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叫孫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按上述規定,子公司設立的子公司,就是公司的孫公司。
Ⅱ 上市公司的孫公司訴訟是否需要公告
按《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涉及公司的訴訟,即使是子公司。孫公司的訴訟,可能影響上市公司經營或損益的,需要公告。比如:
Ⅲ 什麼是孫公司、童孫公司
如果想了解什麼是孫公司、童孫公司。必須從開辦的第一家公司說起,最上一層公司或初始公司叫母公司,然後這個以這個母公司出資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就叫子公司,這個子公司出資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叫孫公司,然後這個孫公司出資成立了一家公司就叫童孫公司。
母公司只能一家,但子公司及以下級別的公司可以很多家。
Ⅳ 全資孫公司認購股份是利好還是利空
全資孫公司認購股份一般認為是利好,
認購股份是對外投資行為,
說明公司在謀求發展。
Ⅳ 什麼是股權,什麼意思。。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
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5)股票孫公司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具體來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享有下列內容的權利:
1、參與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參加股東會議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4、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出資;
6、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7、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資本;
8、監督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Ⅵ 分公司 子公司 孫公司都是什麼
分公司是指總公司所設立的分公司,分公司是總公司的下屬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孫公司指的是該公司的子公司設立的子公司,那麼子公司設立的子公司,就是公司的孫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股票孫公司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子公司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在經濟上受母公司的支配與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
子公司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擁有獨立的名稱和公司章程;具有獨立的組織機構;擁有獨立的財產,能夠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各類民事經濟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Ⅶ 什麼是下屬孫公司
就是子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