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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可以回購股票的情形

發布時間: 2021-08-12 16:51:37

A. 經濟法對上市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有那些限制

回購股票是《公司法》的內容。

《新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香港的經濟體制是資本主義的,它的經濟運行一般不採用大陸的法律規定,要了解香港的上市公司可能要去看看英國的公司法。

B. 上市公司可採取哪些方式回購股份

你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規定:上市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法採取集中競價、要約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回購。上市公司因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法採取集中競價或者要約的方式回購。

C.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購有什麼限制

華中預警:擬放鬆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管制,取消相關行政許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內生穩定機制的作用。 補充規定對於採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回購取消了行政許可,推行完全市場化的操作。根據新規,進行回購操作的上市公司不再需要經證監會審批,只需要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對決議進行公告,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D.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運用現金等方法,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能夠將所回購的股票刊出。

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

股票回購意圖一:安穩公司股價,保護公司形象。公司進行股份回購是因為公司管理層以為股價遠遠低於公司的內涵價值,期望經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峻輕視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然後安穩股價,增強出資者決心。這是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關鍵意圖。

股票回購意圖二:進步資金的運用效率。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於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能夠用殷實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然後添加每股盈餘水平,進步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餘目標的壓力。從這個含義上說,股份回購也是公司自動進行的一種出資理財行為。

股票回購意圖三:作為施行股權鼓勵方案的股票來歷。如公司施行管理層或許職工股票期權方案,直接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民權益,而經過回購股份再將該股份賦予職工則既滿足了職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響原有股民的權益。

股票回購意圖四:股份回購使公司股價上升。相當於以一種特別股利來報答股民,但股民無需交納現金紅利稅,這是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的重要原因。

股票回購意圖五:是上市公司進行反收買的有用東西。股份回購將導致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削減,潛在的歹意收買入可從市場上購買的股份相應削減,沒有足夠多的股票對立本來的大股民,然後大大減小了公司被歹意收買的風險。

公司回購股票的含義:

1、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效果。股票發行被以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假如公司管理層以為公司的股價被輕視,經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活躍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安穩公司股票價格。假如回購之後股票仍被輕視,剩下股民也能夠從賤價回購中獲利。

2、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顯著超越出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能夠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添加每股盈餘水平。股票回購削減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下降管理層署理本錢的效果。管理層經過股票回購企圖使出資者信任公司的股票是具有出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民的錢糟蹋在收益不好的出資中。

3、防止股利動搖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公司剩下現金是暫時的可能是不安穩的,沒有掌握能夠長時間保持高股利方針時,能夠在保持一個相對安穩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礎上,經過股票回購發放股利。

4、發揮財政杠桿的效果。假如公司以為本錢結構中權益本錢的份額較高,能夠經過股票回購進步負債比率,改動公司的本錢結構,並有助於下降加權平均本錢本錢。盡管發放現金股利也能夠削減股民權益,添加財政杠桿,但兩者在收益相同景象下的每股收益不同。特別是假如是經過發行債券融資回購本公司的股票,能夠快速進步負債比率。

4、經過股票回購,能夠削減外部流通股的數量,進步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下降了公司被收買的風險。這是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的重要含義。

6、調理所有權結構。公司具有回購的股票(庫藏股),能夠用來交流被收買或被吞並公司的股票,也可用來滿足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購公司股票或可轉化債券持有人轉化公司普通股的需求,還能夠在履行管理層與職工股票期權時運用,防止發行新股而稀釋收益。

E. 股票回購是什麼意思,通常什麼情況下回購

你好,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買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的正常交易期間回購自己的股票。當股票轉為公司所有時,必須正式宣布這些股票作廢,這一做法有減少公司股票總數的作用。當所有其他情況保持不變時,這會增加剩餘股票的價值。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回購其股份主要基於以下五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公司進行股份回購是由於公司管理層認為股票價格遠遠低於公司的內在價值,希望通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票價格,增強投資者信心。

二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於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從這個意義上說,股份回購也是公司主動進行的一種投資理財行為。

三是作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如公司實施管理層或者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直接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東權益,而通過回購股份再將該股份賦予員工則既滿足了員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權益。

四是股份回購使公司股價上升,相當於以一種特別股利來回報股東,但股東無需繳納現金紅利稅。

五是上市公司進行反收購的有效工具。股份回購將導致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減少,潛在的敵意收購人可從市場上購買的股份相應減少,沒有足夠多的股票對抗原來的大股東,從而大大減小了公司被敵意收購的風險。

F. 簡述我國《公司法》對公司在什麼情形下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

有以下情況的,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6)上市公司可以回購股票的情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G. 公司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