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評價一個公司的股權結構是否分散
股權分散沒有什麼標准,首先在前十名持股的股東中,任何一持股的股東與股東間沒有關聯關系,其次就是憑他的個人的持股比例不足以左右董事會意志,這樣股權結構就可以說是分散了。國美電器的股權結構是比較集中的,前三大股東持股占據大部分。
『貳』 上市公司可有第一大股東,但沒有實際控制人
可以,看你占的比例多少。比如廊坊發展第一大股東廊坊國資委只有百分之十幾的股份,但算不上實例控制人
『叄』 為什麼股權分散會成為公司上市的障礙
你說的兩家可不是因為股權分散
『肆』 請大家談談,上市公司的股權過度分散有什麼不好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像萬科、慧球科技、梅雁吉祥等公司一直都存在著股權過度分散的問題,一度國家隊還成為梅雁吉祥的第一大股東。股權分散的好處是能夠充分行使法人治理的結構,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大股東欺負中小股東,問題是公司發展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很多意外的事件,例如被舉牌。
按照成熟資本市場的看法,股權高度集中是不好的,分散相對會好一些。例如微軟公司比爾·蓋茨持股大約只有15%,很多國際大型企業也都沒有單一的控股股東,一般只有國有企業才會存在惟一的控股股東。但這種情況在A股市場則恰恰相反,大多數公司都有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只有較少數的企業實行分散的股權治理結構。
股權分散意味著股東大會真正成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如果是有一個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股東大會也就是個象徵意義,只要不是大股東和上市公司之間開展關聯交易,大股東需要迴避表決,那麼大股東基本可以代替上市公司做主所有事情。這樣的治理結構,大股東可以用很高的價格去購買並不那麼值錢的資產,也可以把公司的優質資產廉價處理給其他公司;可以用很低的價格把增發新股賣給指定的投資者,同樣也可以強行通過高價增發或者配股的方案。
但是,A股投資者對於單一控股股東的弊端似乎已經習以為常,認為大股東損害一下小股東的利益沒什麼不對的。卻認為股權爭奪戰中雙方互相人身攻擊損害了投資者的權益。例如萬科事件,王石引入深圳地鐵重組萬科,究竟是對是錯,恐怕只有幾年之後才能知曉。但股權分散確實會引發上市公司經營上的不連續風險,假如王石和郁亮真的離開了萬科,那麼萬科的經營策略必然會出現調整。投資者注意到了這一點,卻忽視了萬科前任大股東華潤集團沒機會侵佔上市公司資產,沒機會把垃圾資產高價賣給上市公司,這種做法在其他有控股股東的上市公司中司空見慣。或許不是華潤不想,而是其他股東不答應,這正是股權分散的好處。
股權分散的另一優點就是財務數據相對真實可信。因為大股東持股不是那麼多,他沒有動機用自己的錢去給上市公司憑空虛增利潤,也沒辦法在其他股東無法察覺的情況下侵佔上市公司利潤,於是只能規規矩矩經營,要去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從上市公司獲得投資回報。可以這樣理解,有控股股東的公司容易給投資者驚喜,但也可能給股東挖坑;而股權分散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平穩運行,無喜無憂,哪個更好,投資者可以自己選擇。
歷史上有幾家所謂的三無概念股,即沒有國家股,沒有法人股,也沒有外資股。它們是延中實業、申華電工、飛樂音響(9.770, -0.01, -0.10%)、飛樂股份、愛使股份(12.160, 0.06, 0.50%)等,它們經歷了A股市場20多年,曾有過被舉牌、被收購的案例,也有成功的反收購案例,但它們的第一大股東持股一般都不超過15%。雖然至今它們並沒有迸發出特大黑馬,但它們中也沒有出現丑聞,這或許就是股權分散的利與弊。
以上就是經股網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股網,助力企業成為行業寡頭。
『伍』 無實際控制人的情況如何認定
一致行動。。補簽協議(協議日期比較靈活,可以現在,也可以是以前),若是簽署在現在則,需要解釋,以前期間這些股東的行為時是保持一致的。
『陸』 跪求:股權分散的解決方法(附案例)
回復 simple 的帖子這樣是否可行:因為如果股東比較多,而且各自間所持股數差距又不是很大的情況下,肯定是有幾個股東對企業發展所起的作用是最大的,而且容易達成一致意見,可以:1、首先,要明確公司需要上市這個大的方向2、通過解釋,若企業在規模不大或者歷史比較短(多扯一些)的情況下,又沒有實際控制人的話,審核可能會出現障礙,因此需要解決股權分散這一問題3、幾個核心股東設立持股公司,由這個持股公司和其他股東設立新的擬上市主體。其中其他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持股,也可以是法人主體,個人覺得自然人更好(分化之。。。)4、由持股公司向擬上市主體增資,理由是:你們想上市吧,那就要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股權分散的問題;為什麼是我們增資呢?因為我們是間接持股的,我們犧牲了流動性,總得有點補償吧。。。不過,新設的話需要3年時間,而且還得看,核心成員中有沒有魄力大的推動這個事
『柒』 上市公司沒實際控股人是好還是壞
這個不好,002112重組的時候開始就是沒有實際控制人,這個方案就沒有通過,後來改為有實際控制人就好了,沒有實際控制,會發生不能預知的問題
『捌』 公司股權極度分散情況下,如何保證公司控制權
很多辦法。
第一個用合夥企業控制,
第二個用董事會控制,
第三個用協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