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在合並與分立增資與減資的過程中有哪些相關法律規定
1、這些是股東會的職權。有限責任公司合並分立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增資減資由公司章程規定。合並分立而存續的公告45日內變更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決定,在報紙上公告有關證明和債務擔保情況說明及相關批准文件(如需要)。增資決定30日內申請變更,減資同上在報紙上公告,並公告起45日內申請變更。
2、國有獨資公司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需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❷ 股份有限公司減資的方式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減資的方式如下:
1、減少股份,即每股金額不減只是減少股份總額。具體的操作又可以分為消除股份與合並股份。前者指取消一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後者指合並兩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為一股;
2、減少股份金額,即不改變股份總數而減少每股的金額,具體實施可分為免除、發還以及注銷三種辦法;
3、既減少股份數額又減少股份金額。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減資,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❸ 同一控制下,發生吸收合並並且涉及減資的賬務處理
A企業吸收合並B企業,以支付的對價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佔有B企業賬面凈資產份額的金額差異計入資本公積,如果是沖銷資本公積,不夠沖銷的,依次沖銷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貸:資本公積
或:
借:長期股權投資
借:資本公積
借:盈餘公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銀行存款
C企業收回對B企業的投資,沖銷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收益
❹ 什麼叫股份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減資 怎麼個減資法
你可以簡單理解為一個上市公司在股票二級市場上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將購買回來的股票進行注銷處理,這種做法就是減少公司帳面上的實收資本,即減少注冊資金。
❺ 公司分立,合並,增資,減資都有哪些程序
一、公司分立程序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二、公司合並程序
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公司減資程序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四、公司增資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公司變更登記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❻ 什麼是減資
減資是股份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額的行為。其主要目的在於: 一次性償付債務;調整過多的資本; 分派股利; 公司合並;分離部門。分為實質性減資和名義性減資兩類。實質性減資,是在減少公司賬面資本的同時,減少與此等額的公司資產,並將這些資產返還股東或劃轉他人。名義性減資,只是減少賬面資本數額,而公司財產並不相應減少,故不能向股東作任何返還,也無法向他人劃轉資產。減資的操作方法有兩種: 減少股份數量和減少股票面額。
【原因】
企業減資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由於多年經營虧損累積,即使以後若干年,企業的利潤也無法彌補,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減資,用以彌補累積的虧損。
(2)調整過多的資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額資金,步入正軌後,資金則有可能過剩,因此亦需減資。
(3)增派股息。 由於股息是根據資本利潤額進行分派的,所以減少資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時,還可與"一次性償付累積債務"結合,一掃虧損,盡早恢復分紅。
(4)公司合並。這通常是在公司資產平衡時進行。
(5)分離部分。將公司中某些部門分離獨立時,資產也隨之分離,這對企業來說也是減資。減資有形式上的和實質性的兩種。形式上的減資是指僅在賬本上減少資本,而公司財產不減,比如公司購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額,將一筆資金歸還股東等。因經營狀況不佳而需彌補虧損的減資是實質性減資,大部分減資屬於這種情況。
【條件】
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需明確一定的條件: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成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就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
【方法】
減資的方法有兩種:
1、減少出資總額,同時改變原出資比例。
公司通常採用回購的方式來減少出資或者股份。但應當注意的是,根據《公司法》第142條規定,通過回購方式減少資本,應當在回購後10日內將所回購的股份注銷。
減資還可以以返還出資的方式減資,或者以免除出資義務的方式減資,或者以銷除股權或者股份的方式減資。
2、以不改變出資比例為前提,減少各股東出資。
減資後,各股東出資比例保持不變。有兩種做法:發還,對已繳足的出資,將其一部分返還給股東;合並,在公司虧損時,依出資比例減少每一股東出資,以抵消應彌補的資本虧損。
【程序】
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並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於減資,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大致有:
1) 減資後的公司注冊資本。
2) 減資後的股東權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 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 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款)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05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二款)
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4、辦理減資登記手續。自登記之日起,減資生效。
【減資材料】
公司減資所需資料清單 :
1、公告45天以後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2、前期驗資報告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新章程、新股東會決議、舊章程
5、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營業執照復印件
6、報紙原件以及復印件
7、減資前銀行對賬單
8、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備注:復件材料都需加蓋公司公章
❼ 兩家上市公司合並,股票怎麼處理
A公司把B公司合並了,在兩家公司做合並事宜時,兩家公司都要先做停牌處理,然後B公司的股權轉劃到A公司,B公司的上市股票退市,而A公司則復牌後將以A公司名稱或新的名稱來代替,合並後,公司的實力會相應提升。
並購重組是兩個以上公司合並、組建新公司或相互參股。它往往同廣義的兼並和收購是同一意義,它泛指在市場機製作用下,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
並購在國際上通常被稱為「M&A」,即英文Merger & Acquisition
1、謀求企業經濟實力的增長,促進企業擴張
2、追求規模經濟和獲取壟斷利潤
3、獲取先進技術與人才,跨入新的行業
4、收購低價資產從中謀利或轉手倒賣
5、買殼上市
❽ 公司合並,分立和減資變更是怎樣的
