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一、《公司法》規定如下:
(一)《公司法》第143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二)《公司法》第167條規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三)《公司法》第104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可以理解你的問題:
(一)上市公司可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上市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確實沒有表決權;
(三)上市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確實不能參與公司利潤分配;
(四)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理解,上市公司原則上不能持有本公司股份,但除了143條規定的4種特殊情況。你問題中所謂的「上市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就是指的4種特殊情況中的任意一個,一般的上市公司是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因此4種情況都很少見;
(五)上市公司歸根結底是股東的,上市公司持有的任何股份都是上市公司股東的,因此上市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歸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的所有資產,無論何種形態,都歸上市公司股東所有),只不過這部分股份是上市公司自己的股份。因為同股同權,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應該行使股東權利,但上市公司是法人,不是一個有著實體意識的自然人,無法做出任何決定行使股東權利。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而論,股東大會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即上市公司行所持股份的股東權利並不是由任何一個人行使的,而是由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行使的。也就是說,雖然這部分特殊情況下的股權由上市公司持有,但真正行使股東權利的仍是上市公司的股東。
好了,圈轉回來了,上市公司所持的本公司股份由上市公司股東行使股東權利,與上市公司是否在中間持有基本沒有任何關系,如果一味的追求同股同權的概念,上市公司為了讓股東來決策如何行使這部分股權的權力而按例行公事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反而失去了決策效率。
那麼現在我們退一步,如果這部分股權沒有決策權,不參加分紅,那上市公司股東是否受到了利益侵害呢?仔細想一下,沒有,根本沒有,刨除上市公司自己持有的股權,其他股東的股權比例沒有變化;這部分股權是否參與紅利分配,上市公司股東沒有少分1分錢,因為上市公司因為持有本公司股份分得的部分仍需按照紅利分配比例分配給上市公司的股東。
所以,按照效率優先的原則,上市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也不參加紅利分配,這本身是考慮到效率,但規則原本就是為了一部分特殊情況下的股權行使權利作出的解釋。
全文均為自創,公司法引用僅引用了解釋你的問題所需引用的部分,相關的詳細法律請自行搜索,公司法還是很容易找到的。因為這個問題不大容易說清楚,不知道我解釋是否易懂,如需進一步解釋,可以留言交流,謝謝~
② 融資股是否具有投票權
融資股是指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的業務。
③ 按照股票是否含有投票權分為哪兩種
可以分為單權股票,多權股票,以及無權股票。
④ 「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向上市公司股東徵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第十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有關條件的股東可向上市公司股東徵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投票權徵集應採取無償的方式進行,並應向被徵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你說非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會有這種權利嗎?也有可能有,只要公司章程里也這么規定,董事會當然就有權力,但公司章程是股東會/股東大會制定的,大股東怎麼可能給董事會這種對抗大股東的權力?要不是上市公司必須這么約定,哪個大股東也不會同意類似規定的。但《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所以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設置這樣的規定。
例子呢~我就舉不出來了,我也沒仔細找過執行了這條規定的例子。如果你要問啥意思嘛,我不了解你到底對這條規則的哪個點不懂。這條制度規定,3種人具有某個權力,什麼權力呢?就是他們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向全體股東徵集投票權,同意的股東就不用投票了,由這3種人全權代理,那麼這3種人就能夠擁有很多投票權,足以對抗大股東,在股東大會投票的時候形成強大的力量。再就是3種人都是誰,第一是董事會,第二是獨立董事、第三是符合條件的股東(目前證監會暫無規定)。
這個制度除了制約大股東以外,還可以使股東大會達到召開和審議的條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出席、投票達不到一定比例是不能召開的,所以需要有人來徵集投票權,這樣股東大會就能召開了,投票比例也能達到了,但公司自己不能徵集投票權,所以必須有第三方來進行徵集,這「第三方」就是董事會、獨立董事和股東。
還有不懂的,可以再問我。
⑤ a股有投票權么買A股可以參與公司的投票么
朋友,你是想炒股還是想了解這方面知識。從個人炒股的角度上來講,這個意義不大,主要在乎對大勢的研判,對技術分析對中長期走勢的研判。基本面那些東西不要提出來,一說出來讓股民一聽就是外行。不過你要是想了解這方面知識,我可以告訴你的是,你哪怕擁有一股上市公司的股票,你就擁有相應的權利,當然包括一定的投票權。但請你注意,大多數公司的股本都 在一億股以上,即便是創業板,也有三千萬股,人不可能讓你那三百股五百股一千股的小股東發言,誰的股票多誰發言權大,散戶可能連上市公司的開會的門都不讓進。事實上炒股就是為了賺取利差,我們沒必要過度關心這方面的東西。中國的東西假的太多了,主要精力用在盤口和中長期走勢更實用
如果購買量占上股東排名是有大股東應有的表決權的
但是基金公司不會買這么多
基金公司有它自己的投資模式
⑦ 為什麼常常聽說只要有50%以上的股份,就可以控制這 家公司,可是股票上買股票沒有表決權
對於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也屬於股份公司的一類。誰佔有的股份多就聽誰的。而你只要拿到50%以上的股份,就意味著其他股東手裡的股份加起來也沒你的多。你提出的任何決策即使他們反對也是無效。所以說你實際上就控制這家公司。
至於買股票其實也有表決權,只是你持有的股票可能只佔總股本的萬分之幾。你對公司的影響微乎其微。
⑧ 關於上市公司的股票知識
1.
我把「一般」理解成以持續經營過程中的融資為目的的IPO,一般占原股份的一至三成。
至於融資額度,則與具體公司的融資需求、市場形勢等都有關系,而未必與總資產相關。例如一些在創業板IPO的公司總資產不到10億也可以融到10億,四大國有銀行總資產2萬億,IPO融資都在幾百億。
2.
是最大股東。但如果他沒有絕對控股(持股超過50%),則沒有其他股東聯合起來權利大。另外還有一個環節需要考慮是同股未必同權,即有些公司發行的股票有不同的投票權(如巴菲特的伯克希爾發行的A、B股)。則也有可能持股最多但投票權不最多。
⑨ 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上市公司,發布股東大會通知時有何要求
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列明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所持特別表決權股份數量及對應的表決權數量、股東大會議案是否涉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4.4.9條規定事項等情況。
⑩ 都說二級市場買賣的是普通股,而普通股有決策權和表決權,那為啥公司表決的時候沒請我們去投票
普通股股東有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以及選舉董事會的權利,只要在股權登記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東都可以參加股東大會,並在股東大會上投出代表自己所持股份的投票,至於日常的公司決策是由董事會行使權利的,普通股東不能直接參與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