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被起訴對股東有影響嗎
如果是公司被起訴,對股東肯定是有影響的,因為公司被起訴之後,如果起訴成功,那麼股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❷ 股份公司被起訴可以股權轉讓嗎
您好,針對您的股份公司被起訴可以股權轉讓嗎問題解答如下,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因此,根據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是依法可以變更的。
❸ 公司被起訴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被起訴股東一般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除非股東存在相應的過錯。
在有限公司中,股東一旦實繳出資,股東就以自己認繳的股權份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但是,如果惡意利用有限責任的外衣來規避責任,也可以穿破有限公司的外衣而追及到股東。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❹ 上市公司對外訴訟成功,次日股票走勢怎樣
那得看這個訴訟對公司經營會不會產生影響。投資者關心的是你的投資價值,經營情況不受影響的話,並不會讓投資者對公司投資價值的認同產生動搖。那樣就不會影響股價。
❺ 我公司被惡意訴訟,請問哪裡有惡意訴訟
1.我國涉及惡意訴訟的民事法律適用雖然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范中沒有提到惡意訴訟這個概念,也沒有關於惡意訴訟的實質性的、具體性的規定。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民事惡意訴訟不受我國現行民事法律的規制。恰恰相反,根據我國憲法第五十一條禁止權利濫用的原則性規定,以及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我們有充足的依據對民事惡意訴訟行為進行侵權懲戒。一般侵權行為理論要求行為主體實施了違法行為,並且這一違法行為給行為相對方造成了損害後果。依據民事侵權行為法理論及前述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民事惡意訴訟侵權應該具備以下要件:(1)惡意訴訟行為。認定惡意訴訟應當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惡意訴訟行為主體主觀上具有惡意,客觀上因其惡意而實施了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訴訟行為。(2)損害後果。惡意訴訟侵權行為的成立,仍需以實際損害結果的發生為必要。但應該注意,這種損害不應該僅包括直接的財產損害,還應該包括依據現在證據足以認定的名譽、精神等其他利益損害,這些損害的認定仍應依據現有民事法律規范。(3)因果關系。即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害是由行為人所提起的惡意訴訟造成的。因此,在因果關系認定上,只要依照一般社會見解,按照當時社會所達到的知識和經驗,一般人認為在同樣的情況下會發生同樣的預期結果即可,而不要求有因必有果的必然因果關系。 2.我國涉及惡意訴訟的刑事法律適用我國現行刑法沒有直接規定訴訟欺詐罪,但涉及對虛假訴訟進行懲處的罪名較多,包括刑法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的保險詐騙罪,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的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的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和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二百八十條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以及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第三百零七條規定的妨害作證罪和幫助毀滅、變造證據罪,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❻ 股票行政訴訟如何進行操作
關於行政訴訟的操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在法定期限內,收集好證據材料並寫好起訴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行政庭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第四十四條
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❼ 請教一下公司被起訴,股東的財產會不會被執行的問題
不能。因為股東對公司的出資已經轉變為公司法人的財產,對外有對公司債務擔保作用。而公司不是被執行人,不能執行公司的財產,只能執行股東在公司的股權。要執行公司的財產,除非申請追加公司為被執行人,且法院裁決追加公司為被執行人,否則絕對執行不了。
❽ 公司被起訴轉讓了股權嗎
公司在被起訴中可以轉讓股權。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❾ 股票索賠流程怎麼走
一、程序:
證監會(局)立案調查 —— 行政處罰告知 —— 股民准備索賠材料——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 法院立案 ——審判
1、調查時間一般6個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長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調查,說明已掌握違法的初步證據,被行政處罰是大概率事件。
2、處罰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處罰告知書或決定書下達後法院才會正式立案。
3、管轄法院:省會城市或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實踐中,審判期限一審6個月以上,二審6個月以上。
4、股民索賠准備工作一般從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之日起就開始了,因為立案調查後的交易會對股票索賠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立案調查後應及時與韓友維律師團隊聯系咨詢。
幾個爭議較大的問題
1、關於揭露日。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自我更正日、證監部門立案調查日、新聞媒體公開報道日、調查結果(處罰)告知日都可以作為揭露日。揭露日以前賣出的股票、揭露日以後買入的股票都無法獲賠。
2、系統性風險。法律對之沒有具體規定,法院會根據同期大盤指數下跌的幅度,在計算損失時相應的扣除一定比例的系統性風險。各地法院標准不一,大致在50%--80%。
四、退市風險警示及立案調查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立案調查後,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必須發布暫停上市風險警示公告,主要內容是公司存在被認定為「重大違法」而被退市的可能,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我們認為只是按照規定「例行公事」,從近幾年信披違規案件處罰情況來看,被認定為重大違法而退市的可能性非常小,一般都是責令改正、罰款、警告、市場禁入等,投資者不必太過在意。
立案調查期間,根據《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規定不得定向增發。如被行政處罰,主板中小板公司一般不會影響定向增發,創業板公司36個月內不得定向增發。
❿ 股票怎麼進行維權索賠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認為在股票維權前要清楚以下問題:
是否被證監會處罰後的索賠都必然獲得勝訴?當前的股民維權訴訟,如果沒有被證監會處罰,是幾乎(不絕對)在法院立不了案的,而即使立案了,在沒有證監會處罰的情況下,最終的結果也基本是裁定駁回或判決駁回。所以說,證監會行政處罰不是股民索賠勝訴的絕對保障,只是一份相對比較核心的證據。股民維權勝訴的案件中,都是有著證監會處罰作為證據的。但敗訴的案例中,也大多都是有著證監會處罰的。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證監會處罰了,不必然勝訴,證監會沒處罰,可能維權訴訟無法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