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法股權回購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股權回購的規定有,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對此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得分紅。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 《公司法》針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制度的修改有哪些/
證監會日前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修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股份回購有關規定的建議,推動完善股份回購制度。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對促進上市公司優化資本結構、提升投資價值、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以來,滬深兩市約有2169家次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其中,主動回購148家次,佔比只有7%。其餘則主要是上市公司購回離職股權激勵對象持有的股權激勵股票等被動回購的情況。
證監會認為,實踐中現行《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使得公司回購股份的積極性不高。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與境外的做法相比,我國規定的情形比較死,程序比較繁瑣,回購股份要注銷,有特定的期限限制,期限也比較短。在這種情況下,回購制度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經國務院批准,按照立法程序要求,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對《公司法》股份回購的規定主要作出了三方面修改。一是增加股份回購情形,包括上市公司為配合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的發行用於股權轉換的,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的等等情形,公司將可以回購股份。二是完善實施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簡化多種情形下實施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三是建立庫存股制度,明確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購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通過庫存方式持有。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完善股份回購制度對市場具有重要意義。從境外的做法看,股份回購制度其實是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對於優化資本結構、穩定公司控制權、提升公司投資價值、建立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都有作用,特別在短期內股價普遍被低估,實施回購計劃有利於提高每股的價值,促進增量資金入市,向市場釋放正面信號。
③ 公司法不是說公司不能回購股票嗎
其實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在國外叫做buyback,甚至叫做cancelation,就是注銷的意思
例如最近網易就因為不滿意自己股票的表現,所以宣布回購1億市值的股票
這樣會造成股價上漲,為什麼呢
除了買入推高股價,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上市公司回購自己股票之後,是需要注銷掉的,所以股本縮小了,每股收益就馬上提高了,造成了業績好了的後果
④ 請問公司法為什麼要對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作嚴格限制呢
會導致股票短期上漲。,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在國外叫做buyback,甚至叫做cancelation,就是注銷的意思。
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⑤ 公司法對回購的規定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以前主要是減資、合並的情形可以回購,現在,回購的條件增加了,特別是股權獎勵回購,這為公司實行期股期權等股權獎勵機制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