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有擴展閱讀:
當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應就有關股份發行的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等。同次發行的股份,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發行的同種股份,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和利益應當是相同的。
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分為平價發行的價格和溢價發行的價格。平價發行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與股票的票面金額相同,也稱為等價發行、券面發行。溢價發行是指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超過其票面金額。
B. 股票發行方式
分為包銷發行、代銷發行兩種。
拓展資料:
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
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准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並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C. 哪些公司形式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肯定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開放的是滬深兩市過會的啊,還有三板市場一般是向機構發行的
D. 股票的發行方式有哪些
1、包銷發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 股市行情看好。
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准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並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E. 什麼是股份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增資方式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增資方式。非公開發行股票,也稱定向增發,是股份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增資方式。特定對象包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企業、往來銀行;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公司董事、員工等。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拓展資料:
1、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證券交易機構上市交易,只能在公司范圍內有限度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大眾的心理狀態。如果不是這樣,而是在社會上一次性推出大量公開上市的股票,那麼投資者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足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異常行為,影響社會的穩定。2020年2月14日,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決定》,將鎖定期分別由36個月和12個月縮短至18個月和6個月,且未適用減持規則的相關限制;提高公眾對股票投資的認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理財意識和投資意識都不高。
2、他們對股票的認識不夠充分,既不是本金還款,也不是收益,也不是一定的風險。有些人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讓投資者看到和感受到了投資效果,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市知識的宣傳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利基礎。股票市場;股市。充實企業自有資本。企業自有資金太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技術落後的現象無法改變,極大地限制了企業的自主發展。發行股份可以快速聚集大量資金,既可以豐富企業自有資金,又可以節省財務資金。
3、在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的情況下,有計劃地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增強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內部員工參股幾乎適用於各類公司。員工參股後,其分紅與公司利益掛鉤,分擔風險和利益,可以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使員工更加關心公司生產發展,與員工共命運。公司,提高勞動生產率;它還為公司的管理增加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有利於社會穩定。
F.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應該
選擇D。 理由如下: 1、能代表公司發行股票的發行人身份的主體是股東大會,而不是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為處理重大事務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但代表公司最大的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因此,諸如申請公司股票上市這一重大事件的決定權在股東大會,因此,B、C兩項首先可以排除在外; 2、公司申請發行股票的程序是這樣的,發行人按照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標准格式》製作申請文件,經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後,由主承銷商推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由此可見,「A.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並報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這一條,是肯定的,這一條只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第二步,如果公司「作出決議」是第一步的話,那麼,後續仍然需要完成很多道程序才能實現上市,比如第三步「D.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在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中的「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才是重中之中,因為,由「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准只是由科技部、中科院、發改委、經貿委等部門對申請上市企業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及技術標准要求進行「初審」,這個初審具體需要做的事情也就是由國家相關部委查查資料、回回涵件這些事,只是在「宏觀方面」的把關,而真正涉及到對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考察的,正是D項中「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這一項,因此,D項比A項更具體,當然,我不能說A項不對,而應該說D項更具體、更准確; 3、「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這是一個抽向概念,而不是一個具體單位,比如中國證監會,可以說是「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而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可以說是「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或者說,他們都是「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相關部門」,只不過,中國證監會是主管部門,而上交所、深交所是執行部門,受中國證監會的管理,因此,股份公司發行股票,首先必須向上交所或深交所提出申請,上交所或深交所再將相關材料報證監會進行相關的「初審」,然由,初審通過,才由上交所或深交所進行具體的考察,再報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進行「審核」,因此,這一步才是關鍵中的關鍵,當然,「發行審核委員會」的信息來源自然是來自上交所或深交所的「具體考察」,也就是說,前述「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這一項,決定權是中國證監會,而「決定性的考察工作」則在於上交所或深交所,這就是之所以說D項比A項更具體、更准確的原因; 4、我國證券交易所即上交所與深交所是非營利的會員制交易所,下屬單位由一定的量的會員組成,比如各大券商就是它們的會員,目前比較有實力的券商有中信證券 (深圳)、 海通證券 (上海)、國泰君安 (上海) 、銀河證券 (北京) 、廣發證券 (廣州) 、申銀萬國 (上海) 、國信證券 (深圳) 、招商證券 (深圳) 、中信建投 (北京)、華泰證券 (南京)等等,這些券商就相當於上交所、深交所的代理商,從事全國各地的上交所、深交所相關證券業務,包括對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的推薦與承銷工作,因此,作為股份公司想發行股票,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找一家證券公司進行代理合作,然後由他們向上交所或深交所提出代理申請,上交所或深交所進行決定性的考察,中國證監會進行最後的「審核」,再結合大部分券商都是國有資產這一點來看,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講,上至證監會,下至交易所、券商都可以視之為「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相關部門」,因此,只有由這些「相關部門」都「批准」通過後,發行股票才可能成為現實。
G. 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的推銷方式是
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的兩種主要形式,有其相似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常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
(1)股東對公司有限責任。無論是在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或在有限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的范圍,是基於股東的投資金額。物業
(2)股東的財產,經過公司是獨立的物業投資公司的股東,物業構成本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財產和公司的股東並沒有投入到公司的其他屬性都沒有關系,即使公司破產出現,股東只對他們在公司的投資負責,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3)外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可能被公司所有的資產。換句話說,外資公司也只承擔有限責任,對「有限責任」的范圍,也就是說,所有的公司的資產,此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財產的責任。所不同的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兩家公司的不同之處成立的條件,條款和募集資金。多一點寬松的條件下,公司建立了較為嚴格的條件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從贊助商籌集資金,向公眾募集資金,股份公司可以募集資金不向公眾開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數量,以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東Inc.的數目時,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大的要求。難度不同程度的
股份(2)兩家公司的轉讓。在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其貢獻,也有嚴格的要求,限制都比較困難;有限,股東轉讓其股份更自由,並不困難,因為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形式的產權證明
(3)兩家公司。在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投資證書是股東的證明,投資證書不得轉讓,流通;在公司,股票的股東,證明部分股份是由股東持有的股票的形式來體現,存量股份是由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股票銷售,流通的證書。
(4)公司的兩大股東,不同規模和所有權分離程度特權的董事會。有限責任公司,因為股東有上限,相對於美元以下的人數有多少,召開股東會,也比較方便,因此更大的特權股東,董事由股東本身也常常兼職,在分離,並在較小程度上的所有權和管理;在公司,因為股東人數沒有上限,數量大而分散,難以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是有一定限度的許可權股東,董事會更大的權力在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程度也比較高。
(5)的兩個不同的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的程度。有限責任公司,由於公司的數量有限,財務報表可能無法通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可能沒有注意到,只是股東根據上線的最後期限;在有限,由於大量的股東是難以歸類,因此財務報表必須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並出具了一份報告,同時也為了獲得股東的檔案,該公司建立了SA,也有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H. 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嗎
國家公司法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所以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要公開發行必須滿足比發起設立更多的條件,必須經證監會審核通過才行。
I.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是什麼
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等等。
J.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是一種募集資金的方式,那麼股民是通過怎樣的一個過程賺錢的
公司的項目很有發展前景,但是他又沒有更多的資金,這時候就可以發行股票,如果投資者也看好這個公司的發展前景,就可以去認購這個公司的股票,如果後來公司確實賺了很多錢,就有分紅,你就可以通過這個分紅來獲得報酬,而這時候有根多的人看好這個公司,這個公司的股票就會升值,那麼你賣出去的時候就可以獲得這種差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