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公司幫老闆打理股票的怎麼稱呼
公司投資部總監
B. 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誰操作
這個要看公司是採取直接發行還是間接發行了。
直接發行,即發行人直接向投資者推銷、出售證券的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可以節省向發行中介機構繳納的手續費,降低發行成本。但如果發行額較大,由於缺乏專業人才和發行網點,發行者自身要擔負較大的發行風險。這種方式只適用於有既定發行對象或發行人知名度高、發行數量少、風險低的證券。
間接發行,是由發行公司委託證券公司等證券中介機構代理出售證券的發行。對發行人來說,採用間接發行可在較短時期內籌集到所需資金,發行風險較小;但需支付一定的手續費,發行成本較高。一般情況下,間接發行是基本的、常見的方式,特別是公募發行,大多採用間接發行;而私募發行則以直接發行為主。
這個上面講到的發行在金融市場稱之為一級市場,這個市場並不為公眾所熟知,因為將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過程並不是公開進行的。投資銀行是一級市場上協助證券首次售出的重要金融機構。投資銀行的做法是承銷證券,即它們確保公司證券能夠按照某一價格銷售出去,之後再向公眾推銷這些證券。
C. 公司退市後散戶手中股票怎麼辦
被強制退市的公司,散戶手中的股票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該上市公司受證監會調查信息披露之前買入的股民,可以通過索賠減少損失。賠償金來源比較多樣,比如保薦券商、上市公司的資產等。
另外一種是,該上市公司已經被證監會宣布調查,股民「賭博式」投資購入該股票,在公司被強制退市之前還沒有出售,那麼就捏在手裡,到新三板去繼續折騰。這份股票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價值的。上市本身就是造假的,退市之後還能發展成什麼樣子。
(3)公司的股票誰打理擴展閱讀: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退市制度——證監會
D. 公司被並購股票怎麼辦
公司被並購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轉讓,或者繼續在並購公司依其股票享有股東權利。如果是記名股票的,可以以背書方式或其他法定的方式轉讓;如果是無記名股票,以交付的方式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E. 一個公司每股股票的價格是由誰或什麼因素決定的
公司業績,公司業績預期,行業發展,國家政策傾斜,技術走勢圖,等等因素。
F.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董事監事都辭職套現了,那這個公司由誰來打理了未必是廣大股民
你們公司的董事長他們的行為是違反證券法規定的違法行為,既然是屬於上市公司,你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投訴解決,在投訴期間公司停止運作,等候證監會處理,公司的事務應當由證監會指定的機構管理
G. 公司退市後股民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在通常情況下,A股市場的股票很少有退市的。據統計,股市開設近二十年來,真正退市的股票不超過50隻。早期退市有水仙、藍天、九州、鞍一工等,他們現在都在三板市場交易。這個三板市場叫老三板,老三板市場開戶沒門檻,普通投資者可以隨意到券商那邊開戶。
通常某隻股票退市了,而股民還一直持有該股票,也就是股票在退市之前還沒賣掉,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建議投資者,如果買了即將退市的股票,在受到退市通過書前,還是盡早出售為妙)。當然,投資人如果遇到該股票已經退市,即可聯系當地券商,開通交易;股票代碼會變成4字頭,交易方式是櫃台式。
此外,三板市場通常根據凈資產值等指標分別設定為每周五天,三天,跟一天交易;在每天3點收盤給出價格,投資人可在交易時間內掛單,漲跌幅為5%;以連續漲停或連續跌停為主。不過,三板市場每天成交量稀少,某些個股一天成交才幾萬元或者十幾,股票就算漲了,投資者也未必拋得掉。
