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個公司為什麼既要發行債券又要發行股票,為什麼不能只發行一個呢
這是業務范圍
正如銀行不緊要儲蓄還要理財產品之類
目地都是為了更全面的發展
為了更全面地幫助我們投資理財
Ⅱ 為什麼金融機構也需要發行債券債券與股票有什麼異同點
講的俗點兒,只有把貸款給別人的錢化作債券放出去,才能把貸給別人的錢再弄回來,進行下一輪貸款。要知道貸款給別人的利息比發行債券的利息大,金融機構賺中間價。
Ⅲ 公司發行股票債券的目的有何不同
發行債券,是為了籌措資金以達到某種目的。對企業來說,發行債券的目的則是多方面的:<br />1.擴大資金來源。企業的資金來源,除了自身資本增值積累之外,還有取得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和債券等途徑。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又增加了一條集資渠道,增添了一種籌資方式,從而擴大企業的資金來源。<br />2.降低資金成本。公司債券比起銀行貸款來,貸款的條件往往比較苛刻,債券的條件則比較寬松;比起股票來,公司債券的付息低一些。因為債券具有安全性特點,其價格波動比較平緩,到期不僅可以收回本金,且收益也比較穩定,風險較小,因而債券利息率就可以定低一點。因此,公司債券能以相對低的價格售出,使公司籌集資金的成本相對較低。<br />3.減少稅收支出。在歐美等國,公司債券利息屬於公司的一種經營費用,列支在公司經營成本項目中。因此,可以從公司應納稅項目中扣除掉,這樣,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就可以減少稅收支出。<br />4.公司發行債券既可以獲得經濟方面的好處,又不會影響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債券購買者同公司的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他們無權過問公司管理,不會改變公司股東的結構,因而不能分散原有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
Ⅳ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發行公司債券,不可以直接發行股票嗎
發行股票,就是直接分攤出權力,對於實業公司來說,這個可能會引起波動。所以,現在保監會對保險行業進行規范,禁止這些資金去操控一個企業。
Ⅳ 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不好說,得看發行公司得目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5)公司為什麼要發行債券股票擴展閱讀:
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稱為債券型基金,因為其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又被稱為「固定收益基金」。根據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同,債券型基金又可分為純債券型基金與偏債劵型基金。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參考資料:發行債券-網路
Ⅵ 既然有股票了,為什麼還發行企業債券
股票和債券是兩種不同的融資方式。發行發票相當於出售企業的所有權,股票所有者可以要求參與企業的管理和利潤分配。發行債券是向別人借錢,只需要還本付息,債權人沒權利參與企業的經營和利潤分配。在國外較成熟的資本市場,債券是主要融資方式,當債券融資不足時,才使用股票融資。
Ⅶ 上市公司為何要發行可轉債它和股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因為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區別:
1、基本含義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2、優勢
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股票融資:
(1)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2)股票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資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4)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3、特點
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1)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
(3)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股票融資: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Ⅷ 上市公司為什麼發行股票後還能發行債券
企業發行債券是要還的,同時要付利息,
不必出讓企業控制權,同時也不必給債務人分紅。
債權融資的很大一個目的是解決暫時流動性不足而非需要長期資金
風險不會大於股票,反正也是可轉股的
股民買股都不怕風險,還怕可轉債嗎
Ⅸ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發行債權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會由於種種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資金,如擴大業務硯模,籌建新項目,兼並收購其他企業,以及彌補虧損等。在企業自有資金不能完全滿足其資金需求時,便需要向外部籌資。通常,企業對外籌資的渠道有三個: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和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
由於股票經常是溢價發行,故股票籌資的實際成本較低,而且籌集的資金不用償還,沒有債務負擔。但股票發行手續復雜,前期准備時間長,還要公布公司財務狀況,受到的制約較多。
此外,增發股票還導致股權稀釋,影響到現有股東的利益和對公司的控制權。
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通常較為方便,能較快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但信貸的期限一般較短,資金的使用范圍往往受到嚴格的限制,有時信貸還附有一定的附加條件。而且,在企業經營情況不佳時,銀行往往不願意提供貸款。
相對而言,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期限較長,資金使用自由,而且購買債券的投資者無權干涉企業的經營決策,現有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不變,從這一角度看,發行債券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股票籌資和向銀行借款的不足。
因此,發行債券是許多企業非常願意選擇的籌資方式。但是,債券籌資也有其不足之處,主要是由於公司債券投資的風險性較大,發行成本一般高於銀行貸款,還本付息對公司構成較重的財務負擔。企業通常權衡這三種方式的利弊得失後、再選擇最恰當的形式籌集所需資金。
Ⅹ 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
對於發行者來說,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四點:
1.股票是籌集資金的有效手段.股票的最原始作用就是籌集資金.通過發行股票,股份公司可廣泛地吸引社會暫時閑置的資金,在短時間內把社會上分散的資金集中成為巨大的生產資本,組成一個"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而通過二級市場的流通,又能將短期資金通過股票轉讓的形式銜接為長期資金.正是基於這個特點,現今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西方一些發達國家,都是通過發行股票的形式來組織股份有限公司,以經營工業、農業、運輸業、金融保險業中的一些大企業.我國一些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的主要目的也是籌集企業進一步發展所的資
2.通過發行股票來分散投資風險.發行股票的第二個作用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無論是那一類企業,總會有經營風險存在,特別是一些高新技術產業,由於產品的市場前景不金. 明朗,技術工藝尚待成熟和穩定,在經營過程中,其風險就更大.對這一些前景難以預測的企業,當發起人難以或不願承擔所面臨的風險時,他們總會想方設法地將風險轉嫁或分攤與他人,而通過發行股票來組成股份公司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的一個好方法.即使投資失敗,各個股東所承受的損失也就非常有限.
3.通過發行股票來實現創業資本的增值.在股票發行市場上,股票的發行價總是和企業的經營業績相聯系的.當一家業績優良的企業發行股票時,其發行價都要高出其每股凈資產的許多,若遇到二級市場的火爆行情,其溢價往往能達到每股凈資產的2~3倍或者更多,而股票的溢價發行又使股份公司發起人的創業資本得到增值.如我國上市公司中國家股都是由等量的凈資產折價入股的,其一元面值的股票對應的就是其原來一元的凈資產.而通過高溢價發行股票後,股份公司每股凈資產含量就能提高30%甚至更多.
4.通過股票的發行上市起到廣告宣傳作用.由於有眾多的社會公眾參與股票投資,股市就成為輿論宣傳的一個熱點,各種媒介每天都在反復傳播股市信息,無形之中就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起到了宣傳廣告作用.
發行股票的條件: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