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CPA經濟法 公司法]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與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是不是有矛盾
不矛盾。1.股票的交付,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將股票交付給股東的法律行為,股票何時交付股東,直接涉及到股東權利的行使時間問題。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依法登記後才能正式成立,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因此,公司登記成立前,即使已經發行了全部或者部分股份,仍然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因為公司尚未成立,這種憑證還無法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司成立前即便向股東交付了股票也不具有法律效力。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是針對上市公司而言的,它此前的股份發行的股份可以有,發起設立時的發起人的股票;募集設立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也可以是私募,但私募也是有條件的,具體可以參見《證劵法》第10條。綜上,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與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是不矛盾的。
⑵ 公司法案例解析
第一. 根據我國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股票可以平價和溢價發行。但是不可以折價發行的,所以每股0.9元的優惠政策是違法的。
第二.購買時即交付股票時違法的,因為我國公司法明文規定公司成立之前是不可以向股東交付股票的。
第三.公司法規定,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是不可以設立公司的.
第四.公司成立的時候,發起人是不可以抽逃出資的.所以違法.
4個發起人應該承擔公司不能成立時候所產生的債務,因為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起人應就公司不能成立之時產生的債務負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位發起人主張其償還所有債務.
注:可能回答的有些不足的地方,希望能對你有些幫助.呵呵.如果不足的地方就去公司法找找.
⑶ 採取發起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向股東交付股票,還是只需在股東名冊中記載謝謝!
記入《公司章程》就可以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根本的法律文件,要在工商局備案的
另外,發起方式設立的話,是要有《發起人協議》的,那裡面也有明確的股東情況,一樣也是要在工商局備案的
⑷ 公司成立前1日把股票交於股東手中
沒有這樣的說法。「股票」是在公司上市之後才有的。中國公司股票一般分為上交所股票和深交所股票。公司剛成立之時,不可能上市,也沒有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
⑸ 公司還未正式成立,股東可以拿到股票嗎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投資人、認股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東可以憑股票而主張自己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32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即向股東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由此可見,公司還未正式成立,股東是不可以拿到股票的。
⑹ 為什麼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即向股東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
現在都是電子結算了,還交付個啥
另外公司沒有成立,你交付哪個公司的股票?
股票就是股份公司的股東憑證,沒有公司,哪來的股東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