票數目增加了,但是價格下降了。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東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按照慣例,公司配股時新股的認購權按照原有股權比例在原股東之間分配,即原股東擁有優先認購權。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Ⅸ 上市公司送股、配股、增發,對購買該公司股票的股民有利嗎
送股方案是最有利於非流通大股東說辭的一種方案,說出來很好聽,是非流通股大股東拿出自己的利益來無償送給股民。但這種好聽的說法具有非常強的欺騙性,給流通股股民一個金融錯覺,感覺上好象真是大股東在送東西。實際上這種送股,送的東西本質上是拿流通股自己的東西再送給流通股股民,而不是非流通股的東西。
在中國的股權分置市場,現在的「送股」就是假送股,即使交易所系統不除權,市場也會自然除權的。三一等公司的送股方案,我當時說市場會除權都跌掉,過了一段時間市場都會醒悟過來,現在市場就在醒悟。因為,所謂的送股方案基本上都是拿股民的錢送給股民自己而已,因為所謂送出的股份都是在股權分置制度下多佔股民的利益返還而已,本質上不是非流通股的。
Ⅹ 有些上市公司為什麼能增發股票,這樣不會損害原有股東的權益嗎
股票增發是上市公司的一種再融資手段,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缺錢,就可以申請增發,獲得批准後就可以實施了 。增發股票並不是股東手裡的股票不值錢了,增發股票的目的是了融資,讓公司能更好的發展,增發股票之後股東手裡股票的價值不變,只是說占總股的百分比降低了。
增發的股票,不論是用資產來置換或用現金來買,都實際上增加了公司的資產,而資產增加了,對應的總資產和凈資產肯定會相應增加。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簡單的講,增加股票的發行量,更多的融資,「圈」更多的錢。對企業是有很大的好處的,但是對市場存量資金是有壓力的,是在給股市抽血。
股東的權利義務都沒改變,但每股凈資產額是大幅度提高了,凈資產收益率肯定下降很多,如果經營改善或提高的話,凈利潤會提高的。具體要看融資的目的和風險,不能一概而論。
(10)上市公司贈送股票增發擴展閱讀:
1、實施股票增發的公司在股票增發完成後並沒有顯著地改善業績,有些甚至在實施增發後業績有很大的下降;由於股本擴大,因此導致了每股收益的下降,損害了長期持股老股東的利益。從1998年以後增發案例的結果來看,增發這種再融資行為並非提高上市公司業績的有效手段。
2、從增發對股價的影響來看,增發的確是對股票價格的「利空」消息:在增發意向書公告日前的超額收益率顯著為負,顯示市場提前就對這一利空消息作出反映,投資者通過用腳投票來表示對增發行為的否定。
3、增發價格折扣率對公告日前後11個交易日累積超額收益率有一定的解釋能力,並且不同年份對該累積超額收益率的影響也有差異。這顯示出市場對股票增發的看法將很大程度上影響價格的下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