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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用本公司股票抵押

發布時間: 2022-03-13 13:53:25

『壹』 為什麼公司原則上不能收購本公司的股票

第149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49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除非是為了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之目的,這等於又堵死了公司從二級市場回購並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另一途徑。

『貳』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能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物嗎

原則上經營范圍中沒有金融類事業許可范圍的企事業單位是不能夠直接作為抵押權人或者質押權人的
如果要貸款給別的單位,只能通過銀行作為中間人然後作委託貸款
抵質押物質押給銀行才可以

『叄』 公司股票可以用於抵押嗎

可以,但是抵押的金額不會很多。

『肆』 股權質押的限制

股權質押,股權質押主要是指出質人以自己擁有或有權處分的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
為某個經濟行為作擔保的行為。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有限公司股權質押限制條件有: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資為自己對本公司的債務提供質押。我國法律絕對禁止股東或投資者將其擁有的股權質押給本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向該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設質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但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以其出資向其他股東質押的,則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伍』 什麼是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公司法143條4款: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因為,如果該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實現質權變賣自己的股票時,知道自己的股票什麼時候價格最高,將在自己的股票價格最高時變賣,是內幕交易行為。

「抵押權的標的」應當更為准確地表述為「質押權的標的」。因為根據中國《擔保法》第75條的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應是權利質押中質押權的標的。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質押,則質押人與質押權人同歸於一人。

中國《公司法》第149條第1款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且公告。

(5)禁止用本公司股票抵押擴展閱讀

股票質押是以擔保債權實現為目的的權利質押,是先有債權產生,再有質押出現,因而具有從屬的特性,它與其擔保的債權形成了一種主從關系,被擔保的債權為主權利,股票質押權為從權利。

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約定對股權轉讓作價的限制。此類合同應包括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以及股東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等。

如部分股東之間就股權優先受讓權所作的相互約定、公司與部分股東之間所作的特定條件下回購股權的約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權轉讓限制的具體體現。

『陸』 如何理解「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因為質押是移轉佔有的,我們的法律禁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所以假設公司的債務人用本公司的股票質押的話,這相當於公司持有公司的股票,這是法律禁止的。
原因在於,當公司債權得不到償還時,公司有權對債務人的質押物進行變賣。但若以本公司股票作為質押物,一旦債務人不能履行自己的債務,公司作為債權人對該股票進行拍賣時,易造成法律關系混亂,影響自己利益的實現,起不到質押作用。
例如:張某持有甲公司1000股,張某如果從銀行取得貸款的,那麼可以以該1000股的股票提供質押,如果張某是從甲公司借款的話,那麼就不能以甲公司的股票來質押了。即: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柒』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1.該條所謂公司不能接受作為質押標的者,不是本公司『股票』而是本公司『股權』,該標的在性質上是財產性的權利,而不是具體的物權等有形財產。該條及於有限及股份兩類公司。

2.公司不能接受本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的原因,在於:
a.能夠拿出本公司股權來質押的必然是本公司股東。
這是股東變相抽逃出資的行為和途徑,且該行為有違股東誠信出資(出資不得撤回)的義務;
b.該股權質押實現的結果是該公司自己持有自己的股權,實質上對於被擔保的公司債權沒有起到擔保作用;
也就是說該擔保權的實現成為『空氣』,等於債權只在概念上得到清償,但並沒有取得任何實質上的對應(經濟)價值。這必然導致公司財產實際上的損失,損害公司、公司股東及外部債權人的利益。
——即自己成為自己的股東(出資人);將出現法人財產與『股東』財產的混同;可能導致法人人格否認;試想:一個股權怎麼可能即是法人財產,同時又是該法人的股東財產?
(因此,公司法規定只能在打算向員工配股等法定情形下,公司方可臨時性地持有本公司股票)
c.這樣不利於公司『資本確定、維持、不變,三原則』的貫徹,即不利於對交易安全和公司債權人的保護;
(因此,增減資本時要求對注冊資本(即出資總額或股票總量)進行變更登記;以股份公司為例即要求增發或銷毀相應數量的股票)

3.對於股權抵押之說,純屬無稽之談。現行域內實然法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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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記,公司法的精髓在於保護股東及法人的『意思自治』及對兩者各自的『權利保障』;
由此之上,及於公司與其它商主體之間共同構築的『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

說到底,公司是『私』,是營利、社團、法人。
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任何規定,不能違反這些本質特徵。

『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啊完全看不懂,可以解釋得詳細點嗎

嗯,是公司不能接受以其自己的股票作為質押物。
比如公司的股東和公司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提出以其自己持有的該公司股票作為質物出質給公司,這個是不允許的。如果公司要求該股東提供擔保,該股東必須提供其他質物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擔保。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玖』 有限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標的嗎

公司不可以接受本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標的

『拾』 為什麼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

因為公司對於收購或者減資自己的股份是嚴格受到公司章程和公司法限制的,並有嚴格的程序要求,而公司接受了本公司的股票質押,就可能出現在主債權無法實現的情況下,就會導致實現本公司股票質押權,無選擇地變相的收購了公司股份,而沒有經過程序條件,因此為法律所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