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的下跌,一方面是上市公司故意調低價格,一方面是買方以低價拋出
股票的下跌,原因很多了,上市後上市公司沒有辦法調低價格,只有發布假消息。買方以低價拋出也不一定導致股票下跌。股票的下跌,最主要的是宏觀經濟的走向和股票公司的發展前景以及公司的贏利狀況,等等諸多因素。
㈡ 股份上漲時明顯有故意低價批量拋售股票是什麼意思
這是主力減倉行為,主力倉位過重,需要拉升過程中減倉。
㈢ 關於股票,總是在低價買入等高價的時候賣出,這樣就總能賺了,為什麼買股票會虧
今年的A股市場專治各種不服。
從1200元的貴州茅台,到99倍市盈率的恆瑞醫葯,再到3000億市值的醬油股。
什麼樣的白馬股都可能會辜負你,只有消費行業的核心資產才是穩穩的幸福。
不過從傳統意義上的估值情況來看,大消費板塊無論市盈率(PE)還是市凈率(PB),都已經不便宜了:
① 食品飲料行業的PE為32.17倍,達到歷史百分位68%,PB為6.5倍,達到歷史百分位的81%;
② 細分白酒板塊市盈率更是高達32.17倍,遠高於歷史均值水平。
消費股的估值,過高了嗎?
國泰君安零售團隊最新發布《堅守消費龍頭,分享中國成長》,詳細地分析了消費股估值邏輯正在發生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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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美國「漂亮50」嗎?
探討消費白馬股估值是否過高的問題之前,我們不妨先回顧下美國20世紀70年代初的「漂亮50」行情。
所謂「漂亮50」,指的是美國20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備受追捧的50隻大盤股,它們當中有很多我們至今仍然耳熟能詳的消費品牌,比如麥當勞、可口可樂等等。
「漂亮50」一個最主要的特點就是高盈利、高PE同時存在,直譯為「很貴的好股票」。
自1971年開始,「漂亮50」股價和估值水平迅速抬升,1972年底估值中位數超過40倍,最高的寶麗來公司估值甚至超過了90倍,而同期標普500估值中位數僅為12倍。
縱觀市場,我們不難發現,消費股尤其受到大資金的重點青睞。分析其背後原因,我們認為有兩點:
1、業務模式清晰,財務內容簡單 2、經濟下行期更具避險屬性
消費股抱團行情何時會結束?
仍舊以美國「漂亮50」為例,「漂亮50」行情走向終結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1)美國大幅的財政赤字和信貸擴張積聚高通脹泡沫,糧食危機觸發CPI上行,美聯儲不得不加速收緊貨幣政策;
2)1973年石油危機爆發,導致通脹進一步惡化,原材料成本上升侵蝕企業盈利,企業毛利率和盈利增速雙雙下行,股市由牛轉熊;
3)自1973年起,「漂亮 50」的盈利增速和ROE開始回落,盈利穩定性受到市場質疑。
我們認為,A股機構「抱團取暖」的現象只可能在兩種情況下被打破:
1)消費龍頭業績持續低於預期,但目前而言,貴州茅台、五糧液、格力電器、美的集團等白馬股營收和凈利潤保持穩定增長;
2)像美國「漂亮50」那樣,A股遭遇大的外部變動,例如中美摩擦全面升級或全球經濟斷崖式衰退,但目前來看概率很小。
兩種情況在目前來看可能性都很小。
後續如何配置?
後續配置上,我們建議從兩條主線主線挖掘投資機會。
1)供給看效率:經營效率高、業績增長穩健、競爭優勢明顯的龍頭企業,將會持續通過擠壓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來獲得成長,值得重點關注。
2)需求看紅利:三四線市場仍存在巨大的消費需求紅利,看好所處賽道成長性強、行業邏輯和收入端均有支撐的企業,尤其是戰略重心向低線級市場擴張、能夠通過自身管理及成本優勢提升市場份額的龍頭公司。
本文觀點總結:
1從傳統意義上來說,大消費板塊現在已經不便宜了。
2 但消費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其龍頭股不應簡單按照市盈率(PE)判斷估值水平高低。
3消費行業的估值體系正在從PE模型向DDM模型轉變。消費龍頭一旦建立起足夠深的「護城河」,穩健增長、市佔率提升、盈利改善、持續分紅等就足以支撐其估值水平。
4 國內資金和海外資金在大消費行業保持了較高的配置熱情。消費股受到大資金青睞的原因是其業務模式清晰,財務內容簡單,且在經濟下行期更具避險屬性。
5 消費股抱團行情在短期內不容易被打破。後續配置上,從供給看,關注龍頭企業;從需求看,關注成長性強、行業邏輯和收入端均有支撐的企業。
㈣ 以高出實際股票價格賣出股票,是否涉及詐騙還有...
