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發行股票。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拓展資料:
特徵
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合資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徵: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人數的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1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3、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
4、有限責任公司是將人合公司與資合公司的優點綜合起來的公司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權利的經營公司,由參加者投入的所有權(即資本份額)組成固定資本份額給予參加者參與公司管理的權利,並按份額得到公司的部分利潤,即分得紅利,在公司破產時,得到破產份額,及依法享有其他權利。
主要特點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合於中小企業。
成立條件
1、到工商局做名稱預先核准,如果核准後名字有效期為6個月;
2、租賃辦公地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和租賃協議 ;
3、到工商局的指定銀行辦理入資手續,打入注冊資金,一般設計公司10-50萬元的注冊資金即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金為10萬元,兩人股東以上的話最低注冊資金為人民幣30萬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允許公司按照規定的比例在2年內分期繳清出資,投資公司從寬規定可以在5年內繳足;將最低注冊資本額降至人民幣3萬元;
4、入資後到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業設立申請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照片、簡歷、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及全體投資人的親筆簽字、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
6、工商局受理後1周內領取營業執照;
7、拿到營業執照後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8、辦齊上述手續後到轄區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9、銀行開設企業的基本賬戶;
10、拿到開戶許可證後到工商局辦理注冊資金的劃轉,開始正式經營。
設立材料
1、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2、法人代表簡歷一份;
3、法人代表一寸照片兩張 ;
4、公司住所證明(房產證復印件);
5、租房協議、租房發票;
6、經營范圍;
7、公司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各一)。
② 有限責任公司怎麼實現股票變現
合法的只有一種就是: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三十六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公司的法人財產獨立於股東,股東一旦出資,用於出資的財產的所有權即轉移至公司,每個股東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利益。股東僅享有股權,公司則以其全部財產獨立地對外承擔責任,股東不得抽回出資。但如果你是代持的公司股份,你要實現股票變現就涉嫌詐騙了。
拓展資料: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購回國家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然後注銷。國有股回購是指公司將發行在外的國有股以一定的價格購買回來或作為庫藏股或進行注銷的一種股本縮減方式。其主要支付方式可分為現金回購或剝離資產回購。公司進行股票回購的條件是:第一,股本結構不符合《公司法》有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社會公眾股比例須在15%以上的要求」,如申能股份公司的國有股佔80.25%,公眾股佔9.53%;第二,公司目前有足夠多的現金余額且暫無項目可投,公司每年均有穩定的現金流入;第三,回購價格一般略高於每股凈資產值,如申能以2.51元/投回購10億元國有股。一般來說,只要公司有足夠多的現金余額,均可進行股票回購。
2、國有股配售,國有股配售是將上市公司的部分國有股股權定期出售給特定投資人,使國有股逐步實現上市流通。社保基金採取這種方式減持股既可以及時套現資金,又可以使劃撥股權資產增值。縮股流通,縮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將現有的國有股按當初的發行價進行並股,轉由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然後上市流通。戰略投資基金持有的國家股及法人股,在第一年不得出售,從第二年起必須提前六個月公布擬出售股票種類及數量。國家如果要退出某些行業或公司,可以將股份全部出售給戰略投資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則可以長期持有,保持相對控股。
③ 公司股東要承擔哪些責任
公司股東要承擔的責任: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公司獨立承擔責任股票擴展閱讀:
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④ 公司需要融資技術股是否承擔公司責任
需要看技術入股的性質是什麼。
如果是技術入股給乾股的話,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乾股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如果技術入股給的是實股的話,則需要承擔責任。因為擁有實股就證明你是公司的股東之一,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
乾股實際上更應該叫分紅權比較合適,沒有決策權等等,只能分紅
⑤ 股票可以進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進行發行嗎
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發行股票。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⑥ 公司股票發行過程中的風險責任應該怎麼承擔
公司股票發行過程中的風險應該用公司來承擔,很多的時候股票發行公司他們也是有很大的風險的,所以都是由他們來承擔。
⑦ 如何理解「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責任」的關系
股東以其出資承擔公司的債務,但股東要如實履行出資,並且沒有抽逃出資才能以其出資承擔公司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因抽逃出資導致不能還債誰負責
公司股東抽逃出資要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的規定,公司股東有下列行為,可認定為抽逃出資:
(1)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2)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
(3)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4)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同時該解釋第十四條已經明確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公司股東抽逃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清償或完全清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資的股東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其他債權人不可以提出相同請求的,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