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利潤分配有什麼意思
1、股票利潤分配,是指股份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一般為一年),如果營運正常,產生了利潤,就要向股東分配股息和紅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種:一種以現金的形式向股東支付。這是最常見、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東配股,採取這種方式主要是為了把資金留在公司里擴大經營,以追求公司發展的遠期利益和長遠目標。第三種形式是實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產品作為股息和紅利分派給股東。
2、在分紅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東一定要密切關注與分紅派息有關的4個日期,這4個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會將分紅派息的消息公布於眾的時間。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
(3)股權登記日,即統計和認參加期股息紅利分配的股東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3、滬深股市的上市公司進行利潤分配一般採用股票紅利和現金紅利兩種,即統稱送紅股和派現金。當上市公司向股東分派股息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息;當上市公司向股東送紅股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權。
㈡ 股票利益是如何分配的
普通股的基本特點是其投資收益(股息和分紅)不是在購買時約定,而是事後根據股票發行公司的經營業績來確定。公司的經營業績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經營業績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四點:(1) 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當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但趕上公司經營不善的年頭,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連本也賠掉。(2) 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只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暴利時,普通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3) 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4) 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而你擁有100股,佔1%,現在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 那麼你就有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在發行新股票時,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認購新增發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轉讓其認股權。當然,在股東認為購買新股無利可圖,而轉讓或出售認股權又比較困難或獲利甚微時,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認股權時,一般規定股權登記日期,股東只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通常這種登記在登記日期內購買的股票又稱為附權股,相對地,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的股票就稱為除權股,即股票出售時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不再附有認股權。這樣在股權登記日期以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包括老股東),便無權以低價購進股票,此外,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即能夠在一定時期(或永久)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債券一起發行的,這樣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資者。 綜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兩個特點不難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餘資產分配可能大起大落,因此,普通股東所擔的風險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東當然也就更關心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後兩個特性恰恰使這一願望變成現實——即提供和保證了普通股東關心公司經營狀況與發展前景的權力的手段。然而還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資股和優先股向一般投資者公開發行時,公司應使投資者感到普通股比優先股能獲得較高的股利,否則,普通股既在投資上冒風險,又不能在股利上比優先股多得,那麼還有誰願購買普通股呢?一般公司發行優先股,主要是以「保險安全」型投資者為發行對象,對於那些比較富有「冒險精神」的投資者,普通股才更具魅力。總之,發行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興趣的資本。 2.優先股優先股是「普通股」的對稱。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數可贖回的優先股例外)。優先股的主要特徵有三:一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二是優先股的權利范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股息領取優先權。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只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2)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只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參與分配。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 主要分類有以下幾種: (1)累積優先股和非累積優先股。累積優先股是指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規定的股利,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來付給的股息,有權要求如數補給。