你好,首先第一個問題:高出股票面值購買股票這是一種很正常的交易行為,因為股票面值一元這是在它成立是就是這樣規定的,但是經過經營公司的股票價值已經不再是一元每股勒,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你投入這個公司的股票也是看中其後的盈利能力,所以溢價認購這是很正常的行為。
第二個問題:對方轉入資金,沒有借款字據,這很容易出現問題,就是你想的那樣,不承認借款事實。轉款後購買股票這是你的購買行為,和你是否欠款是兩回事,分開來看就很好理解勒。對方將認購協議直接拿走,有一點的質押意味,防止你不還借款,
第三個問題:對方未給協議,建議協商要回合同。或者走法律途徑。
㈤ 股票漲停時,故意低價賣是什麼意思
很正常呀,
可能有人這個股票拿久了,看見漲停板了就賣出,先解放自己嘛。再說漲停板的股票一般都放量,你發的圖就成交量不少。很可能明天回踩一下呢。還有對敲呀,烏龍呀,都有可能。說不定還有你看不見的交易呢。呵呵
㈥ 公司強迫員工賣股票,怎麼辦
我來總結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實:原單位是有限責任公司,後來被現在的單位也是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兼並了;原單位曾叫職工入股,但是現在的單位要把有限責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們把手中的股權轉成股票,而你不想轉。大概就是這么一個事實吧
根據你的補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閉就要求職工認購公司股權,至少15000,當時重慶的房價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當時是強迫交易,那麼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違法在於民商事的交易重於意思表示真實,如果沒有購買的意思而一方強加自己意志於另一方強買強賣是違法的行為,根據合同法54條屬於可撤銷可變更行為。但是你明知違法的就應當在1年內行使撤銷權,否則訴訟時效經過就不能勝訴了
不合理在於當時公司已接近倒閉,還要你們認股的話,就是企圖把公司債務轉移到職工的身上,因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並而是破產的話職工將血本無歸
2.現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責任公司B兼並,現已更名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兼並對於之前已經認股的職工來說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於認了股所以現在職工也是新公司的股東之一,受公司法保護
3.B要申請上市,就急著把A以前的職工內部股份處理掉
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經過之前多次誤導了我
首先職工內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確的,AB之前都是有限責任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對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為要上市才急著把股權轉化,而是B要從有限責任公司轉變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權轉化為股份
4.以開會的形式通知大家
這個會准確的說是股東會,具體是經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決議才能確定公司轉化事宜。因為職工是小股東,表決權小所以無法與大股東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東的法定權利是在公司決議違反原章程時如果不同意轉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不建議這么做,下面還有分析
5.你們必須把股票賣給公司,在時限之內不賣,就作廢
如上所分析,你們當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權而不是股份,請確認這是否為會議的原話。此外不賣也不作廢,依法應該是把股權摺合人民幣退還
6.公司回購的標準是你們工會認可簽字了的,你們沒資格對回購標准提異議了
工會簽字沒用,只要是沒有按照合理價格回購時股東都有權提出異議。至於合理價格的認定一般以當時的市場價為標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7.公司上市後,就把你們的股票分到另一個公司里去
公司沒完成從有限責任公司變形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無法上市的,而沒處理好股權變形為股票之前是無法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這個說法其實就是嚇唬人,當笑話聽就可以了
