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個上市公司最多能發行多少股票啊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貳』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1)發行對象和認購條件
發行對象: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其中:
①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
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③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轉讓限制:
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除上之外的發行對象,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有關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發行價格:
發行對象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①這里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應按不低於該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②這里所稱「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目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②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④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⑥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⑦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叄』 公司發行股票,股票可以不用上市嗎
你好,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發行股票,但是,非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是不能進入到市場上自由流通交易的,只能通過場外交易的方式進行,一般來說可以在銀行或證券公司來進行交易,也可以簡單理解為私下交易。
股票交易是分為兩種的,一種是我們常見的可以在交易所自由買賣的股票,這種屬於場內交易,另外一種就是上面所說的場外交易,沒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募集資金,可以通過發行股票進行場外交易的方式來籌集資金。
另外,要發行股票必須要滿足的一點就是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只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話,是不具備發行股票的資格的,想要發行股票只能轉為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肆』 只有上市公司才能發行股票嗎
不是的,發行了股票但不能在證券市場上進行二次買賣的公司叫非上市公司,他們也是可以發行股票的。
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4)發行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擴展閱讀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伍』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流通股占總股本多少,怎麼算
一般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只佔總股本的25%~40%,一是證監會根據股市的承受力,不同意上市公司大額度發行的數量,二是上市公司也有防止惡意收購吧,特別是能源類的石油、礦山等國家不會讓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的;但現在A股有很多事全流通的上市公司,這樣的全流通就沒有大小非解禁的問題;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陸』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是的。
為了分散風險,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投資證券時,不應過分關注一隻或幾只股票,以免被投資公司經營狀況突然惡化,造成基金財產的重大損失。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基金,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百分之十,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證券的百分之十。
參與股票發行和購買的基金財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百分之十,基金總資產中,單個基金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的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總數。
(6)發行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擴展閱讀:
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守的規定:
事實上,股票市場的上漲存在多種推動因素,價值推動僅僅是其中的一種因素。若在股票市場上漲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承受不住凈值落後的壓力,拋棄或隨意更改基金契約規定,那麼這一方面說明這家基金管理公司缺乏明確的投資理念。
另外一方面也說明這家基金管理公司是短期利益導向,缺乏風險控制力。眾所周知,明確的投資理念和嚴格的風險控制,是基金管理人能否長期戰勝市場的決定性因素。若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僅僅為了短期利益的誘惑。
而喪失其投資理念和風控能力,那麼從長期來看,持有這類基金是沒有希望的,投資者的血汗錢有可能只是通過管理費源源不斷流入基金管理人的腰包。
『柒』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數量是怎樣決定的
股票市場
1、 股票及股票種類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股東證明其所投入股份及所持股權的一種憑證、是股東藉以獲得股息收入及管理權力的一種有價證券。
①普通股:在公司經營管理、盈利及財產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票,是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基本形式。
②優先股:公司給予投資者某些優先權的股票。有固定股息並先於普通股股東領取;公司破產清算時對公司剩餘財產有先於普通股股東的要求權;一般不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持股人亦無表決權。
③績優股:業績優良公司的股票,在我國,投資者衡量績優股的主要指標是每股稅後利潤和凈資產利潤率。
④垃圾股:業績較差公司的股票,主要表現為萎靡不振,股價走低,交投不活躍,年終分紅差。
⑤藍籌股:在海外股票市場上,投資者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藍籌」一詞源於西方賭場(三種籌碼-藍、紅、白)。
⑥紅籌股:香港和國際投資者把在境外注冊、在香港上市的帶有中國大陸概念的股票稱為紅籌股。例:中信泰富、上海實業、北京控股等。
⑦存托憑證(DR):指在一證券市場流通的代表外國公司有價證券的可轉讓憑證。以股票為例,存托憑證是這樣產生的:某國的上市公司為使其股票在外國流通,就將一定數額的股票,委託一中間機構(通常為一銀行,成為保管銀行或受託銀行)保管,由保管銀行通知外國的存托銀行在當地發行代表該股份的存托憑證,之後存托憑證便開始在外國證券交易所或櫃台市場交易。
⑧美國存托憑證(ADR):面向美國投資人發行並在美國證券市場交易的存托憑證。美國法律為了保護國內投資者利益,規定法人機構以及私人企業的退休基金不能投資美國以外的公司股票,但對於外國企業在美國發行的DR則視同美國的政券,可以投資。
⑨A股: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由我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⑩B股: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和港澳台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B股公司的注冊地和上市地都在國內。
⑾H股: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Hong Kong)。依次類推,在紐約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分別叫做N股和S股。
⑿國有股: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
⒀法人股: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⒁社會公眾股:我國境內個人和機構,以其合法財產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單個自然人持股數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的千分之五。
⒂公司職工股:本公司職工在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的股份。公司職工股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公司職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個月後,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2、股票的發行與流通市場
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與交易的場所。
①發行市場(一級市場),實現資本職能轉化的場所,為需求者提供籌資渠道,為供應者提供投場所。
②流通市場(二級市場),已發行股票轉讓的市場,為股票持有者提供變現機會,為新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
③股票市場的主要功能:籌集資金
、轉換機制、優化資源配置、分散投資風險。
3.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
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支持基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
