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如何讓部分股東持有股票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我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的要求有:(1)發起人的范圍。我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法人(不包括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2)發起人的資格。我國規定了只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法人(不含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才能充當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❷ 想開一個股票分成公司 怎麼讓他合法化
從技術面看,滬指自7月17日形成中陽後,連續3個交易日以小陽收盤,技術上形成單陽不破的走勢。滬指在早盤探底過程中並未擊穿半年線,進一步確認了該技術形態的可靠性,只要今日滬指可以自120均線長陽拉起,技術性買盤也會開始活躍,連續縮量上漲的不利局面將逐漸得到扭轉。
❸ 上市公司分公司的建成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1、從一般意義上來說,公司設立分公司是很正常的事情,是積極偏正面的消息。
2、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就要仔細分析這家新公司是否與公司業務有關聯性、延續性和拓展性。假如分公司和母公司在業務上毫無關聯性,我們就要分析這家分公司具體的業務是干什麼的?是不是很有前途的產業?當然具體分析起來有很多內容,我的意見只是拋磚引玉、激發你的思維。
❹ 如果分公司的股票價值和總公司的股票價值接近,總公司的股票會怎麼樣
總公司的股票會被動跟隨分公司股票波動。
不少總公司其他業務沒有亮點,久而久之,分公司的資產占據主要部分,分公司一舉一動,帶動著總公司,總公司只能被動跟隨。
但是,畢竟總公司還是有可能發展出其他業務分支,存在壯大的機會,所以總公司也存在自己的個性。
分析總公司其他業務的前途,研究它可能的成長,也是有助於提前布局潛力股票的方法。
再有,如果總公司其他業務份額較大,但估值過低,被分公司高估值遮蓋,一旦分公司業務出現增長乏力,總公司的股票抗風險能力就會優於分公司。
在極端情況下,分公司滅失,總公司仍能存活,總公司抵抗風險的能力更強。
另一個極端就是分公司太優秀,總公司就是一個空殼,持有分公司股份而已,兩者更像一個公司。
❺ 每一份股票是不同股分公司發行的,他們的股票價格應該是互不相乾的,為什麼計算股價平均數時要連在一起呢
呵呵,說了你也許要失望。這只是個估算值。上面提到的浮動點數是百分點。你所述材料只是想表達一個意思:就是相同的買盤或賣盤,因其流通盤大小不同,而造成的影響會相去甚遠。
解釋一下估算的方法吧,由於一隻股票所有的流通盤不可能在一天里都有交易,所以比如你看到的,流通盤20萬的股,一天有10萬股在交易,這就算交易非常活躍了,那麼你再結合一下假設的買盤,買進10萬股,幾乎把當天的賣盤統統吃掉了,股價自然大漲,5-10%不足為奇。而5000萬的流通盤,交易10萬股也不過0.2%的換手率,對股價的影響是很小的,所以說,最多把股價拉動1個點。其實這種說法是不絕對的。如果當時的賣單都很少,那麼即使5000萬的流通盤,突然買入10萬股也會拉動不小的股價,這得視賣盤而定。你可以看看002121,過去半年成交清淡,盤中有一筆大單就會造成很大波動。這沒有固定的計算方法。
❻ 公司准備上市,持有分公司的股份能一起上市嗎
什麼叫分公司,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存在對應的股票。如果是子公司的話,肯定也不行,子公司的股權跟上市母公司是兩回事。當然公司以及相關股東在上市前可以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調整公司的股權結構。
在上市的啟動階段要
1.要委託中介機構
2.盡職調查
3.擬定上市方案
4.改制與重組
5.引進戰略資本
6.提交上市文件
在上市准備過程中建議在委託像新東家這樣的中介機構幫助企業少走彎路。
❼ 公司和幾家分公司合並重整股票會不會影響
總公司分公司本來就是同一個法人的幾部分資產,內部劃拔,就好比公司內部調整科室、班組。
調整得好,公司積極向上,股民看好,股票就漲啊。
❽ 設立分公司的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區別
設立分公司後,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分公司選擇獨立核算還是非獨立核算。很多人認為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不用建賬,這個理解其實是錯誤的。事實上,分公司採用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只是稅務上的規定。我們在進行分公司稅務登記時要報備核算方式,備案登記時除一般資料外,登記為非獨立核算的一般還需要由總部出具非獨立核算的證明。
而在會計上,無論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都要求單獨建賬,區別在於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所有賬務需要匯總到總公司核算。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
一般情況下,在當地負有流轉稅納稅義務,需要登記為獨立核算性質的分公司。簡單來說,只要在當地從事經營活動的,都需要登記為獨立核算分公司。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賬制,它本身沒有資本,其財產物資由上級單位撥付,也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級單位賬戶,一切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
如果分支機構在當地不從事經營活動,只是負責聯絡、售後服務等業務,在當地不涉及流轉稅的繳納,可以登記為非獨立核算性質。
判斷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關鍵,在於分公司是否從事經營活動以及是否在當地繳納增值稅。
分公司也可以享受我們的稅收優惠政策
例如:預計某商貿企業分公司2020年總銷售額為1億,利潤率15%,利潤總額為1500萬,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375萬,預計增值稅稅負為3%,增值稅為300萬。
增值稅節稅300萬*50%(地方留存)*60%(獎勵區間)=90萬
企業所得稅節稅375萬*40%(地方留存)*60%(獎勵區間)=90萬;
總計節稅90萬+90萬=180萬。
可以看出節稅力度很大,並且是合理合法的。不需要實體入住的那種,企業不要付房租,不要租場地,輕輕鬆鬆節稅,異地也能享受。
❾ 請問,有誰知道股票公司的設立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其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這點上我國和美國不同,不允許分期繳納;但是,中外合資企業是一個例外,可以分期分批投入。
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業務不同,有不同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其中:(一)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不少於人民幣五十萬元;(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不少於人民幣五十萬元;(三)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不少於人民幣三十萬元;(四)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不少於人民幣十萬元。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的規定,比如對於經紀類證券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是5,000萬元。
凡是投資人,都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上,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有權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同時,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 出資;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各自的出資,但是當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這個是因為有限責任公司帶有濃厚的人合色彩,強調投資人之間的關系;對於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同時,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這個也是為了維護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人之間的人合關系。
