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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公司組織框架

發布時間: 2022-03-09 09:04:15

① 什麼是股票運行的構架

價量時空四維是股票運行的基礎構架,與投資者個人主觀思維、感情、意識無關。
能夠客觀的看待這四個要素,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投資者基本上不會出現大的失誤。

② 做股票杠桿的公司的組織架構是怎麼樣的

金主、公司(老闆、管理人員、風控、財務、前台、人事、業務員),可能公司也有一部分資金。希望採納。

③ 股份公司的組織架構有哪些¥

在通常情況下,公司的組織管理機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監事會,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等組成。有的公司在董事會下不設各種專門委員會,其工作由總經理主持下的組織機構來負責。
這種組織管理機構的設置借鑒了資產階級政治理論中三權分立的學說,把股東大會視作立法機關、決策機構,把董事會視為行政機關、業務執行機構;把監事會視為司法機關,監督機構。採取三權分立的體制,以實現公司內部的權力自我制衡和公司內部自治。
1.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也稱股東全會或股東會,是股份公司法定必備的,並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最高權力機構。
從作用上看,股東大會是股東表達其意志、利益,行使其權力的場所和工具。因為股份公司是以股東的財產投資為基礎而設立的,股東因此在事實上和法律上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作為所有者,他能依法就其有權表決的問題行使表決權,參與公司的某項重大決策。但是,股東又不可能全部直接參加管理,他們的權力只能通過參加股東大會(如果股東過多,可由股東選舉產生股東代表大會),參與公司有關事宜決議的表決和選舉公司董事會來實現。
從許可權、地位上來看,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關,擁有決定公司最重要事項的許可權,並擁有選舉董事、組成董事會和其他機關成員,罷免有關成員、追究機關和成員責任的許可權。
從性質上來看,股東大會僅僅是一個權力機關,按股東的意志決定公司的運轉和發展,它不是代表機關,對外不能代表公司,也不是執行機關,對內不執行業務。
股東大會的主要職權包括:
(1)聽取並審議董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2)選舉和罷免董事;
(3)選舉和罷免監事會成員;
(4)修改公司章程;
(5)審查董事會提出的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報告;
(6)審查董事會所造具的會計表冊;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股本、合並、解散、清算等重大事件作出決議;
(8)對公司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議。
關於股東大會還有以下幾個法律問題。
(1)股東大會一般是一年召開一次,且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結之後一年期限內召開。必要時,公司也可以召開臨時的股東會議。臨時會議的內容,即在什麼情況下哪一類問題可通過臨時會議來討論解決,也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股東大會原則上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書以書面形式在會議召開前的充分時間內傳送給每位有表決權的股東。
(2)股東大會的出席人一般應是股東本人。股東也可以委託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委託時應出具委託書,一個股東只能委託一個代理人,但是一個代理人可以同時接受多個委託人的委託,代他們行使權力。
(3)股東大會的表決可以採用會議表決方式,但表決時要求:第一,要有代表已發行股份多數的股東出席會議,即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總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的一半以上;第二,要有出席會議的多數股東表決同意,即同意的表決權數占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總數的一半以上;第三,股東表決的基礎是股票數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個股東一票。
2.董事會
股份公司董事

