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個公司共投資30萬,一個股東投5萬,另一個股東投25萬,他們各佔多少股份
5÷30×100%≈16.67%
25÷30×100%≈83.33%
答:一個股東投5萬,占約16.67%的股份,另一個股東投25萬,約佔83.33%的股份。
⑵ 3.3元一隻的原始股,我買了五萬元,上市後怎麼計算自己的錢
如果是3.3元的價格買來,那就是15151股,假設上市之後是10元的價格,那就是151510元,如果是1元的價格買的,那就是5萬股,同樣假設上市之後是10元的價格,那就是50萬元
不過嘛,如果你真的花了5萬元買到了「原始股」,相信這5萬元已經被騙走了,因為你根本就不符合能買原始股的條件
⑶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嗎
是的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3)5萬股是股票還是股份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⑷ 總投資35萬,我只投資5萬,算成股份我五萬應該算成股份多少
算成股份為14.3%,計算公式:股份=5/35X100%
拓展知識:
一、股份的特點
1、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許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據發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認購人認購股份的情況,將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給認購人。如果認購的總額超過發行的總額,還應根據一定的原則確定分派的方式。繳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動的兩個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後,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記載在股東名冊上。
二、股份轉讓
股東的股份可以轉讓,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份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稅費問題。股份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
轉讓方是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轉讓方是公司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份轉讓的稅費處理》 。
具體如下:
(一)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⑸ 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就是上市了的呢
不是。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就是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有限公司的一種,也可以說上市公司是有限公司的一種特殊情況。但兩者公司的概念不同。兩者都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有一定的關聯,但是又是獨立存在著的,二者股東人數有一定的差異,人合和資合的差異,股權表現形式的差異,設立的方式還有流程也不同,在社會公開上和規范化也有一定差異。
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是有發起人設立的或者是社會公眾募集設立的公司,它的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不需要承擔股份以外的其他的債務責任,最不好的預料也就是投資失敗,不能把股本收回來而已。股份有限公司的權利機構是股東大會。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企業是一種股份有限公司,除經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外,還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須經過核准發行,股本也不得低於3000萬元,而且公司在三年內不得有財務作假記錄與報告並且無違法犯罪行為。上市公司的融資范圍也更加廣泛,需要設立獨立的董事,每半年就要進行財務報告。
兩個公司都可以發行股票,但是上市公司相比於股份有限公司來說多了一種就是:可以把買賣的股票上市。公司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不需要承擔股份以外的其他的債務責任,總的來說,二者組織形式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一個企業的發展階段、經營狀況和經營規模。
⑹ 公司總投資30萬 我個人投5萬佔多少股份
5÷30×100%≈16.67%
如果只按照資金占股來衡量,占股16.67%,但是如果有勞力,技術計入股份的話,占股就不是這樣計算了,這個主要看股份協議來計算占股比例。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拓展資料:
股份特點
1、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外,《公司法》允許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據發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認購人認購股份的情況,將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給認購人。如果認購的總額超過發行的總額,還應根據一定的原則確定分派的方式。繳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動的兩個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後,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記載在股東名冊上。
⑺ 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有什麼區別
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主要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種特殊情況,是上市公司必然是股份公司,是股份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
具體區別有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一: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發起人設立或社會公眾募集設立的,公司資本被劃分為等額股份,投資者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債務負責,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負責的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至少要符合以下條件:(注意至少,因為證交所可以提高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所以可以了解,上市公司就是比較牛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的區別:
首先,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炒股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一個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