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公司回購個人股份的處理
股份回購的賬務處理
股份回購是指股份公司由於資本過剩、改變股權結構或企業發生重大虧損而需要減少資本時,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我國的會計准則對股份回購引起的會計問題沒有具體的規定,因而使得各股份公司對此處理不一。
由於股票發行價格與面值不一定相同,因而收回股票的價格也可能與發行價格不同。「股本」科目是按股票的面值登記的,收購本企業股票時,亦應按面值注銷股本。超出面值付出的價格,目前有四種不同的處理方法:
一、主張依次沖減資本公積、盈親公積、未分配利潤。理由是資本業務是公司的核心業務,在股份回購時,應該按照核心的項目依次沖減。同時,考慮到公司在發行股票時,溢價部分已記入資本公積賬戶,因此,首先沖減資本公積賬戶。特別是如果公司回購股份的目的不是為了注銷,而是准備將來再次發行或流通,則這部分回購的股份再次發行時的溢價部分也要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二、主張全部沖減未分配利潤。理由是股份回購決策是企業未來的發展戰略,根據配比的原則,應該由未來的業務經營活動負擔相應的成本,而不應該由當前所有的股東承擔其後果。因此,主張尚未沖減的余額應全部沖減未分配利潤,由那些對公司未來充滿信心的股東承擔股份回購的溢價部分。
三、主張按比例沖減相關權益科目。理由是所有者權益項目重要性是一致的,性質是相同的,沒有先後的順序可言,應該按同等比例沖減。
四、主張按贖回的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沖減資本公積、盈餘公積,不足部分全部沖減未分配利潤。此法兼顧了配比和同股同權的原則,因此,也深得筆者的青睞。理由有三:
(一)注銷的股份與留存的股份性質一樣,應該與留存的股份平等地享有公司的凈資產,按照比例沖減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如果採用其他方法,則意味著人為地將不同的權益項目加以區分或排序。
(二)公司作出股份回購決策體現了未來的發展戰略,理應由未來的業務經營活動負擔相應的成本,達到經濟決策與經濟後果匹配的效果。因此,尚未沖減的余額應全部沖減未分配利潤,由那些對公司未來充滿信心的股東承擔股份回購的溢價部分。
(三)股票回購決策一經作出,在現有的條件下通常會提高每股的盈利水平,並提高凈資產收益率,進而提高股價,使未來的股東享有更高的市場回報。這部分超額回報與股票回購的溢價部分應該有一個配比的關系。對此影響未來的決策承擔經濟後果是可以理解的。
Ⅱ 公司回購的股票後續持有期間需要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嗎
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其他權益工具(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庫存股屬於所有者權益的備抵項,回購庫存股時,所有者權益減少,庫存股後續持有期間核算不用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Ⅲ 回購本公司股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回購本公司股票的會計分錄:
(1)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庫存股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3)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票的面值總額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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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回購本公司股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回購股票的會計分錄: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貸:銀行存款。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
回購股票並注銷的會計處理
(1)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庫存股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票的面值總額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
什麼是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回購股票的方式:
2、要約方式。
3、中國證券會認可的其他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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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回購股票,代表後期看漲嗎
綜述:不一定。
一般回購給市場傳遞了公司股價被嚴重低估的信號,從而增加投資者的信心,穩定股價。但不一定代表會漲。
首先得看回購的力度。力度大,說明公司的高層真的認為股價偏低,對公司的發展比較有信心,願意花大價錢買自己的股票。相反,力度小,一個日成交額十幾億的股票,只有幾千萬的回購,根本掀不起什麼浪花。
還有的公司回購股票的目。有的大股東想減持手裡的股票,但是股價跌得厲害,這個時候減持不劃算。所以就拋出回購計劃來穩定股價。
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
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股票回購
Ⅵ 公司回購股東股份該怎麼記賬
1、以面值回收: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
轉銷股本:
借:股本
貸:庫存股
2、回收價低於股本: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
轉銷股本:
借:股本
貸:庫存股
貸:資本公積
3、回收價高於股本: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
轉銷股本:
借:股本
借:資本公積
借:留存收益
貸:庫存股
(6)公司回購股票後續處理擴展閱讀:
庫存股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為減少注冊資本而收購該公司股份的,
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②企業為獎勵該公司職工而收購該公司股份的
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做備查登記。
③企業將收購的股份獎勵給該公司職工屬於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如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
按根據職工獲取獎勵股份的實際情況確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按獎勵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
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④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而要求企業收購該公司股份的,
企業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⑤轉讓庫存股
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轉讓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
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為借方差額的,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應借記「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⑥注銷庫存股
應按股票面值和注銷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借記「股本」科目,
按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
按其差額,同⑤轉讓庫存股。
Ⅶ 關於公司回購的股票作股權激勵給員工後的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如果未注銷這部分股票,那麼就是庫藏股,該部分股票不再屬於流通股。以庫藏股進行員工激勵,常見限制性股票和期權兩種形式。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滿之後,員工可以在二級市場出售或者去大宗交易平台出售,通常公司對員工出售股票的數量會有限制。對於中途未滿約定期限離職的員工,公司一般都會約定收回這部分股票。如果是採用期權的形式的,當行權條件滿足後以事先約定價格獲得股票後,也有限售期。限售期滿後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出售。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的專家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6年專注於做股權這一件事。
Ⅷ 散戶對回購股票如何處理
公司回購股票大多是看好公司的後期發展 ,所以如果覺得現在達到了盈利預期即可拋出,如果非常看好就先留下。
公司回購股票原因不同,需要根據具體原因判斷。如果公司是處於看好自身發展回購股票,會加強投資者信心;另一方面,回購後市場的流通股票減少,供需右邊的,可能會引起股價上升。
當上市公司認為二級市場(也即股市)股價偏低不能反映公司真實價值,會從二級市場回購本公司股票並注銷。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會提前發出公告:計劃使用多少資金、上市公司、回購價格等。一般回購價格比二級市場股價要高出較多,在回購期間會促使股價向回購價靠攏,這就使投資者有了盈利空間,可以買入或持有該股等待上漲。
一旦上市公司公布回購股票,原來持有股票的可以一直持有等待股價上漲;未持有的投資者,只要發現股價離回購價還有一定空間,可以擇機買入等待股價向回購價靠攏。當股價向回購價靠攏甚至超過時,投資者視具體情況可以賣出手中股票獲取收益。
標普500指數指的是什麼?
標准普爾500指數英文簡寫為S&P
500
Index,是記錄美國500家上市公司的一個股票指數。這個股票指數由標准普爾公司創建並維護。標准普爾500指數覆蓋的所有公司,都是在美國主要交易所,如紐約證券交易所、Nasdaq交易的上市公司。
Ⅸ 回購完股票後是否應該注銷
回購股份不是必須注銷。如果公司回購的股份是用於辦理合並、分立等事項的,不需要注銷,需要及時轉讓;如果是因減少公司資本而回購的,則需要及時注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