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股票 » 公司股票期權如何分配
擴展閱讀
股票5日線上買5日線下賣 2025-07-15 23:45:31
股票600789 2025-07-15 23:45:25
酒瓶收藏 2025-07-15 23:35:34

公司股票期權如何分配

發布時間: 2022-02-03 21:20:50

㈠ 關於公司股票期權的問題。

不可以的~

期權獎勵只給本公司員工,期權協議上會註明,建議實際獲利之後再離職~

㈡ 創始人和員工股票期權怎麼分配

還是股權。因為股權與一個公司最核心的利益分配、管理結構設計息息相關。我們在創業之初,除了「最重要是把事情做成」的熱情之外,也要理性地先把所有權的問題、未來股權分配的問題想清楚。
加速行權
許多期權協議包含加速行權條款。這些加速條款通常被稱為「觸發器」,但就像「懸崖」, 期權協議里一般不用這樣的術語。觸發器要麼用來在公司被收購時獎勵員工,要麼在被收購時保護員工。
· 單個觸發(獎勵):在一個單獨時間中觸發(通常是一場收購)。通常是六個月或一年的加速行權時間表。例如,如果你的四年行權期已經過了兩年, 同時你的協議中有一個既定的一年期單個觸發加速條款,那公司被收購之後,你會在三年時完成既定的行權。根據不同的情況,這個獎勵可能增加收購中買方的成本,因為他們需要提供激勵措施留住員工。(對買方來說,員工團隊通常是一個重要資產).
· 雙觸發(保護):兩個事件必須同時發生以激活加速行權。通常發生在公司被收購或者公司無故終止的情況下。這樣可以保護員工以免他們的角色被買方隨意取消。(比如他們已經有一個系統管理員),或者如果買方想降低收購的成本(因為未到期的股權可返回給公司)。第二個觸發經常被擴大來包括其他可能性,如:因公搬家,被收購後公司不再需要類似的崗位,等等。
雙觸發加速行權更為常見。相比在收購時獲得的顯而易見的股份價值,很少有創始人或員工還需要一個其他類型的獎勵。
雖然在公司創始人和VC之間設置行權機制非常容易,我們還是建議公司創始人將行權保護作為一個整體,看作「團隊聚合工具」--為他們自己、他們的聯合創始人、早期員工、和未來的員工。那些經歷過不公平的行權期的人會在這方面有特別強烈的意識--我們相信行權期的公平、均衡,和執行時的一致性是在一個公司達到長期優質管理效果的最重要的前提條件。
員工股權分配
股權對於初創公司的早期雇員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項獎勵。它確保了員工在公司感覺到所有權並有動力為低工資工作,因為對於他們來說在規模較大的企業可能賺得更多。因為創始人在A輪之前給公司員工股會比較復雜和昂貴,一些創始人只提供口頭承諾。我們常聽到「一旦我們拿到首輪投資,我會給你x %」。然而,這有可能導致團隊和創始人之間的矛盾。如果創始人以及團隊對相關股份所有權的期望值不同,可能意味著喪失重要員工。為避免這些問題,我們建議所有創始人要麼(1) 在A輪融資前就相對正式的提出股權計劃 (2) 給員工寫一個計劃書,詳細記錄他們在A輪融資之後的股權補償計劃。

㈢ 創始人和員工股票期權怎麼分配

創始人的時間,應該花在重要的事情上。股權分配,是其中之一。如何搭班子?如何做合夥人股權分配?如何做好退出機制?七八點給你16條建議,3個模型,1張股權健康體檢表。幫你梳理這些重要問題底層的思路。

一、找什麼樣的合夥人?

對於什麼樣的人,適合做合夥人,七八點建議考慮4個因素:一是互相信任,二是能力互補,三是全職出力,四是必須出錢。


1、互相信任

你在學習如何設計股權時,你的合夥人可能在學習,如何不被你設計?你真心喜歡這樣么?

