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擬終止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拿出一部分股權激勵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很正常的事情。
終止的話,就是放棄該計劃了,
可能會有別的計劃替代吧。
② 終止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利好嗎
終止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不是利好。
股權激勵是中性偏利好!
股票期權激勵(限制性股票激勵)是上市公司內部對經營目標的一種保障機制,員工完成了設定的經營成績(即滿足「限制性」條件),就可以擁有規定的價格在規定的期限購買一定數量公司股票的權利。
股權激勵有兩個作用:一是促使員工為了得到利益,努力達到限制的條件;二是促使員工使用長效手段來達到目標,讓市場看到公司未來的成長性,讓公司股票在二市場上有上升的動力。
股票激勵綜合而言,市場對其的解讀是中性偏利好,但具體反映在股價上,一般不會出現特別明顯的暴漲暴跌。如果限制性措施過嚴,會使該機制無法起到激勵作用,好的設想就可能難以落實或者未能起到預期的效果。
③ 終止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會漲嗎
這的看上市公司的業績,股權激勵,是呵大股東有關系的,小股東機會很小的
④ 籌劃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停牌還好事還是壞事
不好說,很多股民聽到股票停牌,都一頭霧水,好還是不好的現象也不知道了。其實,遇到了兩種停牌的情況,不用太過憂心,但是如果要碰到第三種情況的話,那麼千萬要值得注意!
在為大家介紹停牌的內容之前,今日牛股名單新鮮出爐,分享給大家,我們應該趁現在,還沒有被刪除,先來領取到手:【絕密】今日3隻牛股名單泄露,速領!!!
一、股票停牌是什麼意思?一般會停多久?
股票停牌通俗的解釋就是「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
那麼究竟停多久,有的股票從停牌到恢復所耗時間才一小時左右,而有的股票停牌都超過了1000天還沒有復牌,還是要分析一下具體停牌原因到底是什麼。
二、什麼情況下會停牌?股票停牌是好是壞?
股票停牌,基本上就是以下三種情況引起的:
(1)發布重大事項
公司的(業績)信息披露、重大影響問題澄清、股東大會、股改、資產重組、收購兼並等情況。
重大的事情造成停牌,時間是不一樣的,但是不會超過20個交易日。
若是要弄明白一個很大的問題,也許會佔用一個小時,股東大會其實是一個交易的時候,不過資產重組與收購兼並等是比較繁雜的情況,停牌時間可能長達好幾年。
(2)股價波動異常
當股價上下波動出現了異常,比如說深交所有條規定:「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停牌1小時,一般情況十點半就復牌了。
(3)公司自身原因
根據相關的管理資料規定,公司如果發生涉及造假或者違規交易,將要受到停牌處罰 ,停牌時間視情況而定。
以上停牌的三種情況,(1)(2)停牌都是好的現象,而(3)並不被人們接受。
從前兩種情況不難看出,股票復牌,就可以說明利好,就好比這種利好信號,可以提早知道就可以優先規劃好方案。這個股票神器可以幫到你,提醒你哪些股票會停牌、復牌,還有分紅等重要信息,每個股民都必備: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輕松把握一手信息
知道了停牌、復牌的日子還不夠,明白這個股票好不好,布局是什麼,才是最主要的?
三、停牌的股票要怎麼操作?
