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否有法律規定上市公司要直接和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我在上市工公工作但是簽定的是勞務派遣的合同公司違規嗎
按實際情況,僅僅按你說的信息無法確定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所以請自行根據法律規定規定確認用人單位是否違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七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准執行。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六十四條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七條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㈡ 勞務派遣合同是不是 公司可以隨時辭退你
實質上是這樣的,但正常情況下好好乾,一般都不會出現此情況的。所在公司在需要減員或員工表現不好時會將員工退回勞務公司,勞務公司會安排轉崗等來解決的。直至辭退。
㈢ 在一家公司工作,入職開始一直簽勞務派遣合同,一共簽了4分不同勞務派遣合同,有權申請轉長期合同嗎
勞務派遣不超過六個月,如果兩次簽訂固定期限的合同,第三次就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事宜,當地咨詢一下律師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㈣ 你好,我在一個國企上班有6年了合同一直是派遣合同公司屬於違法嗎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若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法律條規(供參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
㈤ 甲公司將有勞動合同的員工派遣到乙公司上班全法嗎
合法的,但前提是甲公司必須是勞務派遣公司(有勞務派遣的資格),這其實就是勞務派遣的本質。
勞務派遣分為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就是甲公司,甲公司應當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然後甲公司將員工派遣到乙公司(用工單位)上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㈥ 我簽勞務派遣公司合同寫用工單位工作,但用工單位又派我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屬不屬於違法呢
這得看另一家公司是不是你被派遣單位的下屬公司,如果不是,你可以提出要求不想去那家公司工作,要勞務派遣公司另外安排你的工作單位,是它的下屬公司的話,那就無所畏了。
㈦ 總公司招聘錄取後派遣到分公司在和分公司簽訂合同 算勞務派遣合同嗎
不算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必須是兩個互不隸屬的公司,通常是勞務公司把和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派遣到別的公司去上班,比如,勞務公司把職工派遣到銀行去做保安。
關於你這個情況,分公司是總公司的下屬單位,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無獨立承擔責任的資格,所以,總公司錄取,派到分公司上班,和分公司簽合同,不是勞務派遣。
而且這份勞動合同將來發生爭議,也不是告分公司,而是告總公司。
㈧ 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勞動合同性質: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2、派遣合同性質:由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首先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之後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單位招聘員工進行派遣的合同。
二、特徵不同
1、勞動合同特徵: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勞動權利和行為能力的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用人單位。在實現勞動的過程中,雙方都具有支配與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系。
(2) 勞動合同的內容具有勞動權利義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沒有人只享有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也沒有人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有勞動權利。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 勞動合同的客體是統一的,即勞動行為。
2、派遣合同特徵: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准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將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清單轉入各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
(3)甲方應詳細說明派遣員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情況,乙方按甲方轉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全額支付。
(8)派遣合同能分上班公司的股票嗎擴展閱讀:
簽訂勞動合同既可不約定試用期,也可約定試用期。但約定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期限或者期限不足三個月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㈨ 和原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現在以原公司名義派遣到另外公司上班,算勞務派遣嗎
貴公司選擇勞務派遣這種用工模式是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因為《勞動合同法》中也明確勞務派遣這部分的相關內容。
但是一定要選擇一家正規、有實力、專業、服務好的勞務派遣公司,這樣才能夠保證咱們員工的利益。
關於問題的回答:
1、關於原公司的職務不應因為派遣而發生變化,因為勞務派遣要保證同工同酬。
2、派遣期間的工資、五險一金等相關待遇必須要得到保證,如果沒有這些保證,屬於違法用工行為。
國家相關部門檢查,如果員工的利益能夠得到合法的保障,派遣函屬於合法手續。
3、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函,這屬於勞務派遣中的反派遣,實現員工關系的轉移,只要原公司認可,就可以採取這樣的操作模式。
4、勞務派遣的表格?什麼樣的算作是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