千萬別和最好的朋友合夥開公司?扯淡吧。難道不好的朋友,就能合夥開公司?創業團隊要在具體事情上磨合過,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槍、一起……欣賞你優點,接受你缺點,有基本信任。要麼一開始是好朋友,要麼磨合後成為好朋友。

2、能力互補

劉備、曹操、孫權哥三合夥創業,老大+老大的股權結構,咋分?壓力山大。劉備和關羽、張飛、亮亮合夥創業,這種老大+老二的股權結構,就好分啦。老大+老二的結構,德哥總結華為任老闆的用人之道是「狼狽為堅」。

老大,即狼的標准,必須敢於進攻,清晰地理解公司的戰略方向,對工作有周密的策劃,有決心、有意志、有毅力,富於自我犧牲精神,能帶領團隊,不斷地實現新的突破。

老二,即狽的行為,精於管理,通過精細化的管理,撕開口子後,要能精耕細作,守得住,具備正確的執行力,來實施組織意圖。


能力互補,除了身份定位,還需要考慮是團隊內部的分工,如騰訊五虎分工清晰明確,馬化騰負責產品與產品,張志東負責技術,曾李青負責銷售。

3、全職出力+出錢

找合夥人,第三個和第四個特質,是必須全職出力+出錢,之前也有很多創始人提出來,找合夥人,又要全職干,又要是出錢,這種門檻太高,我相信大家在創業過程中,肯定是希望找真合夥人,不希望找偽合夥人,如果一個人,說看好你的項目,想當你的合夥人,但是他既不願意全職干,也不願意出錢,這個時候就該給他打個問號,這種既不願意花錢,也不願意花時間,你相不相信這是真愛?

二、股權該怎麼分?

如果算小賬,算到白頭偕老也沒法算明白,各自該拿多少股權。根據創業團隊的貢獻大小與分工,有絕對控股型、相對控股型、不控股型三種模型供你參考。創業搭班子,和家庭搭班子,長一樣一樣的:)

1、絕對控股型

絕對控股型,大家可以民主討論,大家有權反對,但大事小事最後都是你拍板。這是不是很像,那些妻管嚴的家庭?


2、相對控股型

相對控股型,大家可以民主討論,有權反對,但除了少數幾件大事,大部分事情都是你拍板。這是不是很像,那些有商有量,但有人拍板的夫妻家庭?


3、不控股型

不控股型,公司大事小事,你都拍不了板。少數幾件大事,你可以 投投反對票。這是不是很像,那些誰說了都算,誰說了都不算的夫妻關系?結果是,家庭少不了冷戰熱戰,雞飛狗跳。


對於公司創始人不控股的情況下,如何控制公司,七八點有4點建議:一是投票權委託制度;二是一致行動人制度;三是持股平台制度;四是AB股計劃制度。

阿里巴巴與萬科,一樣的股權分散,一樣的經營團隊不控股。但是,馬雲依靠事業合夥人制度(董事提名權+投票權委託),穩坐釣魚台。王石不斷遭受控制權挑戰。股權制度一開始的任性,決定了未來無限的折騰和麻煩。

