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三板掛牌公司是否能同時選擇做市轉讓方式和協議轉讓方式
做市轉讓方式與協議轉讓方式只能兩者取其一。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方式確定及變更指引(試行)》,掛牌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由掛牌公司自主選擇。
此外,根據規定,公司在掛牌時申請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或已掛牌的公司申請在協議和做市之間變更股票轉讓方式的,需要有2家以上做市商願意為掛牌公司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或者做市商同意退出做市。因此,在實操中,除要求申請掛牌的公司或掛牌公司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提交相關申請外,還需要做市商明確表明其同意做市或自願退出做市的意見。
❷ 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企業股票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稅。
首先,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是我國關於公司股權轉讓的基礎性規定,而新三板掛牌公司由於涉及到公眾公司及股份限售等特殊情況存在一些特殊的規定。
一、限售股解禁後出售的情況
根據《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的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限售股,包括: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市場建設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原則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處理」。因此掛牌公司的自然人投資者在轉讓掛牌公司的股份時需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的20%繳稅(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非限售股出售情況
根據《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掛牌公司的股票轉讓所得如何繳稅呢,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市場建設中涉及稅收政策的,原則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處理」。因此,如果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出售的是非限售的股份,免徵個人所得稅。該部分股份包括自始未被限售或者限售解禁後已經轉讓過的股份。
三、何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也就是說,股權轉讓所得納稅人需要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辦理納稅申報。
❸ 新三板股票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現在我公司要在新三板轉讓這些股票,
周老師回復:不要的啊,新三板股票是正常轉讓的。
❹ 新三板股票如何轉讓
新三板的股票有多種方式,如果是精選層股票可以和普通股票一樣正常買賣,如果是基礎層只能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交易。
❺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連續競價交易方式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標準的,全國股轉系統同時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需要進行股票轉讓的,可以申請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優先股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1/精選層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包括連續競價與集合競價)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2/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應當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統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為其提供相應的撮合頻次。
掛牌公司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可以變更股票交易方式。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擬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掛牌公司應事前徵得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❻ 新三板股票轉讓方式:新三板股票怎麼轉讓呢
1、協議方式:
一般,協議方式必須等交易對手出現,而且是私下進行的,不是公開的。
2、做市方式:
做市方式是在只有做市商和投資者之間能夠成交,禁止投資者之間交易,做市商同時提供賣價和買價,以報價和投資者達成交易,只要是有價值的股票,想什麼時候買隨時有貨,覺得做市商報價合理,亦可隨時出貨,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躍市場,增加交易量。
3、競價方式:
也要有交易對手出現,但是公開進行,有人掛賣盤,價格合適,就有人買入,公開競價,價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
4、其他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
此種轉讓方式則是通過證監會批准,是在出現特殊情況下的一種轉讓方式。
以上四種新三板股票轉讓方式當中,最常用到的是協議方式和做市方式。
❼ 新三板公司股票如何轉讓
新三板公司進行股權轉讓的方式有:
1、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對股東名冊進行相應修改;
2、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