大漲或者大跌的狀況一些股票在復牌後都有可能的,因此股票的成長性是十分重要的,這是需要從不同角度去思考的,從而得出相關結論。
大家要學會冷靜,不要自亂陣腳,這是很重要的,要先對手中的股票進行深度的分析。
於一個沒有這方面的經驗的人而言,挑選出的股票不知道它是好是壞,關於診股的方法 ,學姐根據情況總結出了一些經驗與方法,對於投資新手來說,一隻股票是否可以進行購買也能自己簡單判斷出來:【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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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股票期權激勵失敗的原因
大部分股權激勵失敗主要是因為以下三大原因:
1. 時機問題——沒有注重企業內外部時機的結合
企業與人一樣,它內部的發展是有生命周期的。
創業早期大多是生存期,然後慢慢成長起來會進入發展期、有些企業可能會遇到轉型期,然後發展的好,會進入爆發期,如果走資本市場,還會上市逐漸進入成熟期。
創業早期,公司的重點應該放在商業模式的打磨、主營業務的經營與拓展上,這個時候做股權激勵沒有什麼信服力。
公司價值都沒有很好的體現就匆匆開始激勵人才,往往事倍功半。股權激勵,真正激勵人才的不是股權本身,而是以股權為載體的企業未來,如果激勵者與被激勵者看不到或看不清未來,失敗的概率自然要大於成功。
另外,企業的轉型期也不是實施股權激勵的好時機。
比如沖刺上市未果,或者業績下滑或者市場形勢變化的時候都不適宜實施股權激勵。
我們曾遇到一家客戶咨詢股權激勵失敗的原因。這家客戶是浙江溫州的服裝生產企業,從事中老年服裝的生產、銷售,原本業務發展十分迅猛,在杭州的幾家有名的商場都有專櫃,但是網路電商興起後,對它的打擊十分嚴重,企業的銷售量急轉直下。
這個時候企業的發展重點應該是如何解決增長問題,提升業績,從傳統領域走向互聯網+,同時內部團隊的管理上應該是穩定人才,招攬新人,但是客戶卻要求員工出資入股,對所有子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這種情形下的股權激勵肯定會失敗的。
那麼是不是公司上市了就不存在股權激勵的時機問題了,非也。
如果上市公司對於資本市場沒有敏銳的洞察力,沒有找准資本市場的環境、公司自身的股價、業績增長的空間這三者之間的恰當時機,恐怕股權激勵計劃終止的概率也是非常大。
舉個例子,萬科在1993年的時候第一次實施股權激勵因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應的法律規定都不健全,後來被證監會叫停。
萬科於2006年——2008年期間第二次實施股權激勵,相應的法律制度是有了,但是股權激勵方案中沒有考慮到外部資本市場與公司自身股價之間的時點,行權條件設定的過於苛刻,尤其是對於自身股價每年都要上漲的嚴苛要求,又一次導致股權激勵的失敗。所以說,時機問題非常重要,企業內部的不同發展時期,外部資本市場的風雲變化都會影響到股權激勵的效果。
⑥ 終止股權激勵是利好嗎
這個要看具體的事件,一般來說股票激勵或者股權激勵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一個比較好的消息,
因為這個股票獲取也是有一定的條件的,首先是你在公司的表現比較好,其次對公司由比較大的貢獻或者有什麼重大的發明和技術上的突破才可以獲得股票的權利,
在獲取股票的時候會有一些限制性的要求,比如你是公司的管理人員會對你進行公司管理或者公司盈利上一些要求,達到約定的目標後既可以獲得一定數量的股份,所以說這個股票激勵計劃是激發大家工作積極性的方式。
但是對於公司激勵計劃中的股票員工是由權利去放棄這個購買權,如果該公司的經營情況不是很樂觀,
那麼員工對於公司的發展前景感到擔憂時就有可能放棄購買,而股票激勵計劃實質上也是一種募集資金的方式,募集過來的資金一方面可以用於公司發展和經營,
另外一方面是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這是上市公司比較常見的一種方式。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⑦ 請教陳版,關於股權激勵終止的問題
取消股權激勵的相關會計規定
根據相關會計規定,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可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8號)規定,在等待期內,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權益工具,企業應當對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作為加速行權處理,將剩餘等待期內應確認的金額立即計入當期損益,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指出,如果企業在等待期內取消了所授予的權益工具或結算了所授予的權益工具(因未滿足可行權條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業應當將取消或結算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立即確認原本應在剩餘等待期內確認的金額。
中國證監會會計部在《2011年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報告》針對取消股權激勵計劃的會計處理時,也指出企業會計准則要求應當將取消或結算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立即確認原本應在剩餘等待期內確認的金額。
根據《財政部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2012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12]25號)的規定,在等待期內,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權益性工具的(因未滿足可行權條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業應當對取消所授予的權益性工具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3號》、《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的規定,等待期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企業根據國家有