②股本結構: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③經營及財務狀況:發起人在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最近三年連續盈利,最近三年內的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個人定期存款利率。④國家政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4.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人除了應當符合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質量的要求外,還必須具備:
①在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的比例不得低於30%,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的比例不高於20%。
②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近三年連續盈利。
5.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
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
④國家證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6.配股發行(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
①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②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③近三年的凈資產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
④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
⑤本次配股募集資金後,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個人定期存款利率。
⑥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普通股總數的30%。
7、衡量投資價值的主要指標
①每股稅後利潤:又稱每股盈利,等於1公司稅後利潤除以公司總股數。每股盈利數額高,表明公司經營業績好。
④
每股凈資產值:公司凈資產除以發行總股數,每股凈資產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財富越雄厚。
⑤
凈資產收益率:公司稅後利潤除以凈資產的百分比,用以衡量公司運用自有資本的效率。
例:某上市公司凈資產15億元,當年稅後利潤2億元,公司總股數10億股。
每股稅後利潤= 2億元÷10=0.2元
每股凈資產值=15億元÷10=1.5元
凈資產收益率=(2億元÷15億元)×100%
=13.33%
『捌』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發行股票取決於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資要求,有監管部門的限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就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等公開徵集意見。
《辦法》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條件、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進行了規范。該徵求意見稿在現行再融資辦法基礎上,根據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精神,以及今後全流通的市場條件進行了較大修改。相對而言,在再融資方式上,通過引入附認股權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的創新方式來促進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資條件上,有松有緊,但緊大於松;在發行程序上則有了明顯的簡化;在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條款中,都體現了加強上市公司誠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精神。
《辦法》將再融資方式分為公開發行證券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兩種,其中公開發行證券在原有的增發、配股和發行可轉債三種方式的基礎上引入了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創新方式。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認股權的一個綜合,兩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債性更強。從發行條件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對上市公司的凈資產規模和現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規定凈資產不得低於15億,最近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要求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從發行期限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只規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沒有最長期限的限制。由於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債券部分可以獨立上市交易,因此這一再融資方式不僅將大大促進公司債市場的發展,也將增加證監會在發展公司債市場上的主導性。《辦法》對所附認股權證的數量進行了限制,預計權證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金額。從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有助於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特別是認股權證雖然與公司債券捆綁發行,但是發行後分別交易。從市場表現看,認股權證單獨交易將避免其價格被市場低估,初試的債務人可以將權證在市場以比較高的價格賣出,有助於提高初始債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兩者捆綁交易可能出現的權證價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於上市公司降低債權融資的成本。認股權證方面,《辦法》就關於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存續期間以及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做了明確規定。對行權價格,《辦法》規定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說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對存續期間,《辦法》規定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且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對認股權證購買的股票,《辦法》確定「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資方式。《辦法》並沒有對私募對象的資格加以明確規定,而是體現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對象的數量上,《辦法》予以了明確,要求不得多於10 名,且有1到3年的鎖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將為外資並購增添新的途徑。
在再融資條件上,《辦法》進一步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有松有緊,但總體感覺緊大於松。松,主要表現在財務指標的降低。對於增發和發行可轉債,將現行的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對於配股,僅要求連續三年盈利。此外,還根據《證券法》取消了兩次發行新股融資間隔的限制。緊,主要表現在市場約束機制的加強。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資資格上,更加強調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其次,在定價機制上,要求增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以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不因增發而被稀釋;在發行可轉債方面,規定修正轉股價格須經參加股東大會2/3以上表決權投票通過,且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得低於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該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以防止轉股價無限向下修正不斷攤薄老股東利益的行為。這一規定將增加上市公司增發和可轉債轉股的難度。第三,在發行規模上,可轉債發行後累計債券余額由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降低到40%;增發規模的限制雖然取消了,但在資金用途和資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必須存放於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商業銀行專項賬戶。第四,配股要求必須採取代銷制,並引入發行失敗制度。
『玖』 每個公司發行的股票數量是有限的嗎
有限。
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9)發行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擴展閱讀:
發行方式
1、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拾』 一家上市公司能發行幾只股票非上市公司能發行股票么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不能在證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以,只能在私下進行交易,而且一般都是有指定對象的,都是向一些已有的大股東和戰略投資者發行,但是,一般來說,流通性比較差,價格相對低廉,市盈率很低。
因此,非上市的股票是不能在交易所轉讓的,只能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轉讓,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退市公司作為公開發行股票但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開發行的股票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