對於非累積的優先股,雖然對於公司當年所獲得的利潤有優先於普通股獲得分派股息的權利,但如該年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規定的股利分配時,非累積優先股的股東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後年度中予以補發。一般來講,對投資者來說,累積優先股比非累積優先股具有更大的優越性。 (2)參與優先股與非參與優先股。當企業利潤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還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參與優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參與利潤分配的優先股,稱為「非參與優先股」。一般來講,參與優先股較非參與優先股對投資者更為有利。 (3)可轉換優先股與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的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優生股轉換成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否則,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是近年來日益流行的一種優先股。 (4)可收回優先股與不可收回優先股。可收回優先股是指允許發行該類股票的公司,按原來的價格再加上若干補償金將已發生的優先股收回。當該公司認為能夠以較低股利的股票來代替已發生的優先股時,就往往行使這種權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優先股。 優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種:(1)溢價方式:公司在贖回優先股時,雖是按事先規定的價格進行,但由於這往往給投資者帶來不便,因而發行公司常在優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筆「溢價」。(2)公司在發行優先股時, 從所獲得的資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立「償債基金」,專用於定期地贖回已發出的一部分優先股。(3)轉換方式: 即優先股可按規定轉換成普通股。雖然可轉換的優先股本身構成優先股的一個種類,但在國外投資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種實際上的收回優先股方式,只是這種收回的主動權在投資者而不在公司里,對投資者來說,在普通股的市價上升時這樣做是十分有利的。 3.後配股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
㈢ 股票的收益怎麼計算
首先你的成本包括買賣需要支出的手續費和稅,一般證券公司的網路交易手續費會低一些,電話委託和櫃台委託基本是一樣的,目前0.2%,它是根據交易的成交金額計算的。
1、一些股票,其交易價格是10元/股,你買了1000股,所以你需要支付的傭金是1000*10*0.2%=20元;如果第二天股價上漲,你以10.5元的價格賣出,那麼你需要支付1000*10.5*0.2%=21元的手續費(同樣不包括印花稅)。
2、交易還需繳納印花稅,目前是0.1%,計算方法與手續費相同。也就是說,你買的時候實際支付的總額是10030元,你賣的時候實際得到的總額是10500-31.5=10468.5元,所以你的凈收入是438.5元。還有一些小的成本,比如在上海交易的每千股1元的轉讓費。
3、弄清楚所有交易費用後,計算交易收入:收入=(銷售收入-銷售交易費用及稅費等)-(購買本金+交易費用及稅費等)
4、所謂買入、賣出收益的本金,就是你買入、賣出的單位價格乘以股票的數量。當然,公司分紅的時候,還要實際分配你手中的收入。
(3)公司股票操盤收益分配擴展閱讀: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權。普通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有權提出意見、投票、表決,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的權利。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的利潤分配中獲得股息。普通股的股利不是固定的,它是由公司的利潤狀況和分配政策決定的。普通股股東只有在優先股股東獲得固定股息的情況下才有權獲得股息。
3、優先選擇。公司增發普通股的,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照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場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份,並保持其在企業原有的持股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清償債務後仍有公司資產的,其剩餘資產按照優先股東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分配。
㈣ 關於股票的利潤分配時間
你若5月19日15:00之前持有該股,5月20日以後賣出都能享有紅股紅利的權利.
㈤ 股票的利潤分配/
送 轉 派 都是每10股的送、轉、派
送:送股 用利潤來送
轉:也是送股 只是從公積金里轉 不是從利潤里
派:分現金紅利
送股是指上市公司將利潤(或資本金轉增)以紅股的方式分配給投資者使投資者所持股份增加而獲得投資收益。
分紅是指上市公司以現金方式發放股利(就是派現),這種分配方式需交納所得稅,在進行分配時,目前送股和紅利所得已可自動進入股東帳戶。
轉增股本則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轉增股本和送紅股的本質區別在於,紅股來自於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因此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轉增股本並不是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看完上面的介紹,不用我再解釋「10送2轉6派3」什麼意思了吧?
㈥ 股票給朋友操盤,利潤該如何分呢
你說得很有道理。從你的描述來看,顯然他還沒有能力在股市真正賺錢。這次的先分一分,以後不要再合作了,不然有你I倒霉的時候。看資金量大小,盈利的的兩三成很高了。最好的操盤手也不過如此了。
㈦ 股票 期貨操盤手的利潤提成比例多少
1、股票或期貨的操盤手的利潤提成比例是各不相同的,每個公司都會有自己的提成比例規定,有的公司提成比較高,但也有的公司提成比較低,很難一概而論的。
2、操盤手主要是為大戶(投資機構)服務的,他們往往是交易員出身,對盤面把握得很好,能夠根據客戶的要求掌握開倉平倉的時機,熟練把握建立和拋出籌碼的技巧,利用資金優勢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盤面的發展,他們能發現盤面上每個細微的變化,從而減少風險的發生。
㈧ 收到股票的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通知,我需要做什麼
不需要做什麼,只要在送股分紅截止日時持有該股票,那麼所送紅股及分紅,自動劃到你的股東帳戶上。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