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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換高管的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4-23 10:50:06

❶ 上市公司離職高管減持限制

對於剛上市的上市公司,需要自上市公司上市以後一年後才能減持股票。如果上市公司已經上市滿一年需要離職六個月以後才能減持股票。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個特定組成部分,它公開發行股票,達到相當規模,經依法核准其股票進入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一)上市公司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形式
各國公司法均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其他任何類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開發行股票並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權利。同時,也並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夠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由於上市公司存在著眾多的公眾股東,法律更加註重其交易安全。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而《證券法》則對證券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作了具體要求,上市的前提條件是股票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之後而公開發行,然後再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等。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上市的好處有:
1、公司上市可以籌集到大量的資金;
2、可以推動企業建立規范的經營管理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3、公司能上市,是對公司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盈利能力的有力的證明;
4、擴大了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影響力,有助於公司樹立產品品牌形象,擴大市場銷售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❷ 公司董事辭職對股票是利空還是利好

引言:上市公司出廠都是實施董事會來進行公司管理的,在董事會中通常都有多會董事,不過如果董事會中有董事離職了,那麼這對於公司的股票是利空還是利好呢?

三、一般沒有什麼利好的現象出現

因為董事的變更除了正常換人,也就是說董事一般會有年限要求,在家公司不超過6年的年限。還有一些是因為個人原因,離職的話,對公司的影響其實並不大的。一般情況下沒有什麼利好的信息出現,而且有一些人在多家公司都擔任董事,其實就是佔了一個位置而已,這些人也無所緊要的。所以董事的離職除了防範風險以外,基本上不會對股價產生什麼好的影響。

❸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後買賣原公司股份受哪些規定限制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出讓所持原公司股份。
同時,根據深交所相關業務規則規定,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申報離任6個月後的12個月內出售所持原公司股份數量占所持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50%。
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IPO上市日起6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出讓所持原公司股份,在IPO上市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原公司股份。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基礎知識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
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 》,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❹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時所持股票怎麼辦

那要看股票取得時的協議,如沒特別規定,一般鎖一定時間就可以處置了

❺ 上市公司更換董事長對股價會有何影響

上市公司更換董事長,等於說是為上市公司換腦,影響視董事長的決策、管理能力而異!如果是異常出色的新董事,其必定會為上市公司帶來豐厚的收益,讓公司的業績上一個新的台階! 但是, 如果說新董事長只是初哥,沒有什麼出色的業績,只怕會導致公司生產經營不善! 股票單價,視以上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麻煩採納,謝謝!

❻ 高管股票買賣限制

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買賣股票的禁止性規定
時間:2009-09-11來源:

1.《公司法》第142條對任期內減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其內容如下:「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證券法》第47條、第195條對任期內短線交易的限制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賣出該股份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違反《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買賣本公司股份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證監公司字〔2007〕56號)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三條的相關禁止性規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轉讓:

①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

②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

③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

④ 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3)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 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 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 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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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一張紙上的規定!!

就像中國式過馬路!!

股市就是故事都是逗你玩!!

制度是S的人是活的!!

很多公布高管減持的消息那時候也正是高管機構建倉的時候!!

就像這票


❼ 上市公司高管減持股票管理規定

1、每年賣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持股總數的25%;
2、禁止短線交易,即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賣出六個月內不得買入;
3、禁止敏感期買賣股票,即定期報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項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內。

❽ 高管減持股票是好是壞

高管減持股票是壞,意味著他們對公司的發展前景並不樂觀。公司會走下坡路,但有時情況並非總是如此。簡言之,這對上市公司來說是個壞消息。
1、 高管減持是指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級市場上出售其股票的行為。大量高管離任並減持,不僅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也違背了我國風險投資市場的初衷。
2、 創業板的推出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加快創新技術向產業化轉型,促進中國經濟穩定增長。
3、 創業板企業繼續存在高管減持問題,成為短視上市解禁公司。此外,高管通過內部信息或粉飾業績來提高股價,然後減少持股。這場危機甚至破壞了創業板的長期穩定發展。
拓展資料
一、高管減持對股票的影響
1、 減少二級市場資金總量。減持1%可能意味著數萬甚至數億元資金流出股市。
2、 高管減持可能意味著對公司發展前景不樂觀,公司將走下坡路。
3、 高管減持股份並不一定意味著上市公司高管對公司自身的發展不樂觀,往往只是為了獲取現金。如果降價是可持續的,則可能表明高管對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並不樂觀。
二、高管減持方式
1、 從高管減持的披露來看,創業板高管減持的方式主要有在職拋售和離職套現。《公司法》對高級管理人員減持進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辭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股份。
2、 解禁期滿後,如果公司對出售股份沒有特別限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高級管理人員每年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股份總數的25%。然而,當高管辭職時,6個月後可以套現的股份數量將增加更多,這使得高管們傾向於選擇辭職的方式來套現減持。
三、高管減持股票的方式
1、 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和協議轉讓。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是指高級管理人員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股票轉讓;
2、 大宗交易減持,是指高級管理人員在證券交易所商品交易系統單筆交易中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的股票轉讓;
3、 協議轉讓和減持是指與投資者達成協議後,高級管理人員的轉讓和減持。在中國登記結算機構通過轉讓和交付進行股份轉讓。

❾ 有關公司法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轉讓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
份以下轉讓規則: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三)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不得轉讓;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六)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七)上市公司章程可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規定比本規則更長的禁止轉讓期間、更低的可轉讓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轉讓條件。
(八)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違反該規定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由此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違反本規則,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❿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時所持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和普通的企業不一樣,上市公司的高管和普通職員也不一樣。關於上市公司高管離職時所持股票怎麼辦?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上市公司的高管離職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是高管本人的,如果要減持的話,必須要離職半年以後。其次,如果要減持,上市公司已經離職高管的股票持有5%以上,還要提前進行公告。最後,主要看當初股票取得時的協議規定,如果沒有特別的規定,那高管本人就可以自己持有或者賣出,一般來說,公司都是明令禁止高管將本身持有的股票進行買賣的。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如果有異議的話,可以與董事會進行商議決策。

一:減持高管的股票需要離職半年以後,不能在離職的時候就進行減持。

上市公司的高管離職時所持有的股票還是高管本人的,如果要減持的話,必須要離職半年以後。

關於上市公司高管離職時所持股票怎麼辦?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進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