㈣ 公司股票期權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案例:張生和妻子李梅正在協議離婚。
張生在一家著名的外資公司工作,這家公司實施了股票期權計劃,給了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購買公司股票的期權。張生與妻子李梅平時交流不多,李梅只是知道張生的公司有股票期權,但是具體情況並不知道。既然協議離婚,自然談及了財產分割。對於張生的股票期權,李梅的意思是讓張生坦白,不然就鬧到公司去;而張生卻聲稱,期權是否能行權要看公司效益,並要看自己是否有錢購買,現在自己一分錢股權都沒有,因此,根本談不上什麼分割。
關鍵詞:股票期權行權分割律師解析:股票期權(stock options
)制度發源於美國,自80年代起至今,股票期權計劃的實施風靡世界,大部分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都有股票期權計劃,全球排名前500家企業中,約90%的企業對經營者實行了股票期權制度。
股票期權,指某公司授予一定對象可以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股票的權利。實際上,股票期權就是一份允許被授予人購買公司股票的法律合同,其中購買股票價格、行使期權的條件、時間以及整個期權的有效期都已確定。在本案中,張生所在的公司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允許在公司在特定時間的效益達到一定程度後,張生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從而間接取得收益。如果張生在將來的特定時間,符合購買股票的條件,可以按約定的價格購買,一旦購買,就叫行權。
但是,如果在該期權規定的行權期限到期之前張生離開公司,或者不能達到約定的業績目標,那麼這些股份將被收回或張生不能行權。
目前在上海的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認為股票期權是可期待權利,並不是現在已存在的財產權益,因此,法院通常不會處理這樣沒有實際價值或沒有確定利益的可期待權利,而是讓當事人待權利有確定價值或行權時,再另行起訴。如果在離婚之前已經行權的股票期權,可以確定價值,就以均分的原則分配;而對離婚後期權的行權,有的法院認為在期權變現後可以再提起分割之訴;有的法院則認為期權在可期待期間所存在的重大不確定性,離婚後,對方並沒有與持有期權本人一起度過這個重大不確定期,因此,這個期間的所有風險和權益都由持有期權本人自己獨自承擔和享受。不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並未有相關的司法解釋,或明確的答復哪一種分割方法更有依據。
在美國,法院普遍按以下公式分割股票期權,類似於我國的買斷工齡補償金及退伍軍人補貼的分割方法,我們認為值得中國法院在審判中參考:
獲得股票期權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行權股票數量=夫妻共同股票價值的數量

㈤ 上市公司期權股怎麼分配的需要出錢購買嗎

在「熊」市時,整個股價看跌,但不可能每種股票都跌,由於投資者所持股票種類較多,總有一些價格上漲,從而降低投資者遭受損失的程度。的明孝陵錯字:在南京明太祖朱元璋的明孝

㈥ 股權期權有哪幾種分配方式

當然是有所有權的.不過這種所有權的獲取是有條件的.
上周正好采訪了一個美國佬,是共同基金行業的,他的解答如下:

問:在美國共同基金業,除了工資和獎金,一般公司對於員工有哪些激勵方式?

答:長期股權激勵是非常重要的激勵方法。股權激勵又包括幾種形式:期權、受限股票和員工持股計劃。

首先是股票期權,這又是股權激勵中最主要的方式。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當然,激勵對象需要為行權支出現金。不過,公司一般會對行權做出時間和數量限制。期權的行權期限通常為10年,如果激勵對象在獲得期權後10年還未行權,期權自動作廢。另外,公司在對激勵對象發放期權時,還會規定其獲得不可剝奪權的時間表,一般是四到五年。比如,公司對某員工發放1000股期權,並規定分五年遞階式的獲得不可剝奪權,那麼,在一年後,該員工可對其中的20%行權,滿兩年,再可行權20%,如此遞階。激勵對象行權後,可以在二級市場將股票賣掉,賺取價差,也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股票,成為公司股東。

其次是受限股票。公司直接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激勵對象不需為此支付現金,但獲得所授股票的不可剝奪全在時間上受到限制,如同樣以四到五年的遞階方式獲得不可剝奪權,因此稱為「受限股票。」

第三種是員工持股計劃。這項計劃對公司所有員工開放,股票由員工按照市價購買,但公司會給予一些優惠,比如員工不需為此支付傭金。還有一些公司會給出更多的鼓勵措施,如給予15%的折價,當然,公司也可以因此享受稅收優惠。普信集團的做法是,員工購買票時,公司免費對等配額,但上限至工資的一個百分比。普信幾乎所有員工都參加這項計劃。
希望採納

