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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網站 2025-07-09 16:06:07

上市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政治

發布時間: 2022-02-16 04:00:38

『壹』 只有上市公司才能發行股票嗎

不是的,發行了股票但不能在證券市場上進行二次買賣的公司叫非上市公司,他們也是可以發行股票的。

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1)上市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政治擴展閱讀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貳』 上市公司可以不停的發行股票嗎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股票再融資的基本方式有配股和增發兩種,其中配股在1999年7月以前是主要方式。為推進發行機制市場化的改革,從1999年下半年起,中國證監會開始進行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試點,2000年以前,實施增發的企業主要局限於高科技、已發行外資股(B股及H股)、社會公眾股不足25%及重大資產重組等四種類型的上市公司。2001年3月28日,中國證監會正式頒布了《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及《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取消了增發公司范圍的限制,並明確實行主承銷商推薦制度,這樣就加大了主承銷商的責任,讓真正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有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再次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將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引入到資本市場。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申請配股,除應當符合《辦法》的規定外,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除應符合《辦法》的規定外,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且預測本次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如不能達到6%的標准而仍要求增發,公司與主承銷商則應充分說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在發行時由主承銷商向投資者提供分析報告;公司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並應在招股文件中進行分析論證;公司在招股文件中應當認真做好管理層關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討論與分析。

『叄』 上市公司能不能公開發行股票

上市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但是會稀釋股權
非上市公司雖然有股票,但是是限制流通的,沒有公開發行,可以通過IPO申請上市募集資金,但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

『肆』 什麼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1、所有股份公司都可以公開發行股票,不過對發行方式、發行范圍、股東數量、認股方式、審計要求、公司公告內容有不同的要求。
2、一般公司股東數量不超過50名。
3、非上市公司不可以發行社會公眾股份,但可以發行面向具體對象的股份。

『伍』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取決於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資要求,有監管部門的限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陸』 股票一定是上市公司才能發行嗎

什麼是股票?股票有什麼特徵?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股票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只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已有近400年的歷史。作為人類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適用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企業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國家可通過控制多數股權的方式,用同樣的資金控制更多的資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絕大部分是國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l)不可償還性。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並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

(2)參與性。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資意志和享有的經濟利益,通常是通過行使股東參與權來實現的。

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利大小,取決於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從實踐中看,只要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達到左右決策結果所需的實際多數時,就能掌握公司的決策控制權。

(3)收益性。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獲取投資的收益。股息或紅利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股票投資者可以獲得價差收人或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通過低價買人和高價賣出股票,投資者可以賺取價差利潤。以美國可口可樂公司股票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資1000美元買人該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場價格賣出,賺取10倍多的利潤。在通貨膨脹時,股票價格會隨著公司原有資產重置價格上升而上漲,從而避免了資產貶值。股票通常被視為在高通貨膨脹期間可優先選擇的投資對象。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數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價對交易量的敏感程度來衡量。可流通股數越多,成交量越大,價格對成交量越不敏感(價格不會隨著成交量一同變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資者可以在市場上賣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現金。通過股票的流通和股價的變動,可以看出人們對於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和盈利潛力的判斷。

那些在流通市場上吸引大量投資者、股價不斷上漲的行業和公司,可以通過增發股票,不斷吸收大量資本進人生產經營活動,收到了優化資源配置的效果。

(5)價格波動性和風險性。股票在交易市場上作為交易對象,同商品一樣,有自己的市場行情和市場價格。由於股票價格要受到諸如公司經營狀況、供求關系、銀行利率、大眾心理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其波動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正是這種不確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資者遭受損失。價格波動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風險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產品。例如,稱雄於世界計算機產業的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當其業績不凡時,每股價格曾高達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戰,出現經營失策而招致虧損時,股價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時機地在高價位買進該股,就會導致嚴重損失。

『柒』 上市公司只能發行股票嗎

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就可以發行股票,不一定要上市公司。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並且,股票應當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四)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捌』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目的是什麼

簡單的說,公司上市的目的是為了發展。因為公司要進行規模的擴張(包括產業升級、運營范圍擴大、行業兼並重組等)、新技術的研發等等一系列發展,而股東又沒有那麼多錢,靠貸款成本又太高。於是就發行股票,把企業的未來預期收益給股民,暫時把股民的錢拿來做企業的發展。所以股民買的是企業未來預期收益,公司只是通過企業上市將這些未來預期收益先用掉,從而使企業快速發展。因此大家有時候可以發現,象國外好的民營企業有時候會由股東出資再將上市公司私有化,有的不缺錢的公司就不走上市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