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進行股權融資(即發行股票)嗎
股權融資不等同於發行股票。股票是上市公司才有的,非上市公司也可以股權融資。有限責任公司私募是可以的,但公募的話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
⑵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發行股票。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而且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故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上市發行股票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⑶ 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可以發行股票
在股份制的有限公司才可以了,即IP0的公司
⑷ 有限責任公司可否發行股票
一般不能,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指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東共同出資, 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這樣來看它不符合上市的條件和標准吧.
⑸ 1.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么
發行股票的主題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不具備發行股票的條件,但是經改制後,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才具備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
當然,是否能發行股票取決於公司所在的行業、地位、法律狀況、財務狀況、保薦人、發審委等等眾多環節。
⑹ 有限責任公司能發行股票嗎
不能。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與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也有股東,股東以其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轉讓比較困難。而股票則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憑證,可以進行轉讓。
股權是否被等份分割
有限公司的股權不會被分割成等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會被分割成等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按照每個股東認購一定的股份來實現的。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經發行了股票,上市不過是能在交易所進行公開買賣。
股東人數限制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只對發起人有限制,要求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後來加入的股東數量上沒有限制,也就是說沒有上限。但《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的上限和下限都有規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這也就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
⑺ 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還是能發行股票卻不能上市
有限責任公司也就是股份制公司,他的股東當然也持有公司的股票。
例如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他的股東一共有兩人,每人各持有公司的股票一股。
即等如各人持有公司的一半權益。經公司的董事局開會通過就可以發行股票了。但股東人數是有所限制的,香港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不得超過25人,不能公開招募股東。
至於股票上市問題,任何有限責任公司只要符合交易所所制定的上市要求,找到了承銷商,也可以申請上市。
⑻ 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可以超過200人,且不能向非特定對象公開發行股票
⑼ 有限責任公司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肯定是不可以公開發行股票的,只有股份制公司才可以。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說可以發行股票,還是小心謹慎一點為好。
⑽ 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後,可以發行股票疑惑啊
7月2日 02:07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並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
相對於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由股東承擔清償責任。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並且由企業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
另外,還有一種公司,叫做兩合公司,其一部分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另一部分股東則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兩合公司同時具備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特點。同樣的,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兩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與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辦理了工商注冊後,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稱為「ABC有限責任公司」,反過來,「DEF有限責任公司」也不能被稱為「DEF有限公司」,否則在法律上將被視為兩個不同的公司。
根據公司法第9條,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因此,通常的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股份」二字。
揪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