㈦ 離婚時,股票期權該如何分割

我們現在在上海處理離婚案件,越來越多遇到了股票期權的分割問題,特別對於一方在外資工作的高級員工,股票期權問題尤為常見。經理股票期權(ESO)起源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其核心是將管理層的個人收益和廣大股東的收益,尤其是長期利益統一起來,從而使股東價值成為管理層決策行為的准則。近年來,我國公司中引入ESO理論並試點實行。這樣,企業經理層的收入結構主要表現為:經理層收入=薪酬+期權收益。其中,薪酬是短期的、確定的當期收益,期權是長期的、不確定的未來收益。他若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可能會為他設計了一套股票期權激勵方案,授予他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某個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他可以自己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這一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當然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可見,他所擁有的股票期權是指公司授予他的一種權利,他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行權價)購買一定數量的他所在公司的流通股票(此過程稱為行權)。在股票價格上升的情況下,他可以通過行權獲得潛在收益(行權價和行權時市場價之差)。現在,你們要離婚,對他所在上市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權是否應當分割,若應當分割,具體如何分割,請帶著你的疑問,和我們一起理清相關問題。(1)若他行權購買公司的股份,這一股份來源於哪裡?中國目前的新股發行政策尚沒有關於准許從上市公司的首次公開發行中預留股份以實施公司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先例,同時增發新股的政策也沒有相應的條款。另一方面,中國的上市公司通過股份回購的方式,取得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所需股份的途徑也不能得到相應的政策支持。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除注銷股份及與其他公司合並外不能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因此,由於發行體制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制約,我國公司不可能像國外那樣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發行新股或回購股份,這就使得股票來源問題成為在我國企業中推行經理股票期權的長期激勵計劃的最大障礙。就我國目前情況來看,若政策法規方面不做松動,解決這一問題可以有以下兩個基本思路:一是通過第三方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作為實施期股計劃的基礎;二是通過國有股或法人股的轉讓,但是這部分轉讓得來的股票不具有流通性,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經理股票期權,也不可能像國外那樣對公司高管人員產生很強的激勵作用。a、新增發行。向證監會申請一定數量的定向發行的額度,以供認股權持有人將來行權(即以認股權約定的方式購買公司股票)。此方式必須經證監會批准,有相當大的政策難度。b、大股東轉售。在不影響大股東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可由大股東承諾一個向認股權持有人轉售公司股票的額度,以供將來行權。該方案的前提是這部分股票在向認股權持有人轉售後可以上市流通。這種方式必須經證監會批准,也有相當大的政策難度。風華高科採用的就是此種方式。c、以其他方的名義回購。即通過二級市場回購一定的股票以供認股權持有者將來行權。由於中國法津規定除回購注銷之外上市公司不能回購自己的股份,因此可用其他方的名義持有部分股票以供將來行權。d、虛擬股票期權。這實際上是一種把經營者的長期收入與公司股價掛鉤的方式。在該方式中,經營者並不真正持有股票,而只是持有一種「虛擬股票」,其收人就是未來股價與當前股價的價格差,由公司支付。如果股價下跌,經營者將得不到收益。e、為繞開關於股票回購的政策障礙,上市公司可以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工持股會,甚至以自然人的名義購買可流通股份作為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股份儲備。(2)他行權時,購買資金來源哪裡?股權激勵的出發點,使受激勵的人和企業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減少股份公司的代理成本,形成激勵相容的機制。但是,中國股市的不規范造成無法形成對期權價值的合理預期,再加上非經營收入的存在、董事與經理人員安排合一等因素,根據股票價格制定的期權的行權價格並不能反映經營者的業績。如果將股票期權的行使與反映公司業績的凈資產收益率、總利潤這些指標掛鉤,來設計目前的激勵機制,可能激勵效果更好。