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認購公司股票,別人代持被查出怎麼辦
❷ 關於代持股票的問題,可以簽什麼協議
國家法律不保護代持,就算有分紅,人家也可以說是贈送,饋贈,等其他借口。除非你有當初買股票時候的資金往來記錄,證明它的錢是你出的
❸ 股票代持是什麼意思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往往僅通過一紙協議確定存在代為持有股權或股份的事實。如果說股權代持還帶有一定模糊性的話,股權信託則是一個較早為人們所熟知並被很多信託投資公司應用的概念。
股權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權移交給受託人,或委託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交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該資金定向投資於某公司,受託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歸屬於委託人指定的受益人。
(3)上市公司股票代持如何辦手續擴展閱讀:
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兩種:
1、自益權: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受利益的權利。如獲得股息紅利的權利,公司解散時分配財產的權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東轉讓出資額時的優先受讓權。這是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
2、共益權:即股東基於自己的出資而享有的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如表決權、監察權、請求召開股東會的權利、查閱會計表冊權等等。這是股東為了公司利益,同時兼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代持
❹ 如何辦理股票手續
要炒股必須要證券公司辦理開戶手續
股票開戶流程:
1、持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去證券營業部的業務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開設相應的股東賬戶卡;
3、填寫開戶申請書,簽署《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開設資金賬戶;
4、如要開通網上交易,還需填寫《網上委託協議書》,並簽署《風險揭示書》;
5、到銀行卡所在的銀行,出示《交易結算資金銀行存管協議書》,辦理資金的第三方存管。
6、下載開戶券商的行情交易軟體。
❺ 上市公司股票代持是否合法需要怎麼樣證實是股東
上市公司股票代持是否需要?證實是互通。代詞是需要。是有你個本人的身,身份證開的。掌握它。
❻ 股票代持需要簽什麼協議
當投資人對企業進行投資之後如果不願意進行持股的情況下可以與他人約定代為持股,此時就需要簽訂一份股權代持協議。
股權代持協議要點:
一、只要不違反合同第五十二條規定,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簽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屬有效協議,並成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因而,需要注意的事項就有兩個:一是需要保證股份代持協議是有效協議,否則,實際出資人將無法依據該協議來確定自己實際出資人的地位,也無法通過該協議來主張權利。二是在該協議有效的條件下,就會成為界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因而關系重大,合同條款應該慎重斟酌、不可草率行事。
二、實際出資人如果想成為表裡如一的股東,還應該經公司股東過半數同意才?行。由此規定,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的邏輯脈絡:實際出資人享有股東權利只能通過與名義股東之間的協議經過名義股東來實現,有限公司公司兼具資合與人合特性,因而,實際出資人如果想轉正成為名實相符的股東,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便是前提條件。這和公司法關於公司股權向本公司股權以外的其他人轉讓的規定是一致的,看來,要是實際出資人不能得到其他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想轉正還轉不了。
三、如果名義股東對其所代持的股份進行處置(轉讓、質押等等),那麼,如果第三方屬於符合物權法第106條規定的善意相對方的情形,那麼,實際出資人將無法以該處置行為未經其同意為由(他才是股份的真正主人之類的緣由)主張該等行為無效,而只能通過雙方合同來要求名義股東賠償損失。
以上幾點就是關於股權代持協議要點解析的內容介紹,生活中,很多人都缺乏法律意識,在自己合法權益被他人侵犯的時候沒有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解股權代持協議要點解析之後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❼ 代持股份上市後如何操作
摘要 您好,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股權代持合法,但實際出資股東虛假出資的,需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❽ 股權的轉讓和代持需要哪些法律手續,1
您好!
股權轉讓分為對內和對外轉讓,都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其中對外轉讓,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股份代持也需要簽訂代持協議。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❾ 如何成為代持股票的
股份代持是公司法學界的前沿問題。由於經濟領域股份代持現象和司法實踐中股權糾紛大量存在,而我國《公司法》對此並無規定,公司法解釋(三)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代持問題作出規定,但不完善,在立法上仍需區別對待代持協議的效力。股份代持的原因:1)某些人的身份當時不適合做股東;2)一個團體的股份放在一個人身上,既保證了工商程序的簡便也便於員工管理;3)為了相互擔保銀行融資,通過代持的方式設立多家非關聯企業。股份代持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不要光看營收的一面,也要根據該企業的運營情況,考慮是否需要承擔多大的風險,審查風險因素,若風險過大不建議代持。
【法律依據】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