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公司代扣個人所得稅嗎
股權轉讓是股東之間的事,與公司無關,錢不過手,幹嘛要給人家代扣?豈有此理!
❷ 買賣股票和轉讓股票是否要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
股票轉讓和股權轉讓的區別是什麼?
1.股權轉讓與股票轉讓的區別:股權不同於股票,股權轉讓不徵收流轉稅,這里對於企業和個人是一樣的。
2.企業股權轉讓,按轉讓收入減去投資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稅,並入所得額。
3.個人股權轉讓,按轉讓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稅費的余額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稅。
4.個人轉讓債券和股票,不是轉讓股權,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稅,按轉讓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稅費的余額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轉讓債券和股票,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按轉讓收入減去購入成本和涉及的相關稅費,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票轉讓:
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人將股票出讓給他人所有,從而轉移股東權的行為。作為有價證券的股票,可在市場上自由轉讓流通,公司對此一般不加禁止或限制。股票轉讓,一般應在公司設立登記後才能進行。尤其對公司發起人認購的權利股,規定只有在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方能轉讓。轉讓方式因記名股和無記名股又有不同,無記名股為顯示股。
股票持有人即為股份所有人,其轉讓只須交付即可。記名股轉讓則必須將受讓人姓名記載在股票上,由原股票所有人背書後方可轉讓,並應將受讓人姓名、住所記載在公司股東名簿上,否則這一轉讓不能對抗公司。最常見的轉讓是股份買賣,其他合法的轉讓如贈與、繼承等也發生同樣的法律效力。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❸ 股票轉讓所得申報個稅的問題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文件規定:
股票轉讓所得。以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後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填寫。
❹ 股票轉讓所得要征個稅嗎
問:股票轉讓所得要征個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文件的規定,對於員工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的所得,應按現行稅法和政策規定征免個人所得稅。即: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
❺ 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股權,平價轉讓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平價轉讓股權雙方都要交印花稅,雙方各按轉讓的股份金額的萬分之五交印花稅,現在政策減半徵收。比如轉讓100萬,減半徵收後,雙方各交250元。
❻ 轉讓股票和股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有哪些
我國股市對於轉讓股票和股權的個人所得稅,只是規定了大小非減持需要繳稅,其他投資者需要繳納紅利稅。
這其中,主要問題就是沒有從稅率層面引導上市公司大股東長期持股。
❼ 個人轉讓公司股權,要怎麼計算個人所得稅
1、個人轉讓公司股權,要按以下公式計算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關於原值及費用的確定,納稅人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有效憑證)
2、法規規定:
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中國居民取得的來源於境內、外的股權轉讓所得以及非中國居民取得的來源於境內的股權轉讓所得,均應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中規定,原股東取得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有兩個:
(1)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先清收債權、歸還債務後,再對每個股東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股權轉讓總收入-原股東承擔的債務總額+原股東所收回的債權總額-注冊資本額-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有關稅費)×原股東持股比例。其中,原股東承擔的債務不包括應付未付股東的利潤(下同)。
(2)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對股權轉讓收入、債權債務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分配取得股權轉讓收入+原股東清收公司債權收入-原股東承擔公司債務支出-原股東向公司投資成本。
❽ 股票轉讓收取個人所得稅嗎
你說的是股票還是股權啊,如果是股權轉讓的話,征稅方式:
頂呱呱指出,股權轉讓交稅,根據轉讓對象的不同,實現不同的稅率
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
一、當轉讓方是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二、當轉讓方是公司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具體如下:
(一)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廢止)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廢止)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准備的資產,如果有關准備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准備應允許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並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准備等各項資產減值准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91號)規定:
(一)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3、契稅
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稅。」
4、印花稅股權轉讓的征稅問題
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號)文件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18號,廢止)的規定: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❾ 個人轉讓(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第040號)「經國務院同意,決定今明兩年(即1994、1995年)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關於股票轉讓所得1996年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經報國務院同意,1996年對股票轉讓所得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61號)「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之規定,自1994年起,個人買賣股票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等文件規定,個人買賣股票及開放式基金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但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應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買賣其他有價證券所得應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