8.持股權證者,在股票未獲准上市前對購買股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這句話是說你們現在手上拿著的是股權,不是股票。在沒有換成股票前你們對股權是有所有權和收益權的,但是一旦公司變性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們不願意換成股票的話,那麼公司會依法把股權摺合成現金退還給你們從而順利完成變性。因為退了錢給你們就相當於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們已經不是股東了,那當然不會再有所有權和收益權
其實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點中原單位強迫認股是違法的,在現單位中如果收購是經三分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且價格合理的收購是合法的,只是開會中有些話說得不合法罷了。如果行為合法那麼最終的結果是要麼退股換錢,要麼退股權換股票,你們依法只能二選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並且是國有公司上市。請問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為在收購價格合理的情況下把股權換成股份後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會飆升幾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讓你們把股權換股票的話,建議考慮接受,如果公司只願意退股不願意換股票的話,只要收購價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兩種都可以的情況下推薦換成股票繼續持有,這種方式獲利最多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
㈦ 股票為什麼有的時候會突然出現一筆超低價賣單,然後又迅速拉起呢
2個目的:
1.收盤前瞬間拉高------在全日收盤前半分鍾(14:59)突然出現一筆大買單加幾角甚至1元,幾元把股價拉至很高位.[目的]:由於莊家(或主力,以下略)資金實力有限,為節約資金而能使股價收盤收在較高位或突破具有強阻力的關鍵價位,尾市"突然襲擊",瞬間拉高.假設某股10元,莊家欲使其收在10.8元,若上午就拉升至10.8元,為把價位維持在10.8元高位至收盤,就要在10.8接下大量賣盤,需要的資金必然很大,而尾市偷襲由於大多數人未反應過來,反應過來也收市了,無法賣出,莊家因此達到目的。
2.收盤前瞬間下砸------在全日收盤前半分鍾(14:59)突然出現一筆大賣單減低很大價位拋出,把股價砸至很低位.[目的]:A.使日K形成光腳大陰線,或十字星,或陰線等較"難看"的圖形使持股者恐懼而達到震倉的目的.B.使第二日能夠高開並大漲而擠身升幅榜,吸引投資者的注意.C.操盤手把股票低價位賣給自己,或關聯人。
㈧ 一個上市公司董事長,知道自己的股票要跌,於是將手中的股票全部賣出,然後再低價買進,違法嗎
好比你是大股東,你稍微一賣手頭的股票,股價就會越賣股價越低,然後機構散戶跟風一起賣,一跌停誰都賣不掉。他那個首富是按照當前股價算的,不是按照強行賣掉後股價跌到底算的。上市拆股、公司拆分重組再上市是公司利潤最大化的通用方法。直接賣股票賣掉的是生蛋的母雞。
㈨ 為泄憤故意低價拋出被害人股票構成何罪
為泄憤,故意低價拋出被害人的股票,是否構成犯罪?這個問題可能有點復雜。一是要查證是不是他拋出的,二是要看是損失資金有多少,三是要看是不是出於害人的主觀故意,四是要看被害人的密碼他是怎樣取得的。
如果被害人的密碼是他非法取得的,一般是以賠償經濟損失結案。如果他低價賣出,是為了自己低價買進,數額較大,那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如果被害人委託他炒股,那就不好說了,說他泄憤,他也確實是泄憤,也無法定案。任何人也無法找到他害人的主觀故意的證據。在法院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除非他在賣出股票時,有泄憤的語言,被記錄下來了,被證人看見了。如果是這樣,數額較大,可以參照故意毀損他人財物量刑。
㈩ 低價拋售股票對原來的公司有何損害呢
沒有影響。你一定要區分,股東和公司。股票是股東持有的憑證,這種憑證是誰拿著,他願意以多少價格出售,與股份公司的生產、經營等沒有什麼影響。 但間接的影響是有的,比如如果是比較有實力的大股東拋售,那麼換進來的股東可能經營理念都不一樣,就可能影響公司的運作。當然,這種拋售行為,在外面人看來,以為是公司出了什麼問題,這也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影響。 總之,任何股東拋售股票,無論是低價還是高價,對股份公司沒有直接影響(如果它的管理團隊、管理理念不變的話),但間接影響肯定是存在的。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