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上市公司股東有什麼權利和義務
股東對公司的義務:
1、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足額繳納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貳』 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那麼股東的憑證還是股票嗎
股票就是股東的憑證,這沒有錯。但如果這家公司沒有上市,那這個憑證就不能在交易所公開買賣,流通就較為困難。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公司經過改制,對多年前的這類憑證已經作了相關處理,或許已經沒有多少價值了。若是這樣的,要流通就更困難了。應盡快找原來公司的主管部門去了解情況再說。
『叄』 請問可以通過持有A股上市公司流通股大量股票成為上市公司大股東嗎
可以,你得先有資金買,在看看現有的大股東持股百分比是多少,你要買的股份百分比要超過大股東手裡的才行,買到總股本的5%時要發起要約收購。
『肆』 上市公司為什麼分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股東
---從股權分置的解決看非流通股東侵佔流通股東權益.自從國家頒布股權分置解決實施方案後,已有三一重工、清華同方、紫江企業、金牛能源等四家企業進入試點。從三一重工股權分置解決實施方案的順利通過,也就使廣大流通股東清楚地看到:非流通股東侵佔流通股東權益的事實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我們知道,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東在上市時的總出資是58800萬元(2003年中期所有者權益152160萬元),獲取了18000萬股三一重工股權,摺合每股股權的出資3.27元;而三一重工的流通股東在上市時的總出資是93360萬元,獲取了6000萬股三一重工股權,摺合每股股權的出資15.56元。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按混合出資後的凈資產是每股6.34元。2003年三一重工的分配方案是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4元,2004年三一重工的分配方案是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10股派2元。按送10股和累計派現6元後,推算截止2005年3月末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按混合出資後的凈資產是約每股3.98元。此次三一重工股權分置解決實施方案是: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每10股送3.5股,並由公司從本企業未分配利潤中向流通股東每10股派8元。從執行此方案的情況分析:流通股東在此股權分置方案實施前(送股派現後)的每股成本是3.74元,實施後的每股成本是4.95元,取得16200萬股流通股;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東在此股權分置方案實施前(送股派現後)的每股成本是1.335元,取得32000萬股非流通股,實施後的每股成本是3.02元,取得27800萬股(有條件上市)的流通股;執行此股權分置方案後的公司每股凈資產是3.98元。也就是說,執行此方案後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東(出資成本3.02元)和流通股東(出資成本4.95元)出資不一樣,但均可上市流通,所持股票均享有同等權利。試問?這樣的股權分置解決實施方案公平嗎?合理嗎?合法嗎?中國股票市場為啥一提解決股權分置實施方案就會一跌再跌?究其根本原因就是:股權分置實施方案中非流通股東極大地侵佔流通股東權益的事實被合法化!也就是讓非流通股東合法的從流通股東口袋裡強行掏錢,這種現象對流通股東而言,難道不害怕嗎?正因為中國股市存在著此等極不公平合理的情況,所以股市下跌也就在所難免了!如何解決股權分置過程中非流通股東侵佔流通股東權益的問題?關鍵是遵循和維護股票市場的公平原則,按歷史成本法讓非流通股東折股,放棄本不應佔有流通股東的那部分權益。舉例說:按歷史成本法推行股權分置的對價應該是:如*ST閔電(000993),上市時總出資約150240萬元,其中:對流通股東的發行價是11.25元/股,流通股10000萬股,出資112500萬元;而非流通股東的出資是1.887元/股,非流通股20000萬股,出資37740萬元。時至今日,*ST閔電(000993)派發紅利和分攤虧損後,流通股東的發行價(按分攤80%虧損額計算)是8.73元/股,而非流通股東的出資是1.43元/股。按股票市場的公平原則,也就是說,*ST閔電(000993)的非流通股東應按最高限8.73比1.43的比例進行縮股,即由原20000萬股縮減為3276萬股。縮股後,*ST閔電(000993)的總股本應為13276萬股,每股凈資產為8.75元。也就是說,原非流通股東出資的37740萬元佔有28665萬元凈資產,流通股東出資112500萬元佔有87500萬元凈資產,*ST閔電(000993)原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出資的凈資產縮水在22%--24%之間。總之,國家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上應充分體現保護原流通股東利益和防止非流通股東利益流失,嚴格防範非流通股東侵佔原流通股東權益。以公平合理、平等合法的方式來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那末,中國的證券市場就一定會前途廣闊!
