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權質押是否需經股東同意,相關規定有哪些
(1)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2)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3)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並且應隕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
『貳』 關於股份質押的法律問題
股份質押,對於質押權人來說享有的是該股權的優先受償權,一般是通過起訴,經法院判決後申請執行,優先受償質押股權拍賣後的款項。
雙方也可以協商,對質押股權作價抵債,最好先評估股權的價值。如果債務人還有其他債務,相關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異議。
『叄』 控股股東質押本公司股份的情況,需要 多少股東同意就可以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注意:此處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東人數,而是指代表的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的情況:1、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2、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3、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4、公司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情形(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依照前款規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肆』 上市公司股東做股權質押超過多少需要發公告
以5%為標准,達到5%或以上的是必須公告的,主要的參考政策是《上交所發布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其中相關條款如下:
第四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於:
(一) 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於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
(二) 甲乙雙方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空間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並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
(三) 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
(四) 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
(五) 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
(六) 甲方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眾多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創造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
(七) 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 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迅速產生騰達的風險;
『伍』 上市公司大股東進行股權質押說明什麼
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一般觀點認為,以股權為質權標的時,質權的效力並不及於股東的全部權利,而只及於其中的財產權利。換言之,股權出質後,質權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則仍由出質股東行使。
二、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
6、加蓋公章的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三、股權質押的條件
⑴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⑵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⑶在第⑵情形中,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並且應在股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
一般來說我們可能會把自己的房子,機動車等這些不動產抵押出去,不動產抵押大家很好理解,但是,股權質押的話很多人就不能理解了。一般來說,如果大多數的股東都不同意當事人把股權給質押出去了的話,那就應該有人購買出質的股權,不然就必須要同意。
『陸』 如何理解大股東將股份進行質押行為
這是套現的一種最基本的方法。在股票高位的時候,大股東受到多方面關注,一旦減持,必將受到散戶跟風。或許自己還沒有減持多少,股價就已經大幅下跌了。而將股票順勢拉升過後,在高位質押給銀行,換取50%的抵押貸款,雖然看起來拿到的資金相對於最高位要少很多,但相比較而言,已經遠遠超過公司本身的價值。即使因為股票下跌,銀行催討貸款,但是大股東多半寧願銀行強制收回所質押的股份,也不會償還現金。利用銀行套現,已經在今年出現過太多次
『柒』 同一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股權質押嗎
同一個公司的股東之間是可以進行股權質押的,但是需要所有的股東進行投票大會表決。
在生活中,可能大家有聽過甚至因為需資金應急有做過汽車、房屋質押等手續。股市事實上也存在「質押」這個東西,那麼關於「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有哪些?咱們今天就來了解一下吧。讓知識面得到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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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股權質押屬於擔保方式的一種,就是為了能讓債務得到履行而為其做擔保,債務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暫扣給債權人(銀行等),假如出現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這樣的情形時,作為債權人,是有權享受該股票的優先受償權的。文中所表示的「股權」既是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所給出的資金,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當一個公司決定了要進行股權質押,這一般說明了公司極有可能出現了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公司財務維持不了正常經營的狀態,需要大量資金來補充現金流。
股權質押的情境一般是這樣的:
若某企業由於近段時間需要資金2000萬,選擇了股權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倘若銀行出借資金給他,若用五折折扣率,那拿到手的只有1000萬。防止出現其無法償還銀行本金的風險,這也是銀行設置預警線和平倉線的原因。可避免出現自己的利益損失的情況,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另外,對公司的股權質押是有上限規定對其進行限制的,一般情況下股票質押的質押率在5折至6折之間,普遍5折,期限基本上是半年至2年,質押率水平如何是根據公司的資質來確定的。要特別注意,被凍結的股權是不能夠進行質押的。
3.哪裡可以查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
一般的話可以去上市公司的官網或某些金融終端等等這些地方查詢。股市裡要重點關注的就是公司股權質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要多注意的。以下有一份投資日歷建議朋友們收藏起來,裡面含有公司除權除息、有新股申購、還有停牌復牌等具體信息: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屬於融資工具,可以用它來填補現金流現金流,還可以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
不過,像是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的風險還是會有的。
對股票的影響是趨於有利方面還是有弊方面的問題,還是要根據具體問題進行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況
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的目的就是為了要經營主業或者是開展新項目的話,那就可以視為利好,畢竟可以開疆擴土。還有,質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情況的話,這表達的意思就是市場上該股的股票數量已經有所減少,需求量變化不是很大,拉升這一股所需要的資金量變少了,處於市場風口的情況下,還是能容易開啟行情的。
2、利空股票的情況
上市公司僅僅為了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的情況,反而就體現出了這個公司財務的窘況,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會下降。還有,假如股權進行高質押,倘若導致股價下跌,甚至跌破預警線,倘若證券公司出售質押股票,容易造成負面消息,換言之,市場對該股票的太多情緒是由於證券公司出售質押,最終可能會造成股價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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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關於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質押的問題~
