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能證明我有多少股票的股票交割單咋開、、、、、
如果你是要開資質證明用的那個資產情況證明單。要本人帶您的身份證,上海股東證,深證股東證。在交易時間內到您的開戶證券公司的櫃台去辦理。同時您要說明用途,證券公司會給您加蓋公章的。
B. 如何查詢某公司持有的多家上市公司股票情況
沒什麼股票軟體有這個功能,也沒有人去做所有上市公司持有其它上市公司股權的統計,單獨看一家公司持有哪些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查詢它的半年報或者年報,裡面有清單,持有關的其它上市公司股票會列入可供出售的金額資產,如果是控股的就會在投資股權里.
C. 一個公司多少股票是不是不變的
1、不是。多數時候是不變的,但公司可以增發、配股、送股,這些都可以增加股數。也可以回購注銷,這個減少股數。
2、發行股票的公司叫上市公司,很多上市公司會派股、賠股、擴股等,所以股票的數量是會變動的。
D. 個人或公司持有多少股票要公告
投資人在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上收購的流通股份超過該股票總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數時,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必須馬上通知該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上進行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E. 每個公司發行的股票數量是有限的嗎
有限。
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5)如何證明有多少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發行方式
1、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F. 如何提供持有股票和證券的證明
可以到股票賬戶開立的證券營業部,讓服務人員給列印一份清單,然後開立證明即可。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G. 怎樣可以證明自己擁有公司的股份
1 與其他股東協商轉讓股權即可。由出資方先出資成立公司,然後將約定的份額股權轉讓給你。 《公司法》第72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對外轉讓其股權,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其同意,其他股東接到通 知之日滿30天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過半數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的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應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是附條件的,即同等條件下,否則優先購買權無從談起。 公司章程對股權對外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發生股權轉讓的,公司應更改公司的股東名冊,並應當向公司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依股東名冊主張股東權利。 2 不出資,不技術入股,不作為非專利技術入股的情況下公司依然可以給你出具出資證明書,也可以在公司章程里標明你的出資和股份。你實際沒有出資,但同樣擁有公司股份。《公司法》第28條、第199-201條的規定,股東的出資存在瑕疵,即出資不實、不夠、抽逃時,股東應當承擔責任有: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出資經評估不實和虛假的股東應對公司承擔差額補交責任;對虛假出資的股東,工商部門可給予處罰、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罰;甚至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我國現行立法並未規定股東出資瑕疵可以否定其股東身份。因此,出資瑕疵不並影響你股東身份的認定。3 關於出資瑕疵(非轉讓)擁有公司股權的潛在風險。 除了懲罰,連帶債務風險外(參照公司法208條),在公司法實踐上,已出資股東可以通過催告失權、替代出資等方 式來維護自身的權利。催告失權是指公司或已出資股東可以催告未出資股東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出資義務,逾期則未出資股東喪失其股東資格,公司可以將其所認購的 股份另行募集。替代出資則是由其他股東替代未出資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在替代出資的情況下,未出資股東的身份資格繼續存在,替代出資的股東取得對未出資股東 就其出資追償的權利,只有在追償不能的情況下,替代出資的股東可以以未出資股東的股份受償。《公司法》第208條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欺詐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 以上10%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對未出資的股東責令補足出資,並承擔因注冊資本未到位而產生的其他民事責任。個人建議,如涉及金額較大,或者對項目未來前景樂觀。最好找一個專業的律師來給你制訂一個方案,以避免以後出現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