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行使股東大會職權的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公司諸種重大經營管理事項。
作為公司董事會,其形成有資格上、數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體要求,也有其具體職責范圍:
(1)從資格上講,董事會的各位成員必須是董事。董事是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選舉產生的。所有董事組成一個集體領導班子成為董事會。法定的董事資格如下:首先,董事會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當公司董事,就必須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作為其代理人。其次,特種職業和喪失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董事。特種職業如國家公務員、公證人、律師和軍人等。第三,董事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
(2)從人員數量上說,董事的人數不得少於法定最低限額,因為人數太少,不利於集思廣益和充分集中股東意見。但人數也不宜過多,以避免機構臃腫,降低辦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額以上,根據業務需要和公司章程確定董事的人數。由於董事會是會議機構,董事會最終人數一般是奇數。
(3)從人員分工上,董事會一般設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人數較多的公司還可設立常務董事會。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成員過半數互相選舉產生,罷免的程序也相同。
(4)董事會行使的職權主要包括:執行股東大會的各項決議;決定召集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審查、批准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決算,盈利分配方案;選舉、監督和罷公司正、副總經理(經理)等公司的高級職員;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在職權上的關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擁有的全部職權,但股東大會分離或由股東大會授予的決策、管理權。董事會所作的決議必須符合股東大會決議,如有沖突,要以股東大會決議為准;股東大會可以否決董事會決議,直至改組、解散董事會。
(5)在董事會中,董事長具在最大許可權。是董事會的主席。主要行使下列職權: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第二,在董事會休會期間,行使董事會職權,對業務執行的重大問題進行監督和指導;第三,對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參與司法訴訟的權力,簽署重大協議的權力等。
3.監事會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1)監事會的設立目的。由於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2)監事會的組成。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監事的資格基本上與董事資格相同,並必須經股東大會選出。監事可以是股東、公司職工,也可以是非公司專業人員。其專業組成類別應由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具體規定。但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經理不得兼任監事會成員。監事會設主任、副主任、委員等職。
(3)監事會的職權范圍如下:
第一,可隨時調查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審閱帳簿、報表和文件,並請求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二,必要時,可根據法規和公司章程,召集股東大會;
第三,列席董事會會議,能對董事會的決議提出異議,可要求復議;
第四,對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和處分的建議。
4.經理
經理是公司中對內有業務管理許可權、對外有商業代理許可權的人。其職能作用是輔助董事會等法定業務執行機關執行公司具體業務,也就是具體實
施董事會的決議。
股份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和公司章程,確定經理人數。如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2-3人。各部門經理若干。總經理、副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選任的。總經理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可以是專職的,也可以由董事長或副董事長兼任。但是,不論總經理、副總經理是否本公司股東,都須參加董事會的會議。
總經理是負責公司全盤營業活動的經理,有權對公司事務進行總的控制,並代表公司從事日常的業務交易活動,對業務活動的效率及其結果負總責任。總經理作為公司首要的高級管理職員,由董事會委託或招聘。按慣例,他應該是公司董事會的成員。
總經理的具體職權包括:
(1)執行董事會的決議,並依照決議確定公司大政方針,研究制定具體措施;
(2)確定內部組織機構,安排各個職能部門的人員;
(3)經董事會授權,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
(4)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情況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報告;
(5)招聘或解僱公司職工;
(6)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
副總經理是總經理的副手。當總經理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可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一般情況下,協助總經理總攬公司業務工作。
各部門經理主管一個部門的工作。或主管某項業務工作,如財務經理、銷售經理、開發經理、項目經理等。

④ 股權結構跟公司組織架構的區別是什麼組織架構很大程度上跟股權結構很相似都是職位越高越有權,對嗎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基於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股權結構的形成當社會環境和科學技術發生變化時,企業股權結構也相應地發生變化。由此,股權結構是一個動態的可塑結構。股權結構的動態變化會導致企業組織結構、經營走向的管理方式的變化,所以,企業實際上是一個動態的、具有彈性的柔性經營組織。股權結構的形成決定了企業的類型。股權結構中資本、自然資源、技術和知識、市場、管理經驗等所佔的比重受到科學技術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沖擊。隨著全球網路的形成和新型企業的出現,技術和知識在企業股權結構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大。社會的發展最終會由「資本僱傭勞動」走向「勞動僱傭資本」。人力資本在企業中以其獨特的身份享有經營成果,與資本擁有者共享剩餘索取權。這就是科技力量的巨大威力,它使知識資本成為決定企業命運的最重要的資本。企業股權結構的這種變化反映出一個問題:在所有的股權資源中最稀缺、最不容易獲得的股權資源必然是在企業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源。企業的利益分享模式和組織結構模式由企業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源來決定。在世界全球化進程中,人力資本或知識資本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使得傳統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理念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戰,這已成為未來企業管理領域研究的新課題。股權結構是可以變動的,但是變動的內在動力是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生產方式的變化,選擇好適合企業發展的股權結構對企業來說具有深遠意義。股權結構的分類股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並且願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的關系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一)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內部機制的影響1、股權結構和股東大會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相互匹配,大股東就有動力去向經理層施加壓力,促使其為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不相匹配,控制股東手中掌握的是廉價投票權,它既無壓力也無動力去實施監控,而只會利用手中的權利去實現自己的私利。所以對一個股份制公司而言,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著股東是否能夠積極主動地去實施其權利和承擔其義務。2、股權結構與董事會和監事會股權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董事會的人選,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股東大會決定的董事會能夠代表全體股東的利益;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由於占絕對控股地位的股東可以通過壟斷董事會人選的決定權來獲取對董事會的決定權。因而在此股權結構模式下,中小股東的利益將不能得到保障。股權結構對監事會影響也如此。3、股權結構與經理層股權結構對經理層的影響在於是否在經理層存在代理權的競爭。一般認為,股權結構過於分散易造成「內部人控制」,從而代理權競爭機制無法發揮監督作用;而在股權高度集中的情況下,經理層的任命被大股東所控制,從而也削弱了代理權的競爭性;相對而言,相對控股股東的存在比較有利於經理層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進行更換。總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下,股東、董事(或監事)和經理層能各司其職,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關系,使公司治理的內部監控機制發揮出來;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下,則相反。(二)股權結構對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為內部治理機製得以有效運行增加了「防火牆」,但即使外部治理機制制訂得再完善,如果股權結構畸形,公司外部治理機制也會形同虛設。但有被認為,很難說明公司內外部的治理機制誰是因,誰為果。比如,在立法形式上建立了一套外部市場治理機制,隨著新股的不斷增發或並購,股權結構可能出現過度分散或集中,就易造成公司管理層的「內部人控制」現象,使得公司控制權市場和職業經理人市場的外部市場治理機制無法發揮作用;另一個例子是,由於「內部人控制」現象,公司的經營者常常為了掩蓋個人的私利而需要「花錢買意見」,這就會造成注冊會計師在收益和風險的夾縫中進退維谷,使得外部社會治理機制也會被扭曲。