關規定實施股權激勵的,股份支付協議中確定的相關條件,不得隨意變更。其中,可行權條件指能夠確定企業是否得到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且該服務使職工或
其他方具有獲取股份支付協議規定的權益工具或現金等權利的條件;反之,為非可行權條件。可行權條件包括服務期限條件和業績條件。服務期限條件指職工或其他
方完成規定服務期限才可行權的條件。業績條件指職工或其他方完成規定期限且企業已經達到特定業績目標才可行權的條件,具體包括市場條件和非市場條件。市場
條件指行權價格、可行權條件以及行權可能性與權益工具的市場價格相關的業績條件,如股份支付協議中關於股價至少上升至何種水平職工可相應取得多少股份的規
定。非市場條件指除市場條件之外的其他業績條件,如股份支付協議中關於達到最低盈利目標或銷售目標才可行權的規定。對於可行權條件為業績條件的股份支付,
只要職工滿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場條件(如利潤增長率、服務期限等),企業就應當確認已取得的服務。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權條件的,只要職工或其他方滿足了所有
可行權條件中的非市場條件(如服務期限等),企業應當確認已得到服務相對應的成本費用。
股權激勵取消的兩種會計處理方法
對未達到行權條件的處理,分為兩種情況:未達到非市場條件和達到市場條件。如果因為達到市場條件而未行權,則不調整已經確認的費用,如果因為未達到非市場條件(如業績)而不能行權,則應調整已經確認的費用。
1、不能滿足非市場條件而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
若激勵對象未能達到非市場條件(服務期限條件、業績條件等),則激勵對象實際最終沒有被授予權益工具,相應的與該股權激勵計劃相關的累計成本、
費用為零。在會計處理上,應將原已確認的費用沖回。即在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中,服務期限條件和非市場業績條件是決定授予權益工具的數量的。如果激勵對象未
滿足服務期限條件和非市場業績條件,則最終被授予的權益工具數量為零,相應的,與該股份支付計劃相關的累計成本、費用也就為零,需要把以前期間就該股份支
付計劃已確認的成本、費用全部在當期沖回。這是由股份支付的基本原理決定的。
分析
案例一
2012年1月1日,甲企業授予20名激勵對象每人100份股票期權,公司每個會計年度對公司財務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公司財務業績指標作
為激勵對象行權的必要條件,其可行權條件為兩年內公司凈利潤增長均達10%,每份期權在2012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是10元。
2012年末,甲企業凈利潤增長為12%,並且企業預計下一年會有相同幅度的增長。因此,企業在這一資產負債表日確認費用10,000元。
借:管理費用等1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00(20×100×10×1/2)。
2013年末,由於市場發生變化,公司凈利潤增長為8%,未能達到非市場的業績條件,不能行權。應將原已確認的費用沖回。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00。
2、能夠滿足非市場條件下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
能夠滿足非市場條件,即預計激勵對象能夠滿足服務期限條件、業績條件等指標。此時,激勵對象將因為能夠滿足激勵指標而被視為將被授予權益工具。
但是由於權益工具價格低於行權價格,行權將產生負收益。在這一情況下,很多上市公司考慮到權益工具價格可能長時間低於行權價格,激勵對象不能得到正常的激
勵收入而直接取消激勵計劃。取消股權激勵計劃通常源於公司或者員工主動的行為。會計處理結果視同加速行權,將剩餘等待期內應確認的金額立即計入當期損益,
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具體的處理方法(是作為沖回處理還是加速行權處理、沖回全部還是部分、沖回的損益影響確認在哪一年度等),都需要根據具體的股權激勵計劃條款進
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取消的僅是其中某一期解鎖的股票而不是全部標的股票,並且取消的原因是沒有實現可行權條件中的非市場條件,則所沖回的費用也僅
限於截至目前累計已經確認的與該期取消解鎖的股權相關的費用,其他各期不受影響。國際財務報告准則(IFRS)規定,在這種分期解鎖的情況下,分不同期限
解鎖的各期視作不同的股份支付,分別在其各自的等待期內攤銷計入費用。沖回的損益影響確認在哪一個年度,取決於何時可以確定非市場條件不再得到滿足。
案例二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2年1月10日,甲公司向30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授予了3,00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6元,授予後鎖定3年。
2012年、2013年、2014年為申請解鎖考核年,每年的解鎖比例分別為30%、30%和40%,即900萬股、900萬股和1,200萬股。經測
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總額為30,000萬元。該計劃為一次授予、分期行權的計劃,費用在各期的分攤見文尾表。
各期解鎖的業績條件:
第一期:2012年凈利潤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25%。
第二期:2012年和2013年兩年凈利潤平均數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30%。
第三期:2012年~2014年三年凈利潤平均數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40%。
