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2. 公司債券持有人可以自主選擇股票轉換債券嗎
公司債券持有人可以自主選擇轉換股票。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公司應當按照其轉換辦法向債券持有人換發股票,但債券持有人對此享有選擇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六十二條
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公司應當按照其轉換辦法向債券持有人換發股票,但債券持有人對轉換股票或者不轉換股票有選擇權。
3. 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可轉股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多數是利空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經典圈錢套路
早期是亂發可轉債,後來證監會出台了可轉債盈利要求
4.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股的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四條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第五條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重點核查發行人的以下事項,並在推薦函和核查意見中予以說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別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現金分紅,現金分紅占公司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會對紅利分配情況的解釋;
2、發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是否足以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到期債務的計劃安排;
4、主營業務是否突出。是否在所處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表現出較強的成長性,並在可預見的將來有明確的業務發展目標;
5、募集資金投向是否具有較好的預期投資回報。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是否與原募集計劃一致。如果改變前次募集資金用途的,其變更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類上市公司除外);
6、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健全。近三年運作是否規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近三年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及重大決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規范行為,發行人管理層最近三年是否穩定;
7、發行人是否獨立運營。在業務、資產、人員、財務及機構等方面是否獨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場的自主經營能力;屬於生產經營類企業的,是否具有獨立的生產、供應、銷售系統;
8、是否存在發行人資產被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關聯方佔用的情況,是否存在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9、發行人最近一年內是否有重大資產重組、重大增減資本的行為,是否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10、發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因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而受到處罰的情形;
1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不予核准其發行申請:
1、最近三年內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資金被擅自改變用途而未按規定加以糾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4、公司運作不規范並產生嚴重後果的;
5、成長性差,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4)上市公司公司債能轉股票嗎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七條發行人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發行規模、轉股價格的確定及調整原則、債券利率、轉股期、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贖回條款及回售條款、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募集資金用途等事項。
第八條發行人及有關中介機構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文件。
第九條主承銷商負責向中國證監會推薦,出具推薦意見,並負責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第十條為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認真履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承銷商還應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進行核查。有關核查的程序和原則應參照股票發行內核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主承銷商應向中國證監會申報核查中的主要問題及其結論。
第十一條在報送申請文件前,主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應參照股票發行的有關規定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出具推薦函。推薦函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明確的推薦意見及其理由,對發行人發展前景的評價,有關發行人是否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說明,
2、發行人主要問題和風險的提示,簡介證券公司內部審核程序及內核意見(同時提供有關申請文件的核對表),附參與本次發行的項目組成人員及相關經驗等。
第十二條發行人律師在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除滿足規定的一般要求外,還應針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特點,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發行方案及發行條款、擔保和資信情況等情況進行核查驗證,明確發表意見。
第十三條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均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發行人應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發行申請於下半年提出的,還應提供申請當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
上市未滿三年及重大重組後距本次發行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上市公司,應依據前款規定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核准參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股票發行核準的規定執行。
5. (1)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為什麼公司可以回購股份
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公司可以回購股份主要是因為轉為債券後就成為了商品商品是可以購買的。
6. 我買了公司的可轉債,是可以轉成股票么
當然要按公司的要求。要注意公司的公告。會有仔細的說明。可不要錯過了!!!
7. 可轉債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轉換成股票
一:股市行情萎靡不振,交易萎縮,指數一路下跌的時候,不適宜出售可轉換債券或轉債轉換為股票,此時應該保留轉債,獲取固定的利息。 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
二:股市行情由弱轉強,交易慢慢上漲,指數上升的時候,可以將債券按照相應價格轉換為股票,以獲得公司業績分紅等其他利益。 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
三:股市行情欣欣向榮,交易旺盛,指數一路飆升的時候,可轉換債券超出成本價格時候,可以直接賣出債券,直接獲利。
(7)上市公司公司債能轉股票嗎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
8.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什麼時候可以轉為股票
可轉換公司債券一般指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一個特定的轉換期限,在該期限內,允許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股票。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9. 可轉債隨時可以轉換成股票嗎
當然不可以隨時轉換啦,一般在轉股期內才能轉股。這個時間是什麼具體怎麼操作可以往下詳細了解~
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可轉債是什麼?
如果上市公司有向投資者借錢的想法,可通過發行可轉債的方式籌集資金。可轉債也被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也就是說它既是債券,在一定條件的作用下可轉換成股票,借錢方立馬變成了股東,盈利也增加了。
講個例子,某家上市公司,它發行可轉債,當面值為100元的時候,假設5塊錢是轉股價格的話,也就意味著在後期可以換成20股的股票。在後期假設這只股票上漲至10塊錢這個水平,當初就100元價值的就可轉債,現在,就直接可以換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竟然翻了一番。
但是,如果說股價下跌我們也可以選擇繼續持有不轉股,在持有期間,公司仍舊會繼續支付利息,同時,有些可轉債也是可以回售的,如果說在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不間斷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我們也可以建議公司以債券面值加上當期的利息的價格回售我們的債券。所以可以看到的是,可轉債既能夠讓投資者感受到債券的穩健性,同時也能感受到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刺激感,還能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在兼顧更高的收益的時候,也是可以抵禦市場整體下跌造成的風險。例如之前的英科轉債就在一年裡面,它都從當初100元漲到高達3618元,這也太好了吧。
但是無論投資哪個品種,信息永遠是最重要的,為了讓大家不錯過最新資訊,特地掏出了壓箱底的寶貝--投資日歷,能及時掌握打新、分紅、解禁等重要日期: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可轉債怎麼買賣?如何轉股?
(一)如何買賣
1、發行時參與
當你持有該債券所對應的股票之時,是可以獲得優先配售的資格的;倘若沒有持股,就只可以參加申購打新,中簽是買入的唯一條件。要想賣出優先配售和申購打新,則需要等到債券上市之後才可以。
2、上市後參與
與股票買賣操作沒啥區別,和股價一樣,轉債的價格基本上都是根據市場實時變化的,但僅僅是可轉債的1手僅10張,而且用的是T+0交易制度,也就是說投資者是可以隨買隨賣的。
(二)如何轉股
只要是轉股就必須在轉股期。目前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在規定的期間里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進行免費轉股。
三、可轉債價格與股票價格有哪些關系?
可轉債的價格與股價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如果在股市牛市的時候,可轉債的價格都會伴隨著股票價格有所漲動,要是在熊市了就會一起跌。和股票相比,可轉債的風險要小一些,畢竟可轉債有回售和債券的收益。但是奉勸大家在投資可轉債之前,還是得要看個股的趨勢,如果不太清楚某隻個股的話,就點擊這個鏈接了解一下吧,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應答時間:2021-08-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10. 可轉債發行後半年之內能轉成股票嗎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可轉債最大的優點是同時具備了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債轉股公式:可轉債轉換股份數(股)=轉債手數 *100/ 當次初始轉股價格 。
初始轉股價格可因公司送股、增發新股、配股或降低轉股價格時進行調整。若出現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債余額時,在T+1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轉債的根本還是"債",需要還本付息; 但是這種債有個特殊性,就是債權人有權利根據債務人的股票價格的情況把債轉換為股票,相應得,債權也就轉換為股權. 當你認為該公司的業績增長會比較好而股價表示很高時,就是將"轉債"轉換為股票的時候. 簡單地以可轉換公司債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