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會,由全體投資人組成;有限責任公司的常設管理機構是董事會,董事會的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股東會的決議,董事會必須執行;有限責任公司的日常經營由總經理負責,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有限責任公司內部的機構由總經理擬訂,董事會決定,所以這個O、那個O啥的都是自欺欺人的面子貨而已,只有總經理和董事是真正法律承認的管理者……在決策形式上,股東會中是以每個股東持股多少作為表決權的基礎,其中涉及在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重要問題時,必須經過法定的2/3以上表決權通過,這里的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也稱股份公司, 它和有限責任公司一起人為是現代公司兩大基本形式。在英美法系中,股份公司被稱為是公開公司或公眾公司,它是通過發行股票集資、資本分為等額股份,以一定法律程序組建的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負有限責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徵有如下幾點:
1、股份有限公司是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一定的章程、法律程序設立,它以自己獨立的法人資格取得資產,承擔債務,自主運營,獨立地履行民事權利和義務。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的責任是有限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僅以自己股本額為限承負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也僅以公司本身的全部資產為限對債務承負有限責任。股東的其他財產與公司債務無關。(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3、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若乾等額股份,股權平等。股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按持股比例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一股一權、一權一利一責,股權平等。在這里,股東的個人身份、名譽、地位不再具有意義,任何人持有公司的股票,他就是公司的股東,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但無最高數額限制。由於股份有限公司在當代市場經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國法律對股份公司中股東人數的最低限額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如美國、法國、日本規定為7人,德國規定為5人,我國的《公司法》則規定「應有5人以上為發起人」。由於股份公司是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把社會上廣為分散的資本集中起來經營,因此股權是相當分散的,也因此股東人數是無需有最高限額規定的。
5、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成為法人財產。在這里,財產的終極所有權和企業法人所有權明確地分離開來,經營權也和財產的終極所有權分離開來。股份公司集資成立後,其資產獨立化為法人資產,股東是公司資產的最終所有者,其產權轉化為股權,他握有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權賦予的一切權利,但不得直接干預公司經營,企業法人是公司資產的法人所有者,享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
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可退回,但可自由轉讓,具有充分的流通性。這一特徵是公司經營的穩定性、連續性的需要,只有保證法人資產的完整性、穩定性,公司運營才能連續和穩定。但股東可轉讓和買賣股票,股票的轉讓和買賣,事實上就是股權的轉讓和買賣,股票一旦轉讓或賣出,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也隨之轉讓和賣出。
7、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財務公開原則。各國公司法一般都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定期公布其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定期將年度報告和有關的財務報表,如經營報告書、資產負責表、損益表、盈利分配表、財產目錄等公諸於眾,以便加強社會公眾對公司的了解和監督,保護股東和債權人利益。
8、股份公司有嚴密科學的管理體制。董事會、股東代表大會,由董事會聘用的總經理,(有的還設有監事會)權、責、利明確,形成了相互制衡的高效運轉的機制,從而保證了企業具有長期行為,保證了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各方面的利益。
股份公司的這些特徵使它具有許多優勢,使它成為現代市場經濟中規模經營的最佳組織方式。在市場經濟國家大中型企業通常採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這些大的公司占企業總數比例不大,但它們的產值、利潤、就業人數卻佔比例很大,在國民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3639856.html
回答者: hanhhh321 - 初入江湖 二級 9-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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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共 3 條
首先糾正一下錯誤: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的形式目前只有兩種——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者區別在於,股份有限公司不論大小必須設置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這樣的組織機構,而有限責任公司則可以只設1名執行董事和監事,而不設董事會和監事會。
回答者: 燕青投資 - 試用期 一級 9-21 16:20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
股份公司作為法人和市場的主體,對其生產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股份公司的產權關系決定了股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公司盈虧自負的經營機制。因此,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較,其主要差異是:
1.股東的數量不同。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注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范圍不同,其注冊資本數額標准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股票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擁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程序和組織復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股票。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其設立程度復雜,並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
9.、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是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他是基於合夥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基於股東間的信任關系。
10.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❿ 股票網上開戶是不是選擇在本地有分公司好
肯定是有的好 最好還是直接帶身份證到證券營業廳辦理比較好 在營業廳辦綁定一張銀行卡 到時你帶著資料到銀行辦理第三方委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