2012年11月30日,甲公司公告預計2012年全年凈利潤較2010年下降20%~50%。2012年12月13日,甲公司召開董事會,由
於市場需求大幅度萎縮,嚴重影響了公司當年以及未來一兩年的經營業績,公司預測股權激勵計劃解鎖條件中關於經營業績的指標無法實現,故決定終止實施原股權
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並注銷。2012年12月28日,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終止及回購方案。甲公司終止實施原股權激勵
計劃應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解析
1、第一期解鎖部分未能達到可行權條件,即「2012年凈利潤較2010年增長率不低於25%」而導致職工不能解鎖相應的限制性股票,屬於不能
滿足非市場條件(業績條件)而取消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2012年度不確認與這一部分相關的股權激勵費用9,000萬元,不進行任何會計處理。
2、第二期和第三期由於市場原因而取消股份支付計劃,應按照加速行權處理,將剩餘的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全部在取消當期確認。即在取消日加速確認第二期、第三期的費用21000萬元。
借:管理費用等21,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1,000(9,000+12,000)。
⑧ 諾普信 終止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勵 為什麼產生費用
諾普信同時公告,擬終止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今年3月,諾普信完成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日為2015年12月29日,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為3045.7萬股,授予對象共58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4人,授予股票數量為1002.4萬股,授予價格為8.42元/股。
諾普信表示,公司在推出股權激勵計劃後,宏觀經濟和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公司原有的股權激勵計劃激勵作用減弱,公司認為若繼續實施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將很難達到預期的激勵目的和效果。經審慎考慮,公司決定提前終止股權激勵計劃。公司將注銷已授予的股票期權共計 3045.7萬份;回購限制性股票共計 964.9萬股,按 8.32 元/股的價格,回購總價款為8027.97萬元。
⑨ 601766終止期權計劃啥意思
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終止《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計劃》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5 年 1 月 20 日召開第三
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
計劃>的議案》,同意公司在本次合並完成的前提下終止《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權計劃》(以下簡稱「本次股票期權計劃」或「本激勵計劃」)。
一、 本次股票期權計劃的制定及實施情況
1、 201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計劃(草案》(以下簡稱"《股票期權計劃(草
案)》」 )等與本次股票期權計劃相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股票期權計劃(草
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 201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開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公司
股票期權激勵對象名單。
3、 2010 年 11 月 15 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
院國資委」 )作出《關於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股票期權計劃的批復》 (國資
分配[2010]1298 號),原則同意公司實施股票期權計劃。
4、 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反饋意
見對《股票期權計劃(草案)》進行了相應修改,並在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無異議
後,於 2011 年 3 月 7 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
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計劃(草案修訂稿)》
(以下簡稱「 》) 《股票期權計劃(草
《股票期權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
》)
案修訂稿)」。公司獨立董事就《股票期權計劃(草案修訂稿)》發表了獨立意
1
見。
5、 201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開 201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11 年第一
次 A 股類別股東會、2011 年第一次 H 股類別股東會,審議通過了《股票期權計
》
劃(草案修訂稿)。
6、 201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
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股票期權計劃>中激勵對象的議案》,
