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成立全資子公司對股價的影響是好是壞
可以根據以下兩點來判斷影響的好與壞: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如果是一家盈利能力很好的分公司,當然對上市公司是影響是好的,但如果是窗口式經營的分公司,那麼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是不會太大的。
然後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子公司的影響好與壞主要是看的是盈利能力的強弱。
⑵ 股票大單賣出是好是壞
大單賣出從表面上來看是主力在拋貨,退出。表示主力對行情的不看好。所以不管是主力是真拋還是假拋,短時間內可能股價會有新一輪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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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在股市中某家公司成立子公司,對股民是好是壞
一般來說是好事,但是好事不代表股票就漲,這二者沒有直接聯系。
⑷ 股票股權轉讓是好是壞
您好,這需要看具體情形而定。
股權轉讓價格並不等於注冊資金或實際出資,是由雙方(轉讓方、受讓方)參照注冊資金、實際出資、公司資產、未來盈利能力、無形資產等因素協商確定,可以大於或小於注冊資金、實際出資、公司資產。
公司有權要求未實際出資到位的股東限期補足出資,實際出資到位的股東也有權要求未實際出資到位的股東補足出資。
公司完成工商登記後,股東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權轉讓的方式退出。
股東股權轉讓時,公司及其他股東均有權要求轉讓股權的股東將股權轉讓價款首先用於補足出資。
以下情形需要注意:1.未出資的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
未出資實際上是虛假出資,即「取得股份而無給付」或「無代價而取得股份」。未出資的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論。除非未出資的公司股東在股權轉讓時隱瞞未出資的事實真象,受讓人因此受到欺詐,否則不應認定未出資的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無效;未出資的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雙方只要明知未出資的公司的股權存在的事實,而受讓人又自願承擔未出資的公司股東的股權的出資補足責任,這並不損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於公司資本的充實。
2.一人公司的股權轉讓
中國《公司法》第20條第1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第75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5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由此可知,中國法律不承認設立一人公司(國有獨資與外商獨資公司除外),但對設立公司後的一人公司的卻未作明確規定。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⑸ 股票轉讓子公司百分之一五十一的股權,國有變私有對股票是好還是不好
國有企業變更私企是有一定好處的
⑹ 出售虧損子公司 是利空還是利好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並且大股東是國有大型企業,那應該是利好,如果大股東不是國有的就不一定啦;還要看出售的價格,是不是高於評估凈資產,如果是,應該是利好,沒有溢價就不一定是;如果出售的子公司主業是朝陽產業,那就不是利好,如果主業不看好應該是利好。
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好轉、銀行利率降低、社會資金充足、銀行信貸資金放寬、市場繁榮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對股價上漲有利的信息。嚴格的說,利好是指能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披露。
利空,股市用語。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⑺ 一隻股票機構大量買入,散戶則賣的多,是好是壞
不一定 的
機構買 一樣可以大跌 機構賣一樣可以漲
別太看好機構 大多數其實都是豬頭
⑻ 600202賣掉子公司是利好嗎
不算利好 別的公司兼並或者重組才算利好 因為股票代碼不變 你持有的股票價值就高了 但是賣掉子公司 拿了現錢 卻縮小了企業收益來源 你說算利好嗎 錢是一次性得了 但是以後就沒有這個子公司的收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