⑤ 公司股權架構怎麼做

這4招股權架構,
讓你1%股權擁有80%的控制權。

一、雙層架構設計控製法,
假設a公司是載體公司,
在a公司之上成立有限合夥公司b公司,
投資人及員工在b公司做lp,創始人做GP。

二、協議控製法:
1.一致行動人協議,
2.委託投票權協議。

三、董事會設計控製法。
公司章程中規定,
創始人佔有董事會2/3以上的席位,
新進董事和修改公司章程,
必須得到創始人的同意,
阿里巴巴的合夥制度類似這一種模式。

四、AB股制度。
AB股制度,
同股不同權,
A股B股一票,
B股一票可以10票甚至20票,
小米京東類似這種模式。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義務)。基於股東地位(身份)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⑥ 大家一起來討論討論這樣的組織架構如何在JDE中實現如題 謝謝了

集團公司有沒有業務發生?會跟其它的公司之間產生交易么? 查看原帖>>

⑦ 哪裡可以查到上市公司的組織架構圖

摘要 要查看上市公司的組織架構圖,可以在上市公司股票行情里選擇f10,查看公司詳情。

⑧ 哪裡可以查到上市公司的組織架構圖

要查看上市公司的組織架構圖,可以在上市公司股票行情里選擇f10,查看公司詳情。

⑨ 一個正常公司的組織架構應該是怎樣的,應該有些什麼部門

為什麼現在有非常多的人都會去到杠桿公司配資呢?配資到底有著什麼樣的好處呢?它能夠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好處?又有什麼東西需要注意嗎?接下來我就給大家分享一下。
一.配資的好處
首先來說說配資相對於正常做股票有著什麼樣的好處?配資其實就相當於是向配資公司借錢做股票。那如果向別人借錢做股票會發生什麼樣的結果呢?主要就是有兩種可能性。第1個就是你能夠賺到很多的錢,第2個就是你會虧掉很多的錢。配資室友的助漲助跌的這種作用,如果說你用好了就能夠賺到很多錢。所以說配資是一個機會,是一個雙刃劍。
二.什麼時候時候配資
在什麼樣的時候配置是比較適合的呢?如果說是在震盪的市場當中,你如果有比較強的實力能夠實現穩定盈利的話,那麼在震盪的市場當中,你也可以去進行低比例的配資。如果說你的實力比較差的話,那你可以考慮在牛市的時候去進行低比例的配資。因為在牛市的時候你隨便買一隻股票基本上都是會上漲的,那這個時候稍微地爭取一下,我認為多冒一點險也是可以的。畢竟風險跟盈利是成正比的,那在這么好的行情之下是不能夠浪費掉的,可以稍微冒一點風險。
三.場外配資
但是目前來講,場外的這些配置公司其實已經很少了。因為在以前是有配置公司的,但是後面因為國家有了降杠桿的政策,所以說把場外的配資公司列為了違法公司。現在去場外進行配資也是屬於違法行為。所以說大家千萬不要去到場外進行配資,可以去選擇場內配資,但是他有著比較高的要求,大家要達到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