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購大量股票就可以收購一家公司
只要你擁有該股份公司的50%以上的股份那麼你就是該公司的控股股東,就收購了。 不過在超過5%的時候就要發公告了。後面就要觸發要約收購了。
股份公司的股票都是同股同權。面值相等。所以都一樣。公司內部的股份也可以在市面上流通。不過對於公司內部的股份上市流通又一定的限制。一般都是上市過後的12個月或24個月的限制期限。這就是大小非解禁股。
2. 公司股票問題
收購有兩種,一是優質公司的產業並購,二是劣質公司的重組並購。
被收購的優質公司的產業並購,當然會溢價收購。比如可口可樂收購匯源以比市場價高出近3倍被收購,因此被收購的公司股價會上升。
被收購的劣質公司的重組並購,一家問題公司生存都難以為繼,股價也飛流直下。此時有人願意收購重組,對股東來說無異於來了救世主,企業未來發展也重現曙光,因此股價也會上升。
對於收購公司來說,不管是收購優質公司還是劣質公司,都面臨著企業的管理的整合,能否駕馭被收購企業,前景是否看好,況且多數情況下還要付出一大筆現金及等價物,而未來卻具有不確定性,因此通常股價短期會有下跌。
3. 並購重組對上市公司的股票影響有多大
影響非常大,並購重組會對一家企業的主營業務,以及盈利模式起到根本性的影響。
4. 關於收購公司股票的
國內跟國外不同,如香港全部是流通股分,所以時常看到敵意或善意收構。所以有些公司狙擎其他公司時,在市場暗暗吸納,直至某法程度就成為大股東。
國內尤其國企不是全面流通,不能達此效果。
5. 一個公司想收購另一個公司,是不是需要先收購他的股票,該用什麼辦法收購別公司股票呢
如果那家公司已經上市了,就可以公開收購他們的股票,也可以直接跟大股東談,直接收購股東手裡的股份也行。
6. 對收購本公司股票有什麼專門規定
有關收購本公司股票,主要有以下規定:
1.不得收購
就是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對外發行的股票,因為這種將本公司股票購回的行為,將直接影響公司資本的充實,使股東持有股份的價值降低,削弱了債權得以履行的基礎,因此應當限制股份的回購。
2.允許兩種情況除外
因為股份回購是在公司調整資本結構和資產重組中需要採用的手段,所以又不是絕對加以禁止的,而是有下列兩種情況除外:一種是為了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需要購回本公司對外發行的股票;另一種是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需要購回本公司股票。
3.及時注銷回購股票
這就是對於可以回購本公司股票的,依法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十日內注銷部分股份,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公告注銷回購的股票後資本變化情況。
4.不得以本公司股票作為抵押標的
就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這也是為了防止公司資本的不真實,限制以抵押的形式變相回購股份。
7. 被收購公司的股票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 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收購行為完成後,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8. 公司被收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被收購在一定程度上為上市公司注入了優質資產,引進了戰略投資者,優化股權結構,擴大公司規模和提高市場地位,是一種利好,會吸引市場上的投資者大量的買入,從而推動股價上漲。
除此之外,由於大部分上市公司在收購之前,股票一般都是虧損的,股價很低,收購之後由於公司基本面的變化,投資者預期公司將大幅扭虧,具有很好的投資價值,公司股價也因此會大漲,同時,會吸引市場上的投資者炒它們的預期,大量的買入,推動股價上漲。
但是,在上市公司收購時,一些主力可能會藉助上市公司收購的消息進行出貨操作,從而導致股價下跌,即市場上的主力利用上市公司收購利好的消息影響,在上方拋出手中的持有的股票,把籌碼全部轉移到市場上的散戶手中,散戶接盤,導致股價的下跌。
【拓展資料】
收購:
收購」意思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一種形式,既有經濟意義,又有法律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造句:一,當掉的淺色寂語,你開了一家收購店,等來了遺忘的海角天光。二、此後也有多家企業表達了參與收購的意向,但究竟「鹿死誰手」,尚待審批通過並正式簽約。三、這八個不同凡響的大宗收購交易的加權平均市盈率是24倍,遠高於股市現在交易的水平。四、對於某些投資者和華爾街分析師而言,雅虎拒絕微軟的收購看上去有勇無謀。五、今年糧食豐收,糧庫收購數量已經飽和,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9. 被收購公司的股票怎麼辦
依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可以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九十七條,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後,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