在生活中,可能大家有聽過甚至因為需資金應急有做過汽車、房屋質押等手續。事實上在股市裡也有「質押」這個東西的存在,那麼在今天先讓大家對「股權質押」的具體內容做一番分析吧。讓知識面得到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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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股權質押是作為一種擔保方式的,就是給債務的履行提供擔保,債務人(公司)或是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扣押給債權人(銀行等),倘若是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或者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形時,債權人是可以享受該股權的優先受償權的。這里的「股權」既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出資,而且也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非上市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當一個公司決定了要進行股權質押,這種情況也就說明了,這個公司可能出現了資金周轉困難,現在的財務狀況無法維持正常經營了,急需資金補充現金流。
出現這樣的情況,需要股權質押:
倘若企業近期需要的資金是2000萬,用股票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假如銀行借給他錢,若用五折折扣率,那拿到手的只有1000萬。防止出現無法償還銀行本金的情況,銀行會為個股設置預警線和平倉線,保障自己利益不受損失,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另外,公司做股權質押是有上限規定的,大多數股票質押時的質押率會打五到六折,普遍5折,期限基本上是半年至2年,這最後的質押率水平,我們要憑據公司資質來確定才行。需要我們重視的是,若股權凍結了的話那將不能進行質押。
3.哪裡可以查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
查詢網站還是很多的,比如上市公司的官網、某些金融終端等等。股市裡要懂得留意公司股權質押信息,除此之外還是要留意其他的重要信息。以下有一份投資日歷建議朋友們收藏起來,裡麵包括了很多的信息比如:公司除權除息、新股申購和停牌復牌等具體信息: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它就是一種作用於融資的工具,可以用它來彌補,還可以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狀況。
但是,關於一些潛在的風險還是尚存的,例如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
對股票產生的影響是好是壞,還得是依據實際情況做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況
假如說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這樣都是為了經營主業亦或是開展新項目,即可以視為利好,因為它是利於開疆擴土的。另外,質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話,即市場上所存的該股的股票數量都減少了,需求量沒有很大的變化,拉升這個股票所要的資金量變少了的話,處於市場風口的情況下,還是能容易開啟行情的。
2、利空股票的情況
如果上市公司僅為了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公司財務的窘況就反而被體現出來了,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會減少。再者,股權要是進行高質押,要是導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預警線的話,如果證券公司出售質押股票,容易成為反面反饋,如果證券公司出售質押,將影響市場對該股票的做多情緒,最終可能會造成股價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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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股權質押涉及到哪些法律的規定,股權質押又有
一、股權質押涉及到哪些法律的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股權質押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質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質押和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質押。對股權質押標的物的唯一限制是股權必須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因此,本案中A公司以其持有的大華公司70%的股權提供質押擔保是合法的,銀行要求確認質押合同無效是沒有依據。
不同性質的股權,法律對設立股權質押的程序和要求是不一樣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質押應適用《公司法》關於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1)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2)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出質,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決議的形式作出;(3)如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應視為同意出質。同時,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在形式上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1)簽訂書面的質押合同;(2)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同意後,將股權出質記載在股東名冊上。
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在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記載需要具備:質權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出質的出資額或股份數以及出質期限等。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應在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後生效;以其他公司的股份出質的在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後生效。
二、股權質押又有哪些法律上的風險?
股權質押與其他擔保方式相比,法律風險較大。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是一種權利,不像抵押和動產質押的標的,是實在的「物」。質押權的實現,很大程度取決於被質押的公司的「含金量」;同時,股份質押後,公司可以通過將財產抵押給他人、不予年檢、歇業、投資高風險項目、大量增加經營負債等方式,降低公司的價值,使質權難以實現。因此,債權人在接受股權出質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嚴格審查出質人的資格。《公司法》修改後,有限責任公司在出資范圍、出資期限、股權出質和股權轉讓方面與舊公司法有了重大變化,公司本身的自治范圍擴大,因此,嚴格審查出質人出資情況、公司章程對股權出質和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等都成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的前提。
2、審查股權出質的合法性。首先,《公司法》和《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都嚴格禁止股東或投資者將其擁有的股權質押給本公司。其次,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發起人股份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法律上都有一定的限制轉讓的規定,因此,在股份限制轉讓期間,該部分股份是不能設定質押的。對外商投資企業而言,其股權出質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未經一致同意則不能出質;並且,其股權出質范圍只能是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3、應合理評估股權價值。從上述案例就可以看出,對股權價值的合理評估成為質權實現的一個重要因素。質押合同簽訂之前,債權人就應當對質押股權進行全面調查和合理評估,正確判斷出質股權的擔保價值,特別對公司的或有債務應有充分的認識和判斷。另一方面,本案中直接以持有的債務人股權作為質押並不能增強對債權的擔保,因為債務人本身就以公司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對債權人提供了一種償債保證,而股權的價值也依賴於公司法人財產的盈利。對債權人而言,股權的價值並不能超出公司法人財產的價值,因此,以債務人股權提供質押並不能增加對債權的擔保,這種股權出質對債權人而言是沒有價值的(當然債權人以投資和並購為目的的除外)。
4、完善質押合同。股權出質過程中,僅僅只限制了股權的轉讓。但質押人可以通過增加負債、對外借款、抵押或低價轉讓資產等各種形式實質性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債權人為保護自身權益,應在質押合同中增加對質押人行使股權的監管,甚至對公司的重大財產處置和重大負債行為都應作出嚴格限制。
5、及時辦理審批手續。以上市公司股票出質的,應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質押的,應經審批機關批准、登記機關備案,質押合同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