現在問題來了,如果遇到上市公司退市,真要退到三板市場了,此時投資者該如何自救?我先教大家三個辦法:首先,投資者要看,這家上市公司是什麼原因被勒令退市的,如果上市公司在欺詐和重大違法行為之前,你買入股票的,那退市之後可以積極尋求法律途徑申請維權。建議該股票的投資者可以集中起來,選擇一家律師事務所,通過集體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
再者,如果上市公司沒問題,就是業績不好而退市的,你就要看一下,該股票有無國資股東,有沒有重組的可能,以後可以通過重組再次獲得上市資格。因為,有些上市公司退市之後,業績有重新恢復的可能。若其還有國資背景,恢復上市資格相對容易一些。不過,現在從主板退市至三板市場的企業有很多,而從三板市場再轉回主板的企業就屈指可數了。
最後,在三板市場,也有股價波動,投資者可以趁著該股股價的上升,減少一定的損失,也可以及時地拋出,等待該股價格回落時再買回攤薄成本,進行生產自救。不過,三板市場只有幾個熱點股票才有較大成交量,而多數股票每天沒什麼成交量。所以,投資者要想在三板市場分攤成本,也是有一定難度的。
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在股票退市之前,最好把該股給處理掉,實在不行股票被摘牌退至三板市場,投資者也要冷靜對待,看看上市公司是否是因欺詐退市,看看上市公司業績是否有可能恢復,企業是否有可能通過重組回歸主板市場。如果沒有絲毫重返A股市場的希望,那隻有通過在三板市場上做做波段差價,來盡可能的減少自己的損失,這也是最後的無奈之舉,下下之策。
H. 公司的股票投入股市之前,股份是誰的呢
當然了,但這家公司股票上市,通常是要發行新的股票的,但新發行股票後,這家公司的老闆的持股比例就不是100%了,持比例一定會下降,新發行的股票越多,老闆的持股比例就下降的越多,而一家公司發行新股上市,不是那家私企的老闆把手裡的股份拿出來,而是,新買入這家公司股票的人把自已手裡的錢換成了這家公司的股票,而錢則流入了這家公司.而這家公司的老闆上市前持有的股票,在規定的限售後,還可在股票市場上賣掉,從這一點上來說,股票市場其實是資本的原始積累者們行使退出機制的一條很好的途徑罷了.比如:你開了一家商店,商店成立所用的全部資金全是你投入的,而且商店開業後,所以進貨用的錢也是你投入的,那麼商店賣貨賺的錢也全是你的,如果這時有另一個人很看好你的商店,他向你的商店投資一部分資金,比如正好與你原來投入的資金相等,那麼,你在這家商店持股的比例就由原來的100%變成了50%,分紅時也只能拿50%了.但如果有一天,你不看好這家商店的經營了,如果這家商店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話,你就可以直接在股票市場上賣出你持有的股票,從而實現你收回全部投資的願望.不知道我說的明不明白.
I. 一個公司的老闆企業做到了一定規模像上市,但他自己不懂股票怎麼辦
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後確實可以上市,但是這位老闆關於股票的不懂是哪個層面的不懂呢?
如果說是不懂股票怎麼買賣,那完全不用懂,直接交給下面的人去打理就好了。如果說的是不知道上市對企業是好是壞,那我可以說到說道。
好處就是企業的品牌知名度更高,企業的管理規范性更嚴(因為要受到證監會和股東們的監督和檢查),企業也會有更多的資金(上市本身就是融資的一種手段)用於改善員工薪酬福利或擴大企業生產規模。
不好之處就是不再是老闆一言堂,理論上各種決議是股東大會選舉的董事會來決定,各種新引入的股東(特別是大型投資機構)他們之所以花錢認購或者買你的股票,他們不是做慈善他們是有目的的,所以他們會用投票決權要求公司做出對他們有利的決策(但這個決策對企業長期發展是不是有利不一定),這無疑干擾了企業的正常經營方針。
不過從發展的角度來看,企業能做到上市也是市場對自己的一種認可,利大於弊,不懂股票可以找人學嘛,學一天不會學三個月嘛,不能因為自己不懂又不願學使得企業錯過上市的機會,要知道資本本來就是驅動企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動力!
J. 公司員工持股股票辭職後怎麼辦
持股員工離職,公司與員工有約定股份轉讓的按約定的處理;沒有約定的公司無權收回股份。發起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