決定孫克先生因當選為公司監事不再屬於激勵對象范圍,取消其授予資格及擬授
予的 13 萬份股票期權;審議通過了《關於確定<公司股票期權計劃>中期權授予
日的議案》,確定股票期權的授予日為 201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獨立董事就調整
公司股票期權計劃中激勵對象、確定股票期權授予日等事宜發表了獨立意見。
7、 公司自 2011 年 4 月 27 日起分別與激勵對象簽訂了《中國南車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權授予協議》。截至 2011 年 4 月 29 日,公司與全部 327 名激勵對象
簽訂了《股票期權授予協議》,共授予股票期權 3,660.50 萬份,已完成股票期權
授予。上述股票期權授予後,自授予日起兩年禁售期屆滿後,在本次股票期權計
劃規定的所有生效條件皆獲滿足的前提下,分三批行權。
8、 201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發布《關於第一批股票期權未滿足生效條件並
注銷的公告》。根據該公告,因公司 2012 年度業績未達到設定的營業收入增長條
件,故第一批股票期權未生效;根據《股票期權計劃》的規定,未滿足生效條件
的股票期權將全部作廢,並由公司統一注銷。
9、 201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發布《關於第二批股票期權未滿足生效條件並
注銷的公告》。根據該公告,因公司 2013 年度業績未達到設定的財務業績條件,
故第二批股票期權未生效;根據公司股票期權計劃的規定,未滿足生效條件的股
票期權將全部作廢,並由公司統一注銷。
10、 公司目前已授予但未生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 11,766,546 份,在符合行
權條件的情況下,激勵對象可認購 11,766,546 股公司 A 股。
二、 關於公司本次股票期權計劃終止的事由及方案
根據公司與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北車」)簽署的《中國
南車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並協議》,公司擬與中國北車進
行合並,且公司與中國北車同意本次合並完成後,合並後新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
重新制定股權激勵方案並履行相應審批程序。為保證本次合並的順利推進,根據
2
本次合並的需要並結合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及實施情況,公司擬在本次合並完
成的前提下終止本次股票期權計劃。本次股票期權計劃的相關激勵對象已向公司
出具書面確認,同意在本次合並完成的前提下放棄其根據本次股票期權計劃已獲
授予但尚未生效的股票期權。
本次股票期權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A 股類別股東會、H 股類別股東會以特
別決議批准終止後,自本次合並完成日終止。本次股票期權計劃終止後,相關激
勵對象根據本次股票期權計劃已獲授予但尚未生效的股票期權終止生效並相應
注銷。
三、 本次股票期權計劃終止的授權和批准
1、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於終止<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計劃>的議案》,同意公司在本次合並完
成的前提下終止本次股票期權計劃。董事鄭昌泓、劉化龍、傅建國因屬於股票期
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作為關聯董事迴避表決,由非執行董事劉智勇和三位獨
立董事對該議案進行審議和表決。
2、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於終止<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計劃>的議案》,同意公司在本次合並完
成的前提下終止本次股票期權計劃。
本次股票期權計劃終止的相關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A 股類別股東
會、H 股類別股東會審議。
四、 獨立董事意見
(1)公司終止本激勵計劃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
辦法 (試行) 》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計劃》等相關規定。就終止本激勵計劃事項,本激
勵計劃相關激勵對象已向公司出具書面確認,同意在本次合並完成的前提下放棄
其根據本激勵計劃已獲授權但尚未生效的股票期權;(2)董事會對本議案進行表
決時,關聯董事鄭昌泓、劉化龍、傅建國迴避表決,本議案的審議及表決程序符
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關規定;(3)公司終止本激勵計劃是為了保證與中國北車合並事項
的順利推進,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及實際需要,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
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獨立董事同意公司在本次合並完成的前提下終止本激勵計劃,並同意
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及 A 股類別股東會、H 股類別股東會審議。
五、 備查文件
1、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3、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4、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關於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股票期權計劃
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