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6、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
7、營業執照正、副本(可以在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後申請人換照時提交)。
註: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因公司合並申請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因合並申請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的公司,除按照本規范提交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合並各方簽署的合並協議。合並協議應當包括:合並協議各方的名稱,合並形式,合並後公司的名稱,合並後公司的注冊資本,合並協議各方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權的處置情況,簽約日期、地點以及合並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2.依法刊登公告的報紙樣張。合並公告應當包括:合並各方的名稱,合並形式,合並前後各公司的注冊資本,現有公司債務的承繼方案。
3.合並各方公司關於通過合並協議的決議或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4.合並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7.因合並辦理公司設立、變更登記的,提交載明合並情況的解散公司的注銷證明。
註:
1.因合並而解散的公司不進行清算的,注銷登記可以不提交清算報告,但是合並協議中載明解散公司需先行辦理清算的除外。
2.因合並新設公司的經營范圍或存續公司新增的經營范圍中,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在登記前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在登記前報有關部門審批,憑有關部門的許可文件、證件辦理登記。
3.因合並申請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應當自合並公告之日起45日後。
因合並解散公司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因合並解散公司注銷後分公司歸屬於新設或存續公司的,公司申請該分公司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合並協議復印件。
4.新設或存續公司的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5.載明合並情況的解散公司的注銷證明、新設或存續公司的設立或變更證明。
6.因合並新設或存續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8.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可以在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後申請人換照時提交)。
因合並注銷公司持有股權所在公司的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根據合並協議,解散公司注銷後其持有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歸屬於新設或存續公司的,被投資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合並協議復印件。
4、載明合並情況的解散公司的的注銷證明、新設或存續公司的設立或變更證明。
5、因合並存續或新設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8、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可以在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後申請人換照時提交)。
因公司分立申請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因分立申請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的公司,除按照本規范提交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材料,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分立的決議或決定。
分立決議或決定應當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後公司的名稱,分立後公司的注冊資本,分立後原公司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權的處置情況。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2、依法刊登公告的報紙樣張。
分立公告應當包括:分立各方的名稱,分立形式,分立前後各公司的注冊資本。
3、分立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 ,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6、因分立申請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載明分立情況的存續公司的變更證明或解散公司的注銷證明。
註:
1、分立涉及注銷登記的,提交的分立決議中載明有關公司財產處置方案的債權、債務承繼方案,視為注銷登記所需提交的清算報告。如分立決議中載明有關注銷方需先行辦理清算事宜的,應進行清算。
2、因分立申請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應當自分立公告之日起 45日後。
3、因分立新設公司的經營范圍中,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在登記前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在登記前報有關部門審批,憑有關部門的許可文件、證件辦理登記。
因分立公司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根據分立決議或決定,分立前公司分公司歸屬於新設公司的,新設公司申請該分公司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分立決議或決定復印件。
4、因分立新設公司的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5、載明分立情況的存續或解散公司的變更或注銷證明、新設公司的設立證明。
6、因分立新設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8.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可以在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後申請人換照時提交)。
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權所在公司的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根據分立決議或決定,分立前公司持有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歸屬於新設公司的,被投資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分立決議或決定復印件。
4、載明分立情況的存續或解散公司的變更或注銷證明、新設公司的設立證明。
5、因分立新設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8.營業執照正、副本(可以在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後申請人換照時提交)。
❾ 公司股權回購和減資的區別
股權回購是引起公司減資的原因之一,但公司減資並非都是由於股權回購造成的。
❿ 為什麼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可以減資
你說的減資是什麼意思呢?不要亂用詞語?!你究竟說的是減少流動資金呢還是減少某種次產呢?如果是減少流動資產,那麼,最好的方法就是投資,當然,上市公司通常會通過在二級市場買進自己的股份來減少流動資金的不合理佔用,因為這樣可以一舉兩得!在購回自己股票的時候,必然會拉升自身的股價,這樣公司的市值就增加了,這樣,公司就可以通過除權或者增發的方式募集更多的資金!這就是上市公司利用股市圈錢的一個最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