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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賣上市公司股票要公布嗎

發布時間: 2021-11-15 16:13:34

1. 上市公司股票解禁需要提前幾天發公告

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必須發布解禁公告,解禁時間以上市公司解禁公告所披露的時間為准。
主要根據是深交所《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第16號——解除限售》的規定,辦理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公司其董事會應及時在深交所同意給予辦理其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及時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披露相關公告。

2. 上市公司所有發行的股票當賣完的時候 是不是就不能交易

上市公司所有發行的股票當賣完時,也是可以交易的,只是股票交易是與持股人進行交易,在持股人售賣股票時,可以買進該公司的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六條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機構賣上市公司股票要公布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九十三條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採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第九十四條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股份轉讓。以協議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時,達成協議後,收購人必須在三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3.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是可以進行售賣的,但是在其拋售股票時,會導致該股票的股價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3)機構賣上市公司股票要公布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4. 上市公司出一般性公告 能買賣自家股票嗎

只要是公告出現,自家公司都不能買賣股票,以防利用消息炒作股票。

5. 機構操作股票當天可以同時進行買和賣嗎

1 不可以
2 是一樣的
3 是的
補充說明:他們做股票的機構,一般在期貨市場,都持有股指期貨的單子。而期貨是可以當天買賣的,而且可以裸賣空。他們通過對股指期貨交易,對沖股票市場的風險

6. 一個人或者一個機構,可不可以將一個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買完然後他變成控股股東。

可以收購上市公司,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被收購公司的股票。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五條:投資者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九十三條: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採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收購行為完成後,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合並,並將該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九十七條: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

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後,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6)機構賣上市公司股票要公布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證券公司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變更業務范圍,增加註冊資本且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調整,減少注冊資本;

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條款,合並、分立、停業、解散、破產,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收購行為完成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收購上市公司中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持有的股份,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7. 股東和機構為什麼要持有從不分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有什麼作用

1、投資股票,收益來源有兩塊,一是分紅派息,二是買賣差價。
2、上市公司從不分紅,有三種情況。一是虧損,沒有達到《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分紅標准,都沒賺到錢,怎麼拿出來分給股東呢;二是公司處於高速發展期,市場廣闊,處於開疆拓土的階段,未來一兩年有重大投資,需要公司重金投入,要把賺取的錢留在公司,用於擴大再生產,搶占市場,這是從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考慮的。三是有能力分紅,但卻不分。
3、每個上市公司都制定了分紅規劃的,在《公司章程》或《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中明確規定了分紅的標准、比例、條件、審議程序等。如果達到了分紅的條件,但卻不分紅的,這就明顯違背了公司制度,且也是會被交易所或證監會重點關注、重點監管的。有分紅能力但卻多年不分紅的「鐵公雞」更是證監會重點監管對象。

8. 股票機構賣出好不好

機構在各方面的能力都要強於散戶。他們敢於買入,說明他們已經掌握了有利的信息。
機構賣出,說明他們掌握了一般人不知道的不利於上市公司的消息。
應該及時跟上機構的步伐,與主力共進退。
機構買入和賣出:指的是機構投資者買入賣出該股票。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中國大陸目前僅有兩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9. 證金公司賣出股票需要提前公告嗎

關鍵要看它的持股比例,如果持股比例總股本5%以上,那麼賣出是要提前公告的。但實際操作中這些機構很少對那家公司持股達到5%及以上。所以都沒有公告就賣了,一般人只有上市公司公布定期報告時才知道是他走了或減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