國外對期權價值的研究已經進行得相當深入,普遍使用的期權定價模型為B-S模型。根據期權價值的估計,可以確定期權的授予數量。實踐中,許多公司將5%左右的股權或股票期權售給經理。在中國,由於諸多原因,目前對期權還不能進行准確的估價,由此也不能確定期權的授予數量。一般來講,上市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權占總股本的比例都偏小,對經理人員報酬的貢獻較小。購買期權的資金來源,獎勵基金從凈利潤中支取,只要股東大會同意就可以了,這是股東同意和管理層、員工進行「利潤分享」。這種提取獎勵資金的做法是符合有關政策的。但是,從其他一些期權的激勵方案來看,不少是把獎勵資金作為經營成本列支的,這涉及到企業的稅收問題,還需有關國家政策的支持。假設要達到股權激勵的理想效果,經營管理人員的持股占總股本的5%,對於大型的公司來講,經營管理人員動則需要出資百萬。這對我國許多經營管理人員來講,尚存在支付的困難。針對多數管理人員尚無足夠的資金來行使股票期權賦予的認股權的問題,可以通過開辟公司借款、擔保貸款、銀行專項抵押貸款、分紅積累、獎勵等多種渠道解決。(3)離婚時,他的股票期權是否分割?他所擁有的股票期權只是一項權利,且可能會因行權時行權價格(即預先確定的價格)低於行權日股票的市場價而產生一定的財產收益,因此該權利一般也是財產性權利。期權的這種財產性,是通過其後的行權行為(即以行權價格購得股票)得以實現的。若認為期權具有財產性性質的話,則行權是期權這種權利的固有和應有的內容,行權是期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期權之所以存在財產利益就是因為它可以行權。同時,期權的獲得也是需要支付對價的,獲授人支付了對價所獲取的期權當然包括了將來可以通過行權行為獲取相應物質利益,而不僅是「紙上的權利」。因此可以說,期權是一種財產性權利,行權是實現期權財產性的必然過程,是期權的固有內容。同時,從以上定義及期權的行權過程可以看出,附條件性的權利在將來行使是這種權利的固有特點,其所附條件及行權共同構成期權的完整內容。根據股票期權的性質及其實施方案來看,股票期權是不可轉讓的,否則也就違背了其將管理人員的利益與公司利益相統一的原則。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有例外,如美國國內稅務法規規定,股票期權不得轉讓,但是期權擁有人可以在遺囑里註明某人對其股票期權有繼承權,當期權擁有人死亡、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情況出現時,其指定的家屬或朋友就有權代替他本人行權。行權之後,受益人就擁有了公司普通股股票,成為公司現實的股東。這時候,受益人可以選擇持有股票,作為對公司的長期投資;也可以選擇將股票出售以獲利。但是我國《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第三十條第六款有規定:「公司董事和經理在任職的三年內不得轉讓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年後在任職內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額的百分之五十,並須經董事會同意。」由此可見,除非受益人在行權之後離開公司,否則由於其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其所獲的公司股票只能在有限的范圍內進行有條件的轉讓。由以上分析可見,他的股票期權是一種未來的權利,是否行權還存在不確定性,因為他可能因行權而不會獲得收益而放棄不行權,或者他可能會從原公司辭職而失去行權的權利,也就是說這種收益是不確定的。但是股票權利的擁有是在婚後取得的,這種權利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離婚時應當對此權利進行分割,或權利歸屬一方,給予另一方折價補償。但離婚案件在司法審判實踐上遇到了操作上的困難,一般上市公司不允許非本公司員工分割這個權利,即使判決書上確認了配偶的股票期權份額,也造成實際上的無法行權,所以只能是他已經行使了購買的權利並獲得了收益,才能就該收益進行分割。

㈧ 期權分配方案

你好
股票期權實質上是一種選擇權,即被授予者享有的在未來規定的若干年內(行權期)按授予時(授予期)規定的價格(行權價)和數量(額度)自由購買公司股票(行權)的權利,這個權利被授予者可以使用,也可以放棄。關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有以下幾點意見,供您參考
1、股票期權行權後所獲得的股票是嚴格和股票期權授予主體相對應的。你如果擁有阿里巴巴集團的期權,那麼你行權後將擁有阿里巴巴集團的股票,這個股票和現在已經上市的阿里巴巴是沒有關系的。
2、您能否行權和您所在的公司是否上市沒有關系,非上市企業也可以實行股票期權計劃,您行權後所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團股票在阿里巴巴集團上市後將會得到豐厚的回報。
3、期權通常情況下是不可以轉讓的,除非公司和您所簽訂的契約中有明確的規定。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進入網路的股權激勵吧互動交流區進行提問和溝通。

㈨ 公司關於期權的分配是啥意思

公司期權是公司在某個未來時間點(有效期限)籌集額外資本的一種方式,但是這不能保證在那時股票價格一定會超過期權認購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