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上市後股東股票能賣嗎
趕緊處理啊!是朋友倒沒關系的。。。否則,挺麻煩的。。。去銀行將轉賬的信息列印出來,然後讓他簽字,標明用途!這樣好一點!但估計還有問題,你最好問問律師。。。
B. 公司上市後股東股票三年後能賣嗎
不應該,如果你的名字沒有在股票上,他可以把你的那部分也賣掉,你私低下買的也只能私低下解決了。
C. 公司上市後原有股東的股票是否能上市買賣
原有股東的股票可以上市買賣 。
目前資本市場已經實現全流通,公司上市後原股東過了禁售期後(根據股東或是承諾的不同,12個月、36個月不等)股票即可在二級市場交易。
對於你說的圈錢套現問題,我覺得對於公司的大股東來說出現這種想法的比較少,即使有部分套現行為,他也一定會繼續保持控股權運作企業,公司只有良好運作才能繼續通過再融資圈更多錢。目前上市的企業大多是希望通過資本市場提高知名度或是尋求發展機遇的。
公司融資通常是通過IPO首發融資和再融資,如果出現你說的圈錢就跑行為,公司沒有穩定管理團隊、治理混亂的,不會滿足再融資要求,沒有辦法繼續圈錢,當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條件時還會暫停、終止上市。
D. 公司上市後,作為原始股東其股票可以在上市後隨時出售嗎
原始股東由於其持股成本很低,為了避免股票流通後產生劇烈震盪,原始股都有個鎖定期限,這個在其公告中有指出,一般在一年期以上,超出鎖定期限後就可上市流通,進行自由交易!
E. 公司將要上市,作為公司的小股東(法人股)若上市後如何賣出持有的股票,國家相關規定是什麼
根據有關交易規則,法人股買賣必須由股票的記名持有人即機構通過開設在證券公司的機構股東賬戶進行,因此持有法人股股票的投資者是無法按照自己的意願將股票隨時賣出,必須找到原出面認購股票的機構才有可能操作。但是,隨著時間、時勢的變遷,許多當時出面認購此類股票的機構狀況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公司仍然存在,未發生任何變更;
2、公司的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3、公司已經由原來單一的國有單位改製成民營或多種經營成分的公司;
4、公司通過收購兼並或資產重組,內部股東和資產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5、公司已經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產倒閉、停止經營,不再存在;
6、公司下落不明或發生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由於上述一些情形的存在,使投資者希望拋售所持法人股的願望無法實現,持有法人股的投資人無法變現持有的法人股。
F. 公司上市後最多能賣多少股票出去
1、股份公司股本總數,經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的凈資產,按每股一元的面額確實總股本數。
2、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由幾個因素共同來決定:
(1)是公司原始股東願意出售的數量,比如原股東長期看好本企業,那麼發行的數量可能不會太多,因為發行太多可能會影響控股權;
(2)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額度,主要是根據企業的融資目的和規模來確定發行數量;
(3)是看市場的實際情況,包括一級市場上保薦人、主承銷商及承銷團的建議以及二級市場上股市的實際走勢,比如市場行情火爆,發行市盈率很高時,那麼就會選擇多發一些,多賺一些發行溢價,反之則少發一些或者乾脆放棄發行。
G. 國外的公司上市後,原有股東可以隨便賣股票嗎會限售嗎
也不可以。控股股東減持也需要公告,而且每個時段也有減持比例限制。
非控股股東沒有規定限制。但跟我們國家一樣,一般都是自動做出一定時間不拋售的承諾。否則,募股的時候,別人看到你沒承諾的話,購買意向就降低了,發行價格也會降低,甚至出現發行失敗,沒人買。
H. 參股公司上市後,所持股份多久可以轉售
什麼情況取得的,股權比例多少?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25%)。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短線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1)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5.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6.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1)36個月
下列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12個月
除此之外的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7.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1)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2)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③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8.5%+5%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上述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9.上市公司的收購人
(1)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但是,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豁免申請的有關規定。
(2)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後,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10.中介機構
(1)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2)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1.證券業從業人員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I. 上市股東可以賣自己的股票嗎
可以,不過持股5%以上的股東,增持或減持的時候要舉牌,提前公告的,具體事宜咨詢你們公司的法律顧問。
J.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是可以進行售賣的,但是在其拋售股票時,會導致該股票的股價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10)公司上市後股東可以出售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