『伍』 買進上市公司2% 的股票,但是是前10大股東,買賣有什麼規定嗎
沒有特別的規定,只要不超過5%,就按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正常買賣,如果買入後持股超過5%需要發公告且暫停買入兩天,同樣如果持股超過5%的賣出後低於5%也要發公告且暫停賣出兩天。
『陸』 作為上市公司股東,我有哪些權利
買進了股票,就意味著你成為了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股東,具有六大權利:1.重大事項決策權;2.對公司資產和盈利的部分所有權;3.股票流通權;4.分紅權利;5.了解公司經營狀況的權利;6.訴諸法律的權利。許多投資者參與股市,僅僅是把股票當作一種投資工具,甚至只是一個股票代碼,並不考慮其背後都是實實在在的公司,而買入其股票實際上就成為了這家公司的股東。這種缺乏股東意識的投資行為不僅會妨礙投資者真正了解其投資的對象,導致短期投資決策的失誤,更重要的是,如果市場參與者不了解、不行使股東的權利,就不會形成一個完善的市場體系和制度,最終會影響我們每個人的利益。所有者權利的等級劃分在了解作為股東享有哪些權利之前首先要知道還有誰可以向上市公司主張權力。按照公司所發行的不同性質的證券,公司所有者及享受的權力可以劃分為三大等級——債券、優先股和普通股。理解這三種類型證券所賦予的不同權力的最好方式是看在公司發生破產時誰的利益會最先得到保護。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當公司面臨破產清算時,可以最先分配剩餘資產的是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之後是優先股股東,最後剩下的資產(如果還有的話)才可供普通股股東分配。在公司盈利分配上,也是要先支付債券和借款的利息,剩餘的錢要先給優先股股東支付股利,最後才是普通股股東。看上去似乎做普通股股東實在不是件讓人感覺良好的事,但不必沮喪,我們這里只是談論當公司發生不測時普通股股東的處境,而如果公司利潤可以實現快速增長,能夠分享公司成長最大回報的不是只收取固定回報的債權人和優先股股東,而是可以從自由流通的普通股股價持續上漲中取得收益的普通股股東。道理很簡單,承擔最多的風險,就應當享受最大的回報。股東的六大權利普通股股東還擁有以下六大權利:1.重大事項決策權。股東可以對公司重大經營及人事變更事項,比如選舉董事長、分紅方案、兼並收購等享有投票表決權,這些權利通常會集中在年度股東大會上行使,無法到場的股東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表決。2.對公司資產和盈利具有部分所有權。當公司生意興隆的時候,股東所享有的收益是隨公司業績同步提升的,如果公司業績增長100%,股東按持股比例持有的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收益也會增長100%,這種增長在多數情況下體現為股價的上漲。3.股票流通權。這意味著股東可以在股票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不受限制。股票的這種流動性正是它較其他投資產品吸引人的地方,如果投資像房地產這樣流動性差的資產,可能需要數月的時間才能變現,而股票可以在瞬間就轉化為現金。4.分紅權利。普通股股東可以享受公司的利潤分配,而且在公司有能力分紅而不去分紅或分紅不足的時候,股東可以提出要求,通過投票表決的方式來爭取利益。5.了解公司經營狀況的權利。這項權利對於股東更好地制定投資決策意義重大。除了可以獲得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外,如果股東希望公司能作出更多的解釋,不論採取電話或直接拜訪的方式,公司都有義務作出解答和負責接待。6.訴諸法律的權利。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層或大股東有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發生,股東可以依法行使起訴相關責任人的權利,來避免可能遭遇的損失。了解自己作為公司股東可以享有哪些權利,並且善於行使這些權利,以獲得對公司更多的了解,並能施加影響的投資者,不僅可以保障個人的利益,實現投資回報最大化,還會對完善整個股票市場體系作出貢獻。投資者需要行動起來,讓市場知道自己的權利和能力有多大,主動地行使自己的權利,維護自己的權益。
『柒』 「十大股東」和「十大流通股東」有什麼區別
十大流通股股東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東;而十大股東指的是總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東。這兩者的區別就在於上市公司有沒有禁售流通股。
『捌』 關於上市公司流通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區別
流通股股東是中國股市中一個特有的概念,指參與中國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資人。根據流通股東投資資金量的大小,通常將投資人分為「散戶」、「中戶」、「大戶」、「機構投資者」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玖』 十大流通股股東里他們占流通股里的份額是越高越好還是越低越好
十大流通股股東里他們占流通股里的份額是越高越好還是越低越好:
這個問題要綜合分析。一般,分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流通股,多好些;二是若是非流通股,則越少越好,沒有解禁壓力。
2、如果是大股東持股,相對少些好,利於重組或者沒有減持的要求。
3、如果是機構、基金等持有的股份,則相對多些為好,至少沒有基本面方面的顧慮。
4、一般非大股東的流通股(機構、基金、個人)前十名持股,能佔10%——20%就已經夠多的了。
5、機構的持股多少,有個延遲性,通常能夠看到持股情況的時間是在報表公布的時候,所以要根據盤面股價走勢、成交量的情況進行判斷,避免誤判。
總的來說,前十大股東的持股越少,顯示該股沒有主力、沒有機構,走勢會弱很多
首先來看看什麼是十大流通股東,這個流通是指流通股份。
在這里還要注意另外一個概念,那就是十大股東,十大股東指的是總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東
這兩者的區別就在於上市公司有沒有禁售流通股。如果上市公司有禁售流通股,那麼十大流通股股東並不是全面的。它只代表在二級市場中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東,發生變化時會對短中期流通股市場價格有部分的影響力。而十大股東在上市公司是有全面的最大的話語權,出現變化時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力是較大的。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沒有禁售流通股,那麼十大流通股股東和十大股東就會是一樣的。
十大股東之外當然還有千千萬萬的股東,按照剛才的順序一直排下去的話沒准還能看到你的名字,當然,前提是你也買了這只股。
這些信息每個季度更新一次,敏銳的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去查看自己股票池中的相應對標的得股權變化,可以對投資決策起到較好的借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