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企業破產股票持有人有什麼損失
已經倒閉了,就會進行破產清算的,順序是所欠員工工資、勞動保險、所欠稅款、銀行債務、其它債務,其餘部分由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 上市公司一般不會破產,特別是國家控股或參股的
要是他的股票還在市場上流通,那麼可以在市場上賣掉,
要是已經摘牌,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轉讓,
上市公司由績差股淪為ST股,在淪為PT股,最後下市。
B. 公司的股票是屬於公司的負債還是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摘要 你好,關於你的問題我認為公司的股票不的公司的負債,而是公司股票持有者對公司資產所享有的權益.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公司資產盈利時公司債權人不享受分紅.而股票持有人參於分紅.
C. 公司的股票和債券持有人享有同樣的權利。
錯,債券無參與經營決策權力,而且債券在企業資產中屬於企業負債,股票是股東投資的表現形式,是企業的所有者的權益。所以兩者持有權利自然不同。
D. 持有債券或股票的人都是企業所有者嗎
持有公司債券的是公司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的股東是所有者。債權人只對其出借的資金有利息收益權,不分享公司經營所獲得的利潤。股票持有者則靠公司經營的利潤分享獲益。
E. 如果公司破產或負債對股票持有者有什麼影響
破產後的公司,如果重組或被收購,可能會以新股票上市,如果沒有重組或被收購,最壞的就是直接退市,此時證券公司會進行提示。
負債的上市公司如果還未達到破產的地步,股價會一路走低,直至退市或被重組。
當然這兩種情況,短期股票價格都會走低的。
st銀廣夏就是一個例子,你可以看看
F. 股票不應該是發行者的負債,持有者的權益嗎
我入市七年了,我來回答吧
股票是發行者也是持有者的權益,發行者只需要給利息分紅,公司虧損倒閉持有者因為是股票,也要承擔這個後果
G. 股票上說普通股票持有者要承擔公司因破產的債務關系意思是說我們在公司資不抵債時還要繼續承擔其公司虧損
首先可以跟你說的是,不用,只是你買股票時拿出的那部分錢沒了。
我國的上市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無論是公司欠了多少錢,股東只以出資金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負責,其餘都不負責了。如果是無限責任公司的話就不一樣了,公司的股東要為公司的債務負責到底的。但我國現在還沒有這樣的公司制度。我國憲法和公司法只允許有限責任公司存在。
所以一般來說,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都只以股東的出資額為限的。股東就是以股票出資做為公司的資產的,如果公司資不抵債了,那就只是你買股票的錢沒了,如果還欠款也不關股東的事的,股東只以出資金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負責。公司實在沒法再經營下去,就申請破產,這樣把剩下的資產用來還債,不夠還也算了,如果還有資產多,那就可以再分給股東。
H. 股票的持有人是債權人嗎
就上市公司來說,是不一樣的。你不能跟公司要兌現(即將股票賣給公司),而是只能在公開市場上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